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总 则
第一条 为推进预决算信息公开工作,建立全面规范公开透明的预算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区委办公室 区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江苏省预决算信息公开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武办发﹝2016﹞113号)和区财政局有关规定,结合园区实际,制定本暂行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预决算信息是指经批复的常州西太湖科技产业园部门预算、决算。
第三条 预决算信息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预决算信息公开遵循依法依规、真实准确、积极稳妥、分级负责的原则。
第二章公开主体和职责
第四条 在党工委、管委会统一领导下,常州西太湖科技产业园财政局按以下分工履行预决算信息公开相应职责:
(一)财政局预算科负责本单位部门预算、决算、政府采购等信息公开,园区相关部门做好配合工作;
(二)财政局按规定组织做好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申请公开部门预决算信息的答复工作。
第三章公开内容
第五条 常州西太湖科技产业园预决算信息(涉密信息除外)公开内容包括:
(一)单位职责、机构设置、编制现状、年度主要工作任务等情况;
(二)预决算收支情况,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情况、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情况、机关运行经费情况等,涵盖财政拨款收支、非财政拨款收支情况。预决算支出公开到功能分类的项级科目,按规定公开到经济分类科目。
(三)“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决算总额和分项数额、会议费和培训费预决算总额,并对增减变化的原因进行说明。“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费”公开为“公务用车购置费”和“公务用车运行费”。“三公”经费决算公开说明因公出国(境)团组数及人数,公务用车购置数及保有量,国内公务接待的批次、经费总额以及“三公”经费增减变化原因等情况。会议费、培训费决算公开说明召开会议和组织培训的次数等情况。
第四章公开方式和时间
第六条 预决算信息在江苏省预决算公开统一平台公开,政府采购信息在相关政府采购网站公开,并保持长期公开状态。
第七条 常州西太湖科技产业园部门预决算信息在批复后20日内向社会公开。
第五章附 则
第八条 本暂行办法自印发之日起实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