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局机关各科室:
根据《安全生产法》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武进区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暂行办法》等规定,为加强交通运输安全管理,结合局领导班子成员和分工调整情况,现将局领导班子成员安全监督职责明确如下:
一、周俊同志:对交通运输安全生产负总的、全面领导责任,主持局党委、行政全面工作。具体负责:
1.领导全系统各级党组织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重要指示精神和省、市、区各级党委、政府的工作部署,结合实际提出落实措施。在落实安全生产理念、方针政策等重大问题方面履职到位。
2.把安全生产工作列入局党委会重要议事日程,研究部署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工作重大事项,研究有关安全生产的重大活动和重要问题。
3.领导全系统贯彻落实上级下达的安全生产专项工作任务,推进交通运输行业领域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安全预防控制体系、应急救援体系等建设。
4.督促检查各行业管理机构贯彻落实国家有关安全生产及行业安全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情况以及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
5.定期召开局安委会会议,组织分析全区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形势,研究部署安全生产工作,及时协调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6.支持和督促安全监督管理职能科室有效开展工作和严格履行安全管理职能。
7.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实行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和责任追究制度,对重特大事故,坚持“四不放过”原则。
二、倪璟叶同志:对党组织建设、宣传教育、纪检监察、工会、创建、共青团、老干部、双拥、扶贫帮困、维稳、重点办等方面的安全监管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具体负责:
1.指导各级党组织加强安全监管干部职工队伍建设,配齐配强各级安全监管力量,为安全监管干部成长创造条件;在干部考核、选拔及工作评比中,把安全业绩作为重要的考核内容。
2.督促检查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落实情况,把安全生产教育工作纳入党的宣传思想工作,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舆论引导,营造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良好氛围。
3.督促检查局组织人事科、工会(创建办)、团委、交通干校、重点办贯彻执行上级有关交通运输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情况,监察安全责任落实情况。
4.组织机关党委、工会、共青团开展安全生产相关活动,督促工会依法对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监督,发挥各级党群组织安全生产监督作用,引导广大干部职工全面参与、主动支持安全生产工作。
5.督促检查交通运输部门安全监管渎职、失职监察工作落实情况。
6.做好党建、创建等党群工作的安全监管工作。
三、凌光旭同志:对高速、铁路、通用航空规划及省、市、区重点道路建设、绿化、质量监督等方面的安全监管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具体负责:
1.督促检查局综计科、质监站和高速、铁路、通用航空规划及省、市、区重点公路、绿化建设工作的有关单位贯彻执行上级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安全生产责任的落实情况。
2.督促检查公路、绿化工程招投标资质安全把关和工程建设安全监管工作。
3.指导规划计划部门在研究制定交通运输发展战略、发展规划时,突出安全发展战略并认真组织实施,推动安全生产与交通运输协调发展。
四、顾青同志:对航道建设管理、港口建设管理、建议提案办理、交通科技、信息化、信息、信访、防汛防旱、航道建设指挥部办公室等方面的安全监管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对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方面的安全监管工作负综合监管领导责任,协助局长具体负责安全生产工作。具体负责:
1.督促检查航道(港口)处和航道、港口建设工作的有关单位贯彻执行上级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情况。
2.督促检查航道、港口工程招投标资质安全把关和工程建设安全监管工作。
3.督促航道(港口)管理部门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安全隐患治理和日常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工作以及对港口经营中安全生产行为的监督管理。
4.督促检查航政、港政管理中的安全监管工作,保障港口作业秩序和航道安全畅通。
5.督促检查交通科技、信息化、信息、信访、防汛防旱、航道建设指挥部办公室等方面的安全监管工作,不断加快安全科技创新,提升科技信息成果对安全监管工作的推动和促进作用。
6.协助做好局办公室、维稳等方面的安全监管工作。
7.协调海事的通航水域交通安全管理和船舶防污染监督工作。
8.督促检查局行业管理科履行安全监督检查职能,组织开展全局性安全生产活动的落实情况。
9.组织重点行业、重点领域的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及隐患排查治理,及时消除事故隐患。
10.组织开展安全生产监管体系建设,健全安全生产制度体系,强化行政执法,依法打击各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
11.组织或配合有关交通运输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五、严伟俊同志:对公路和绿化的养护管理、农路农桥、路政、公路超限检测等方面的安全监管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具体负责:
1.督促检查公路处、超限检测站和公路、绿化的养护管理、农路农桥建设管理的有关单位贯彻执行上级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情况。
2.督促检查公路和绿化养护、农路农桥工程招投标资质安全把关和工程安全监管工作。
3.督促检查路政管理工作,督促公路管理部门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安全隐患治理和日常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工作,保障公路的安全畅通。
4.协助做好财务审计统计工作的安全监管工作,加强安全生产费用审计,加大安全投入力度。
六、张晓军同志:对运输管理、公交、物流、政策法规、城市长效管理、行政执法、行政审批、应急保障、交管所、交通战备等方面的安全监管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具体负责:
1.督促检查局行业管理科、人武部、运管处、交管所以及参与城市长效管理工作的相关单位贯彻执行上级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情况。
2.督促道路运输管理部门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安全隐患治理和日常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工作。
3.组织研究制订运输行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以及相关计划、政策,并监督全面实施。
4.督促检查运政管理中的安全监管工作和运输经营中安全生产行为的监督管理。
5.督促检查局应急办应急管理职责履行情况。
6.督促交通运输系统各级应急组织,健全完善安全生产应急管理“一案三制”(预案、法制、体制、机制),抓好应急演练,组织有关交通运输行业重特大事故和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处置。
七、金儒根同志:协助分管领导做好安全生产监督等工作。具体负责:
1.负责局安委会办公室日常管理工作,定期召开系统安全工作会议,分析交通行业安全生产形势和存在问题,督促落实各项安全生产措施。
2.协助开展重点行业、重点领域的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及隐患排查治理,开展监督检查,及时消除事故隐患。
3.协助开展安全生产监管体系建设,健全安全生产制度体系,强化行政执法,依法打击各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
4.协助或配合有关交通运输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常州市武进区交通运输局
2017年10月13日
常州市武进区交通运输局办公室 2017年10月13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