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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 武进区市场监管局2016年决算公开
索 引 号: 014134392/2017-00010
主题分类: 市场监管 体裁分类: 其他 组配分类: 其他
文件编号: 发布机构: 市场监管局  
产生日期: 2017-08-31 发布日期: 2017-08-31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 常州市武进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16年部门决算公开基本情况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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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进区市场监管局2016年决算公开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工商行政管理、质量技术监督、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等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标准规范。依法开展市场监督管理和行政执法的有关工作。

(二)制定并组织实施市场监督管理事业发展规划和技术机构建设规划。参与制定商品交易市场发展规划。负责辖区内市场监督管理信息化建设工作。

(三)负责各类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个人等市场主体的登记和监督管理工作。

(四)制定并协调推进食品安全规划,依法承担食品安全综合协调工作。

(五)依法承担对各类市场经营秩序监督管理责任,负责市场交易行为和网络交易行为及有关服务行为的监督管理。组织开展企业、电子商务信用体系建设。负责各类广告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

(六)依法实施合同行政监督管理,规范合同行为。

(七)承办产品质量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组织实施质量强区工作。组织有关产品质量事故的调查处理,实施缺陷产品召回制度。监督管理产品防伪工作。推进品牌发展战略,依法对商标使用进行监督管理。

(八)依法承担消费者权益保护责任,建立消费者权益保护体系,组织指导消费维权工作。负责涉及工商行政管理、质量技术监督、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的投诉举报受理工作。

(九)负责管理标准化工作,管理企业产品标准备案,组织推广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组织监督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的贯彻实施,组织开展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负责全区组织机构代码和商品条码管理工作。

(十)负责管理计量工作,组织推行法定计量单位和国家计量制度。依法管理计量器具及量值传递和比对工作。负责规范和监督商品计量和市场计量行为。

(十一)负责特种设备的安全监察工作,按规定权限组织特种设备事故的调查处理,监督检查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标准的执行情况。

(十二)负责管理合格评定工作,依法负责检验机构及其检验服务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规范和监督认证市场行为。负责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和能效标识的监督管理,推进实施国家相关产业政策。

(十三)负责食品(保健食品)、化妆品生产流通领域的监督管理。承担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

(十四)负责药品、医疗器械行政监督和技术监督。组织实施处方药和非处方药分类管理制度。组织开展农村药品监督网和供应网建设,组织开展药品不良反应和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建立健全药品、器械安全应急体系。

(十五)组织实施中药、民族药监督管理规范和质量标准。组织实施中药品种保护制度,依法负责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放射性药品及戒毒药品的监督管理。

(十六)承担区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的具体工作。

(十七)承办区委、区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常州市武进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本级)

三.2016年度主要工作完成情况:

今年来,我局按照围绕区委、区政府工作部署,在上级主管部门的指导下,紧紧围绕“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五大发展理念,在促进转型升级、维护市场秩序、保障公共安全、深化市场监管改革等方面,认真履行职责、积极开拓创新,出色的完成了各项目标任务,为全区社会经济发展做出了积极的贡献。

1. 立足部门职能,促进区域经济转型升级

一是深化商事制度改革。全面开展“五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试点进行全程电子化登记;进一步放宽住所登记,累计为283家市场主体办理“住改商”登记;同时,我局进一步扩大了基层分局登记核准权限,方便企业就近登记,并积极推进行政许可的信息化建设,整合形成统一管理、充分授权、多点办理的行政许可信息化系统。截至目前,全区市场主体总数已超12万,达12.4万户,其中个体工商户共计7.8万户、企业4.52万户。

二是推进质量品牌战略。牵头制定《深入开展质量强区活动的意见(2016-2020)》在全区发文,推动形成“政府引导、部门协作、企业主体、社会参与”质量强区工作格局,在全市质量强市考核中,我区位列全市6个辖市区首位,再次获得“优秀”等第。大力推进第4届区长质量奖评审工作,举办了多期卓越绩效培训班,邀请各类质量专家为全区20多家质量奖培育企业开展了针对性的免费培训。积极组织企业参加省长、市长质量奖的申报,我区2家企业获得2016年常州市市长质量奖。商标发展继续保持高速势头,我区目前有效注册商标数达21010件。今年组织申报省著名商标52家、市知名商标57家、驰名商标1家、市级名牌66家、省级名牌42家,积极推进洛阳电机电器产业知名品牌示范区、春秋淹城全国知名品牌示范区创建工作。扎实推进标准化建设,我区5项常州市农业地方标准通过审查,由我区承担的“国家畜禽产业综合标准化示范区”项目通过验收。积极动员企业参与国家、行业标准的制修订工作,今年来共完成企业备标233项,我区企业完成国家标准8项、行业标准10项。

