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街道办事处,区有关单位:
为推进全区生活垃圾分类试点工作,进一步规范全区废旧物资回收利用管理,根据《区生态办关于印发的通知》(武生态办发〔2017〕33号)文件精神,现就我区废旧物资回收再利用工作提出以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实现垃圾源头减量,促进垃圾资源利用”为目标,按照“政府引导、部门协作、社会投入、注重实效”的原则,引进社会资本投入,加快推进全区生活垃圾资源回收、利用网络体系建设,通过实行专业化操作,规范化管理,不断优化全区垃圾分类标准,整体提升我区城乡生活垃圾分类水平。
二、基本原则
坚持“市场运作为主,政府监督为辅”原则,鼓励和培育社会企业开展废旧物资回收,在全区建立以废金属、电子、织物、塑料、纸张等行业为主体的废旧物资专业回收体系。镇(街道、开发区)、村(社区)两级要加强对废物回收利用的服务与监督,做到市场竞争有序,回收操作流程规范,确保从源头上实现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再优化。
三、工作内容
(一)合理设置回收点
坚持因地制宜原则,由镇(街道、开发区)、村(社区)两级根据各住宅小区出入口数量和实际居民户数,合理设置确定废旧物资回收箱,原则上住宅小区出入口的垃圾分类亭应设置废旧物资回收箱,每2幢住宅楼设置1个废旧物资回收箱。织物回收(有害垃圾)一体箱由武进区环境卫生协会、常州惠生活保洁有限公司联合设计,并为各实施垃圾分类的住宅小区无偿提供。
(二)规范回收运营管理
废旧物资回收应具备专业废旧物资回收企业资质。回收企业应按区管理部门要求设计废旧物资回收容器,并配备一定数量的分类收运车辆,收运车辆统一纳入城区生活垃圾前端收运车辆管理;废旧物资回收应做到定期,并负责回收箱体及周边环境卫生的维护与保洁,箱体外表擦洗原则上每周不得少于一次;回收公司应以小区为单位做好废旧物资回收情况登记,每月1日报区城管局“263”办公室。废旧物资回收日常监督管理工作由属地负责。
(三)完善废旧物资终端处置
回收企业应加强废旧回收物资终端设施建设,场所干净整洁,库房堆放有序,符合消防、环保相关要求;废旧回收物资按照资源利用、能卖则卖的原则,由回收企业出售给符合国家环保、卫生部门要求的专业处置企业,确保废旧物资得到规范、有效利用;用于捐献的废旧织物,由回收公司严格按照卫生防疫要求,进行清洗、消毒并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小区内有害垃圾由回收企业回收后送至区有害垃圾临时收集站实行统一处置。回收公司应做好废旧物资进出库数量登记,做到台账规范齐全,处置去向清楚。
四、相关要求
(一)加强宣传教育。各镇(街道、开发区)、村(社区)、物业公司要加强对居民的宣传教育工作,让居民能自觉将废旧物资、有害垃圾投放至对应的箱体内,严禁将废旧物资以外的各类垃圾投入废旧物资回收专用箱内。
(二)强化属地管理。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由各镇(街道、开发区)组织本区域的废旧物资回收工作。各镇(街道、开发区)、村(社区)、物业公司具体负责对旧物回收合作企业的日常监督。根据小区废旧物资投放情况,年终对运营管理突出的小区物业公司予以一定的物资奖励。
(三)分期分批推进。废旧物资资源化回收利用是一项利国利民的好事。废旧物资回收体系建设将结合垃圾分类工作,分期分批进行推进,逐步将废旧物资回收工作纳入全区生活垃圾分类体系。各镇(街道、开发区)应积极配合做好垃圾分类实施单位的废旧物资回收的设置工作。
常州市武进区城市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2017年8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