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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 关于南夏墅街道整治“两违”工作的考核办法
索 引 号: 014133648/2017-00009
主题分类: 其他 体裁分类: 其他 组配分类: 业务工作
文件编号: 武南街〔2017〕13号 发布机构: 南夏墅街道  
产生日期: 2017-02-24 发布日期: 2017-03-08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 为进一步明确整治“违法用地、违法建设”(以下简称“两违”)工作职责,落实各级主体责任,确保整治“两违”工作取得实效,全面落实区委区政府精细化管理三年行动计划及区城镇长效综合管理推进会议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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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南夏墅街道整治“两违”工作的考核办法
武南街〔2017〕13号
 

各行政村、社区,各企事业单位,机关各部门:

为进一步明确整治“违法用地、违法建设”(以下简称“两违”)工作职责,落实各级主体责任,确保整治“两违”工作取得实效,全面落实区委区政府精细化管理三年行动计划及区城镇长效综合管理推进会议要求,深入对标块补短,多措并举促长效,健全体系强落实,结合街道实际,特制定2017年街道整治“两违”工作考核办法:

一、成立考核领导小组

组  长:张永波

副组长:蒋黎明、唐晓明、臧伟良、吴晓峰、邵黎明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臧伟良任办公室主任,成员有王雄伟、王晓飞、刘正生、各行政村(社区)书记。

二、明确工作职责

(一)各行政村(社区)。承担辖区内“两违”以及规模种植整治工作的主体责任,书记为第一责任人。

(二)城管科。负责辖区内“两违”工作的巡查、报告,协助各村(社区)对“两违”现象进行依法取缔。

(三)建设管理科。协助各村(社区)以及城管科做好与高新区规划建设与城市管理局、高新区国土所的对接工作,对“两违”现象进行科学认定。

(四)派出所。协助各村(社区)和城管科做好对“两违”现象的依法取缔工作。

三、考核内容

(一)是否在第一时间内发现“两违”现象。

(二)是否在第一时间内妥善处置“两违”现象。

(三)在形成“两违”事实后,是否能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彻底取缔。

(四)是否有集访、越级上访现象。

(五)是否有造成较大经济赔偿损失或需承担法律后果的现象。

四、考核办法

(一)采用百分制考核的办法。

(一)城管队员在巡查过程中发现“两违”现象,应第一时间拍照取证,上传手机工作平台,出具停工通知书或自行拆除通知书,并告之所在村(社区)书记,同时上报网格长,网格长报告城管科长,城管科长要明确处理意见,特殊情况报告分管主任处理,较为严重现象报告主任,如出现瞒报现象,所在网格城管队员罚款500元(同时与绩效挂钩),其他所有城管队员罚款200元。

(二)如造成“两违”事实的,拆除费用由在村(社区)承担,扣2分。造成“两违”事实且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取缔的,每1起扣保证金10000元,并扣5分。

(三)因“两违”事件出现集访,越级上访的扣10分。

(四)造成较大经济园补偿损失或需要担法律后果的现象,经济损失由村(社区)自行承担,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问责处理,年终考评一票否决。

五、实施细则

(一)街道设立“两责”考核专项基金,基金由村(社区)自行筹集构成,村上交30000元,社区上交10000元。

(二)由城管科牵头进行“月度通报”和“季度点评”工作。

(三)由考核领导小组年终集中对村(社区)进行考评、汇总,排定最终名次。考核成绩纳入村(社区)年度综合考评之中。

(四)对年终排名前三名的村(社区)各奖励10000元,奖金可用作相关人员奖励。对年终排名最后两名的村(社区)罚款10000元(如保证金不够由相关村、社区补齐)。

(五)城管队员年终遵守整治“两违”成效挂钩,以2016年度排名作为基数,参照 区城管局每季度得分情况进行汇总,由考核领导小组商定奖惩办法。

 

                            常州市武进区南夏墅街道办事处

                                   2017年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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