三是优化助企发展举措。扎实推进四转工作,截至目前,全区“个转企”295户,增加注册资本3.1亿元。创新企业融资服务渠道,引导企业股权资本化运作,综合运用动产抵押、股权质押、债转股、知识产权出质等多种融资手段,鼓励“浮动抵押”、续期抵押、余值再抵押等多种登记方式,进一步增强小微企业造血增生实力,今年来完成动产抵押380件,担保主债权173亿元;完成65笔股权质押登记,质押总额达38.7亿元。

2. 树立底线意识,切实保障公共安全

一是着力保障食品安全。加大食品从业人员培训,目前共组织各类从业人员培训45期,培训相关人员超万人次,有效提升了食品从业人员依法经营的意识。加大重点对象监管,先后开展春秋季学校食品安全检查专项行动、重大节日市场食品安全检查、汛期食品安全检查等、农村食品、禽流感专项行动,完成重大餐饮保障18起。加强日常巡查监管,今年来全区共查食品生产企业245家次,检查食品流通单位8700家,开展食品安全抽检5680批次,合格率98.73%。全区未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

二是着力保障药械安全。积极开展注射用透明质酸钠专项、定制式义齿、学校卫生室用药安全等检查,结合工作形势联合卫计等部门开展疫苗使用管理专项督查,完成药品抽检310批次,及时向社会公布进展情况,有效稳定了市场秩序,保障广大人民群众防疫用药安全。同时,组织药品生产监管人员参加了药品生产企业等医药企业净化厂房洁净度监测知识培训,进一步提升了干部能力素质。今年来共检查涉药(化)单位900余家,先后组织开展7起医疗器械专项行动,完成医疗器械抽检49批次。

三是着力保障特种设备安全。积极开展电梯应急救援平台建设、液化石油气气瓶信息化安全监管工程、特种设备隐患大排查等专项检查。全区重点设备现场安全监督检查以及特种设备作业人员持证率达到100%,重点设备注册登记率100%,重大隐患整治率100%。

四是着力保障消费安全。进一步规范投诉举报流程,设立专门的投诉举报登记大厅,集中登记各类向市场监督管理局提出的投诉举报。积极做到上下联动,依法办理。今年来投诉举报中心共受理投诉举报3813件,办结率100%,区消协共受理消费者来电、来信、来人投诉3117起,接受消费咨询1903起,成功调解消费纠纷2307起。

3. 加强监管执法,积极优化营商环境。

一是大力推进监管方式创新。实施“先证后照”登记制度,积极履行市场监管部门“双告知”义务,推动全区市场监管信息平台的搭建运行。大力推进企业年报制度,今年来企业年报率为88.1%,位列全市第二名,目前3.98万户市场主体列入异常名录。企业登记信息、行政处罚信息全面向社会公开,切实发挥信用监管“一处违法处处受限”的作用。全面实施“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在今年抽查事项达到市场监管执法70%以上的基础上,明年争取实现全覆盖。

二是大力推进分类监管。按照市、区的统一部署,开展了全区投资理财(管理)公司专项调查,摸清了投资理财公司底数,对于专项行动中查无下落的企业,我局依法列入异常名录,对投资理财公司投资超范围经营、违法违规宣传等现象依法进行了立案调查。牵头开展平安市场创建,对我区重点市场开展抽查,对不符合创建工作要求的市场实施整改,目前我区有8成以上市场符合“平安市场”要求。开展计量监管,先后开展超市定量包装检查、能效对标、用能设备能效测试及重点用能单位的能源计量审查等工作;做好村级卫生室、计生站、社会福利机构、集贸市场计量器具免费检定等工作。

三是大力推进专项整治。组织开展了家用电子电器、服装鞋帽、成品油、“地条钢”等商品质量的专项整治,部署开展对旅游、银行、电信及网络交易等领域的合同格式条款规范监管,加强3C认证执法工作,重点查处生产销售不合格产品、无证生产、伪造冒用认证标志、伪造检验检测证书等违法行为,开展农资市场整治,对各农资经销点的种子、农药、化肥等农用物资定量包装进行监督检查。同时,针对“净化类生活用品、电动三轮车、不锈钢管”等领域,全面开展打假专项行动。今年来全局共检查企业2200余家,有力地维护了市场秩序。

