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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 关于印发《雪堰镇“农村卫士”工程创建活动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索 引 号: 014133541/2017-00021
主题分类: 公安 体裁分类: 通知 组配分类: “三农”政策贯彻情况
文件编号: 雪政发〔2017〕31号 发布机构: 雪堰镇  
产生日期: 2017-03-15 发布日期: 2017-03-22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 雪堰镇“农村卫士”工程创建活动的实施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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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雪堰镇“农村卫士”工程创建活动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雪政发〔2017〕31号
 

各村、有关单位:
    《雪堰镇“农村卫士”工程创建活动的实施意见》已经镇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常州市武进区雪堰镇人民政府
     2017年3月15日

雪堰镇“农村卫士”工程创建活动的实施意见

    为进一步提升平安宜居的社会治安环境,增强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和满意度,充分调动基层组织和广大群众共同维护社会治安的积极性,共同筑牢社会治安防范基础,形成齐抓共管、群防群治、社会和谐稳定的良好局面。经镇政府研究决定在全镇开展“农村卫士”创建活动,特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按照“综治牵头、公安指导、村委实施、群众共建”的创建原则,坚持“打防结合、预防为主”的方针,牢固树立重在防范的理念,积极深化推进农村群防群治活动。开展“农村卫士”工程创建活动,是加强基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护社会稳定的一项重大创新举措,是做好新形势下群防群治工作,深化推进“法治雪堰、平安雪堰”的重要保证。
    二、工作目标
    (一)通过开展“农村卫士”建设,进一步完善和发展基层群防群治队伍,通过群众性、常态化的巡防工作进一步完善基层基础工作,增强基层群防群治队伍收集治安信息、发现违法犯罪线索的能力,为公安机关依法打击违法犯罪行为提供有力支撑,从而推动社会治安整体防控水平不断提升。
    (二)通过开展“农村卫士”建设,广泛宣传治安防范知识,使广大群众自防意识明显增强,单位人防、物防、技防建设协调发展,带动更多群众积极参加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三)通过开展“农村卫士”建设,使各有关部门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措施和责任进一步落实,公安派出所与群防群治队伍紧密配合,良性互动,有利于维护社会稳定,进一步提升群众的安全感和满意度。
    三、队伍建设
(一)人员配备。各村结合实际,因地制宜,依托各村原有的农村基层群防群治队伍,根据年龄、身体状况、政治觉悟、专业技能等方面进行删选,重点补充吸纳退伍军人、退休干部、水电工等专业技术人员3-5名构建“农村卫士”队伍。
(二)经费保障。建立维持“农村卫士”队伍日常运行的专项经费制度,对于农村卫士给予一定的工作补贴,所需工作经费由镇、村各半承担。
     四、主要任务
    (一)广泛动员,统筹推进。镇综治办牵头召开专题推进会,统一部署创建任务,各村要统一思想认识,制定相应工作计划,明确目标要求,按步骤统一推进。各村要大力宣传开展群防群治工作的重要意义,采取单位组织发动、个人自愿报名的方式,动员广大群众踊跃参加“农村卫士”队伍。同时派出所做好业务指导,配合各村做好审核把关工作,迅速组建一支高标准、严要求的“农村卫士”巡防队伍。
    (二)建立平台,发挥效能。为实现信息共享,由镇各辖区派出所片警分别与其所在村的农村卫士建立专业微信群,及时沟通预警信息,确保上下联动,信息畅通,同时便于指导巡防队员开展治安防范工作,将巡防力量建成掌握治安动态、加强防范控制的“千里眼”、“顺风耳”。巡防队员工作时间原则上为每周2次,晚上10时至凌晨4时,常规与灵活相结合。
    (三)抓好结合,严密设防。一要坚持派出所专业巡防与农村农村卫士巡防相结合,统筹安排巡防力量的布局,将巡防力量安排到专业巡防力量相对较少的地段,做到力量互动、工作互补,减少防范盲区,实现巡逻面的全覆盖,有效挤压犯罪。二要坚持人防与技防相结合,通过扎实推进群众性巡防工作,形成人防、技防、物防“三防”并进的良好格局。
    (四)健全制度,规范管理。一是组织管理制度。镇综治办负责总体协调农村卫士建设运行情况,基层派出所负责业务指导和管理,配合各村巡防队伍建立基本台账,对巡防工作定期进行指导,对巡防队员报告的重要情况及时查证处置;村综治主任兼任农村卫士队长,负责日常运行工作。二是教育培训制度。派出所要对巡防队员进行必要的培训,教方法、讲技巧、传经验,提高识别违法犯罪嫌疑人员的能力,同时也加强自我保护的能力。三是互动交流制度。巡防民警要结合日常工作,经常走访指导基层农村卫士,通报辖区治安情况,加强沟通,增强彼此的理解与信任。四是考核奖励制度。镇综治办会同派出所将定期组织考核,检验运行实效,同时将依据《江苏省公安机关表彰奖励提供治安信息有功人员暂行规定》实行一案一奖、一事一奖;对协助公安机关破获重大案件、扭送(抓获)重大犯罪嫌疑人、有效防止重大治安灾害事故发生的,给予奖励。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确保“农村卫士”工程建设的有序推进,雪堰镇成立由镇长任组长, 政法委员为副组长,综治办负责人、各辖区派出所负责人、各村村委主任为成员的领导小组,负责全镇的“农村卫士”工程建设工作。各村相应成立领导小组,负责各村的“农村卫士”工程建设工作。各村综治办、警务室要积极参与,定期汇报建设情况,确保2017年11月底各村全部建设到位,投入正常运行。
    (二)严格检查考核。镇政府将“农村卫士”工程建设工作作为加强群防群治队伍建设的重要内容,纳入今年各村平安法治建设的目标考核,镇综治办将会同派出所加强日常考核与督查工作,确保各项工作任务和责任的落实。
    (三)注重典型宣传。镇政府将对组织巡防工作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奖励,营造争先创优的浓厚氛围。各村要注重总结在建设、管理、使用农村卫士过程中探索积累的好做法、好经验,及时予以宣传推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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