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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 关于开展武进区2017年度基层医疗机构护理骨干轮训工作的通知
索 引 号: 014133306/2017-00013
主题分类: 医药卫生 体裁分类: 通知 组配分类: 业务工作
文件编号: 武卫医〔2017〕5号 发布机构: 卫计局  
产生日期: 2017-05-26 发布日期: 2017-05-27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 开展武进区2017年度基层医疗机构护理骨干轮训工作

相关阅读:

关于开展武进区2017年度基层医疗机构护理骨干轮训工作的通知
武卫医〔2017〕5号
 

 

 

 

 

 

 

 

 

 

 

各直属医疗卫生单位,各镇(街道)卫生院(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各民营医院:

为进一步增强广大护理管理人员的管理意识,促进管理知识的更新,提升基层医疗机构护理服务能力,经研究,局决定开展武进区2017年度基层医疗机构护理骨干轮训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目的

通过轮训,进一步加强临床护理管理知识、岗位职责规范、质量控制标准、沟通交流技巧、决策执行能力等方面的学习,更新观念,拓宽思路,提高基层护理管理人员的临床护理业务水平、护理管理和组织协调能力,从而进一步提升基层医疗机构的护理整体水平。

二、培训对象

各基层医疗机构至少安排2名护理骨干参加轮训。护理骨干必须具有护士执业资格,从事临床护理工作5年以上,且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职业道德和较高的护理业务水平。

三、培训形式、时间

培训采取全脱产的形式,分期进行,每期2周。自6月下旬开始,计划利用2个月时间完成全区的基层护理骨干轮训任务。

四、培训基地

确定武进人民医院、武进中医医院为我区基层医疗机构护理骨干轮训基地。

五、有关要求

1、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护理轮训工作,积极创造条件,有计划地安排护理骨干参加轮训工作。

2、培训基地必须指定专人负责护理骨干轮训工作,认真制定带教计划,采取结对带教的方式,确保培训质量。

3、参训人员要服从轮训基地安排,接受管理,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积极参加各类学习活动,轮训结束后一周内将学习心得上交轮训基地。

4、培训期间原则上不得请假,如遇特殊情况,经局同意后方可准假。

5、各单位认真填写轮训报名表(见附件),于6月10日前通过武进卫计办公网报送到局医政科周奇亚处,联系电话:86310262。

 

附件:武进区2017年度基层医疗机构护理骨干轮训报名表

 

 

 

 

常州市武进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2017年5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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