4. 加强队伍建设,深化市场监督体制机制改革

一是加强事权管理。明确经开区分局事权。按照区相关文件精神要求,按照全区促进经开区融合发展的工作部署,我局进一步梳理内部事权,出台了《关于明确常州经开区分局管理权限的意见(试行)》。,赋予了经开区分局对戚墅堰、丁堰、潞城三街道相对独立的市场监督管理权限,促进了全局内部的融合。推进对外沟通。召开全区市场监督管理工作会议,牵头布置全区市场监督管理工作全年目标任务,并成立了五个区级协调机构,即区食品安全委员会、质量品牌领导小组、放心消费创建领导小组、商事制度改革领导小组、特种设备监管领导小组,有力促进了部门联动

二是加强文化建设。启动全局规范化建设。开展全局规范化建设试点,在高新区分局率先实施市场监管视觉识别系统试点。开展市场监管局的核心价值观和服务品牌大讨论活动,发动全局力量做好市场监管局核心价值观和服务品牌的提炼及总结推广,切实统一思想,鼓舞干劲。启动局内刊《视界》的编印工作,并发放到每名干部职工,积极打造全局干部的文化阵地。

三是加强内外宣传。搭建武进区市场监管局网站并成功上线,并就内部信息更新形成工作制度,促进网站切实发挥宣传阵地作用;加大媒体宣传力度,扎根本地媒体,主动与区电视台、报社、网站等建立互动联系,提升市场监管工作宣传的广度和深度,重点在武进日报开展市场监管局月专版,每月宣传市场监管工作动态。建立完善市场监管局信息员队伍,对全局的信息员队伍进行调整,明确工作任务目标,确保了信息宣传工作的有序运转。

四是加强内部融合。继续推进市场监管全员培训,与四川大学联合举办培训班,组织全局干部脱岗培训,提升了人员素质,促进了内部融合。加强人员岗位调整,切实克服区域选调后人员不足的现状,努力从内部挖潜,同时进一步加快全局的交叉融合,对局领导的分工进行调整。积极推进“两学一做”工作实施,大力营造了“明规矩、守纪律、强担当”的工作氛围。先后成立工会、共青团等活动组织,并开展相应活动,促进了干部职工的内部交流。

 

 

第二部分    2016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武进区市场局2016年度收入、支出总计9621.5万元,与上年相比收支总计增加2835.5万元,增长41.78%。主要原因是由于我局是2015年4月由原武进工商局、质监局、食药局合并组建的新单位,部门预算于当年11月下达,由于下达时间较晚,导致部分大额项目经费未及时结算,结转到2016年支付;另由于2016年武进区划调整,原戚墅堰市场监管局变更为武进经开区市场监管分局并划归我局管理,引起各项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增加。

(一)收入总计9621.5万元。包括:

1.财政拨款收入9621.5万元,为当年从区级财政取得的一般公共预算拨款,与上年相比增加2835.5万元,增长41.78%。主要原因是由于我局是2015年4月由原武进工商局、质监局、食药局合并组建的新单位,部门预算于当年11月下达,由于下达时间较晚,导致部分大额项目经费未及时结算,结转到2016年支付;另由于2016年武进区区划调整,原戚墅堰市场监管局变更为武进经开区市场监管分局并划归我局管理,引起各项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增加。

(二)支出总计9621.5万元。包括: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7877.2万元,主要用于我局开展市场监管事务而发生的基本支出和专项支出。与上年相比增加1869.11万元,增长31.11%。主要原因是由于区划调整,原戚墅堰市场监管局变更为武进经开区市场监管分局并划归我局管理,引起相应的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增加。

2.科学技术支出4万元,主要用于我局药品网络监管信息化项目建设经费。上年无该项经费。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862.8万元,主要用于我局食品药品监管事务的专项支出和干部职工医疗保障支出。与上年相比增加494.81万元,增长134.46%。主要原因是由于我局是2015年4月由原武进工商局、质监局、食药局合并组建的新单位,部门预算于当年11月下达,由于下达时间较晚,导致2015年第三、四季度食品安全检测经费未及时结算,结转到2016年支付;另由于区划调整,原戚墅堰市场监管局变更为武进经开区市场监管分局并划归我局管理,人员调增引起的职工医疗保障支出增加。

