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行政村、社区,各企事业单位,机关各部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办法》、省市关于印发《“两减六治三提升”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精神,为切实做好2017年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有效遏制秸秆焚烧的环境违法行为,保护生态环境,保证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改善城乡居民生活质量,结合街道实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
各村(社区)要高度重视、充分警醒,进一步强化领导、落实责任,把秸秆禁烧作为大气污染防治的重要举措,严格巡防检查,推进科学利用,认真抓好农作物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切实改善环境空气质量,确保辖区内实现国家卫星遥感监测零火点记录,省、市、区督查组零查处;确保不因焚烧秸秆引起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重大损失;确保不因焚烧秸秆造成重大交通安全事故。
二、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
要把农作物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严格按照秸秆禁烧工作的相关要求,理顺禁烧管理体制,明确职责分工,落实工作责任。建立街道、村、组三级秸秆禁烧网络,把秸秆禁烧任务分解落实到各相关部门、社区、村和村组,形成街道负责、部门联动、群众参与、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
三、进一步加强宣传教育
充分发挥舆论引导和监督作用,通过宣传栏、宣传标语等多渠道、多方式发布农作物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信息。强化农户的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意识,开展专题学习。教育引导农民群众转变观念,积极参与农作物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要创新思维、疏堵结合,主动研究秸秆综合利用方式,大力推进秸秆能源化、肥料化、饲料化、基料化、工业原料化等多种形式利用,鼓励多点收储、就近加工,因地制宜下大力气解决秸秆收、储、运的“最后一公里”难题。
四、进一步加强监督检查
严格执行秸秆禁烧督查责任制和焚烧秸秆责任追究制度。禁烧期间,街道党工委、办事处派出禁烧秸秆督导组,实行驻点督查,分片督查,加强监控。建立以禁烧成效为导向的补贴机制,严格奖惩考核,把禁烧工作与各村(社区)年度目标任务考核、农村生态补偿等挂钩。凡是被区级(及以上)部门现场巡查通报有火点的,每发生一起,所在村(社区)享受的秸杆还田作业补助资金扣除10%。对村域范围内秸杆焚烧被卫星遥感监测到着火点的,辖区农村生态保护补偿实行“一票否决”。对因责任不落实、失职渎职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严肃追究有关领导和工作人员责任。
常州市武进区南夏墅街道办事处
2017年5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