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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 关于同意常州市滆湖消费品市场改制的批复
索 引 号: 014134309/2017-00053
主题分类: 市场监管 体裁分类: 批复 组配分类: 业务工作
文件编号: 常西科发〔2017〕75号 发布机构: 西太湖科技产业园  
产生日期: 2017-11-01 发布日期: 2017-11-08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 同意常州市滆湖消费品市场改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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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同意常州市滆湖消费品市场改制的批复
常西科发〔2017〕75号
 

常州市滆湖消费品市场:

你单位报送的《常州市滆湖消费品市场改制方案》已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1、同意常州正则资产评估事务所(普通合伙)对你单位截至2017年9月30日的资产评估结果,根据资产评估报告书(常正则评报字[2017]第14号),评估净资产为5.38万元。根据国家产权界定的有关规定,你单位改制前资产性质为国有,上述评估结果需报武进区国资办备案。

2、同意你单位净资产5.38万元由常州市武进滆湖实业有限公司持有,用以组建改制后的新企业,其中常州市武进滆湖实业有限公司以新股东身份认缴注册资本5.38万元,改制后的企业性质为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3、你单位原有的在册职工由改制后的新企业全部接收管理,原有的一切债权债务(包括或有负债)和改制基准日后的经营盈亏由改制后的新企业全部承接,并及时办理好债权债务的变更手续。

4、免去徐文亦同志常州市滆湖消费品市场法定代表人职务。

请你单位收文后,及时办理注册变更等手续。

特此批复。


常州西太湖科技产业园管理委员会

2017年1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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