4.住房保障支出877.4万元,主要用于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为干部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新职工补贴以及发放的提租补贴支出。与上年相比增加467.48万元,增长114.04%。主要原因是由于武进区区划调整,原戚墅堰市场监管局变更为武进经开区市场监管分局并划归我局管理,人员调增引起的职工住房保障支出增加;同时2016年度住房公积金政策调整,在职职工及离退休职工的新、老职工住房补贴比例调整,并涉及2015年相关费用的补缴。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武进区市场局2016年度收入合计9621.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9621.5万元,占10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武进区市场局2016年度支出合计9621.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920.7万元,占71.93%;项目支出2700.8万元,占28.07%。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武进区市场局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决算9621.5万元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增加2835.5万元,增长41.78%。主要原因是由于我局是2015年4月由原武进工商局、质监局、食药局合并组建的新单位,部门预算于当年11月下达,由于下达时间较晚,导致部分大额项目经费未及时结算,结转到2016年支付;另由于2016年武进区区划调整,原戚墅堰市场监管局变更为武进经开区市场监管分局并划归我局管理,引起各项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增加。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武进区市场局2016年度财政拨款支出9621.5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2835.5万元,增长41.78%。主要原因是由于我局是2015年4月由原武进工商局、质监局、食药局合并组建的新单位,部门预算于当年11月下达,由于下达时间较晚,导致部分大额项目经费未及时结算,结转到2016年支付;2016年由于武进区区划调整,原戚墅堰市场监管局变更为武进经开区市场监管分局并划归我局管理,引起各项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增加。

武进区市场局2016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6876.11万元,支出决算为9621.5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的主要原因是由于区划调整,原戚墅堰市场监管局变更为武进经开区市场监管分局并划归我局管理,引起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增加。其中: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1.财政事务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45.9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按区人社、财政要求补发2015年度乡镇工作补贴。

2.工商行政管理事务支出。年初预算为5973.85万元,支出决算为7684.8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由于区划调整,原戚墅堰市场监管局变更为武进经开区市场监管分局并划归我局管理,引起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增加。

3.质量技术监督与检验检疫事务支出。年初预算为83万元,支出决算为146.5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由于区划调整,原戚墅堰市场监管局变更为武进经开区市场监管分局并划归我局管理,引起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增加。

(二)科学技术支出

1.技术研究与开发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4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区政府对我局药品网络监管信息化项目建设经费。

(三)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

1.医疗保障支出。年初预算为142.13万元,支出决算为174.6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由于区划调整,原戚墅堰市场监管局变更为武进经开区市场监管分局并划归我局管理,人员调增引起的职工医疗保障支出增加。

2.食品和药品监督管理事务支出。年初预算为27.75万元,支出决算为688.2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由于我局是2015年4月由原武进工商局、质监局、食药局合并组建的新单位,部门预算于当年11月下达,由于下达时间较晚,导致2015年第三、四季度食品安全检测经费未及时结算,结转到2016年支付;另由于前述检测经费属区政府预算非我局部门预算,故年初预算数中不含该项目数据,需按照我区专项经费管理办法根据实际检测任务完成情况按季度追加预算,故年初预算数与决算数差异较大。

(四)住房保障支出

1.住房改革支出。年初预算为649.38万元,支出决算为877.4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由于武进区区划调整,原戚墅堰市场监管局变更为武进经开区市场监管分局划归我局管理,人员调增引起的职工住房保障支出增加;同时2016年度住房公积金政策调整,在职职工及离退休职工的新、老职工住房补贴比例调整,并涉及2015年有关费用的补缴。

六、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武进区市场局2016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6920.7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6596.7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生活补助、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二)公用经费324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因公出国费用、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反映的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总体情况,既包括使用本年从本级财政取得的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发生的支出,也包括使用上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发生的支出。

武进区市场局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9621.5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2835.5万元,增长41.78%。主要原因是由于我局是2015年4月由原武进工商局、质监局、食药局合并组建的新单位,部门预算于当年11月下达,由于下达时间较晚,导致部分大额项目经费未及时结算,结转到2016年支付;2016年由于武进区区划调整,原戚墅堰市场监管局变更为武进经开区市场监管分局并划归我局管理,引起各项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增加。

