各村(社区)、有关单位:
为了确保2017年度全镇各项目标任务的完成,充分调动广大村干部的工作积极性,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加快我镇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的进程,现就2017年度村主要干部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提出如下意见:
一、考核对象:
村主要干部。指在职的村党总支书记、副书记,村委会主任、
副主任和村会计。
二、考核办法:
年初由各职能部门拟定考核内容,实行基本分1000分制。年终由各职能部门将考核结果汇总到镇农经站,由镇农经站负责测算,经镇党委、镇政府审定批准后,由各村发放兑现。村四职干部在核定范围内各村自定考核办法。
三、报酬构成:
(一)村书记报酬由基本工资和绩效考核奖金两部分构成。
1、基本工资:由基础工资、职务工资和规模工资三部分构
成。
按人口计算应得月工资额=(1300*33%)*[本村人口数/(全镇核定村干部人均人口数*本村在职干部人数)]
按面积计算应得月工资额=(1300*33%)*[本村面积/(全镇核定村干部人均面积数*本村在职干部人数)]
按销售计算应得月工资额分三个档次:
1亿元以下村月工资额=1300*29%=377元
1亿元(含)至5亿元(含)村月工资额=1300*34%=442元
五亿元以上村月工资额=1300*39%=507元
规模工资额=按人口计算应得月工资额+按面积计算应得月工资额+按销售计算应得月工资额
(注:规模月工资额保底1100元,封顶1600元。)
2、考核奖金:
年终考核奖金根据考核结果分五档发放,第1-5名为第一档,6-10名为第二档,11-16名为第三档,17-21名为第四档,22-25名为第五档。
(二)其他村主要干部报酬按照商定的系数乘以村书记报酬。
四、考核内容及办法:详见附表。
附:雪堰镇村主要干部目标责任制考核表
常州市武进区雪堰镇人民政府
2017年8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