武进区市场局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6876.11万元,支出决算为9621.5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的主要原因是由于区划调整,原戚墅堰市场监管局变更为武进经开区市场监管分局并划归我局管理,引起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增加,另由于食品安全检测经费属区政府预算非我局部门预算,故年初预算数中不含该项目数据,需按照我区专项经费管理办法根据实际检测任务完成情况按季度追加预算,故年初预算数与决算数差异较大。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武进区市场局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6920.7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6596.7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生活补助、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二)公用经费324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因公出国费用、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情况说明

武进区市场局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决算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2.4万元,占“三公”经费的4.87%;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45万元,占“三公”经费的91.28%;公务接待费支出1.9万元,占“三公”经费的3.85%。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决算支出2.4万元,预算数为0万元,比上年决算增加2.4万元,主要原因是为进一步规范因公出国(境)经费管理,我局因公出国(境)经费严格按零基预算的原则,根据区统一计划动态安排。2016年全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安排的出国(境)团组1个,累计1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45万元。其中:

(1)公务用车购置决算支出0万元,预算数为0万元,与上年比无变化。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决算支出45万元,完成预算的21.3%,比上年决算减少52.86万元,主要原因为2016年我区行政事业单位实行车改,我局取消公务用车,核减执法车辆。2016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开支运行维护费的执法用车保有量15辆。

3.公务接待费万元。其中:

(1)外事接待支出0万元,与上年比无变化。

(2)国内公务接待支出1.9万元,完成预算的38%,比上年决算减少1.91万元,主要原因为我局制定了专门的接待管理办法,并严格执行相关文件要求,降低接待费用。2016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开支的国内公务接待15批次,200人次。主要为接待上级局及兄弟单位考察、调研。

武进区市场局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会议费决算支出43.2万元,完成预算的86.4%,比上年决算减少4.2万元,主要原因为我局制定了专门的会议管理办法,严格执行相关文件要求。2016年度全年召开会议56个,参加会议8150人次。主要为召开药化监管工作会议、气瓶充装单位安全管理工作会议、特种设备安全百日执法行动部署工作会议、食品小作坊登记和专项整治工作会议、质量发展贡献率测评工作会议、行风监督员会议、“线上线下一体化监管工作”推进会、全区汽车市场专项整治工作会议、餐饮服务许可工作会议、特种设备重点热点单位行政约谈、系统内部职能及业务条线会议等。

武进区市场局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培训费决算支出132.8万元,完成预算的125.28%,比上年决算增加26.93万元,主要原因为由于武进区区划调整,原戚墅堰市场监管局变更为武进经开区市场监管分局并划归我局管理,引起相关费用增加。2016 年度全年组织培训67个,组织培训17200人次。主要对个私企业年报培训、食品从业人员业务培训、餐饮服务人员专项培训、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培训、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培训、市场监管人员培训、气瓶充装单位及从业人员培训、以及面向药品药械生产使用、计量器具生产使用、商标广告使用,质量标准使用等各类社会对象的业务培训,系统内部各项业务培训。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武进区市场局2016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6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24万元,比预算减少190.33万元,降低37%。主要原因是:2016年我区行政事业单位实行车改,取消公务用车,核减执法车辆,车辆运行维护费减少。

(二)政府采购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6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01.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37.3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64.6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5辆,其中,省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15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是指区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是指政府提供一般公共服务的支出。

        三、科学技术支出,是指政府对于各类科学技术方面的支出。

        四、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是指政府对于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管理方面的支出。

        五、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是指政府在社会保障与就业方面的支出。包括社会保障与就业管理事务、民政管理事务、财政对社会保险基金补助、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企业改革补助、就业补助、抚恤、退役安置、社会福利、残疾人事业、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自然灾害生活救助、红十字会事务等。如行政机关开支的离退休人员经费和离退休干部管理机构为离退休人员提供管理和服务所发生的工作支出

        六、住房保障(类)支出,是指政府用于住房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住房改革支出、城乡社区住宅支出等。如行政事业单位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向职工发放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等

        七、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八、项目支出,是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九、“三公经费”,是指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十、机关运行经费,是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会议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办公用房水电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在财政部有明确规定前,“机关运行经费”暂指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商品和服务支出”经费。

第四部分    市场局2016年度部门决算表

具体公开表样见附件(公开表01至公开表12)

下载附件:常州市武进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16年决算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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