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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 关于进一步加强武进区非机动车停放秩序管理的通知
索 引 号: 01413427X/2017-00021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含住房) 体裁分类: 通知 组配分类: 其他
文件编号: 武城委办发〔2017〕18号 发布机构: 城管局  
产生日期: 2017-06-22 发布日期: 2017-07-06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 非机动车停放、秩序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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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加强武进区非机动车停放秩序管理的通知
武城委办发〔2017〕18号
 

各镇(街道、开发区):

    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市区非机动车停放秩序管理工作的通知》(常城管〔2017〕32号)的文件精神,结合年度重点工作目标任务,自6月起,我区计划启动新一轮非机动车停车秩序管理工作,具体方案如下:

一、施划非机动车停车线

1.施划范围:武进区各镇、街道、开发区范围内主次道路符合条件、有非机动车停放需求的区域,主要道路和重点地区要确保全部实施到位。

2.施划时间:各镇、街道、开发区范围内停车线施划工作在6月30日前全部完成。

3.施划标准:人行道车辆静态停放划线的标准标线为白色,宽度12厘米,标线不可占用盲道、井盖等市政公用设施;划线区域尽量统一在道路的同一侧;在人行道较宽的路段,优先施划垂直式停车带,垂直式停车带宽度1.8米;在人行道较窄的路段,可施划斜列式停车带,60度角停车的停车带宽度1.5米,45度角停车的停车带宽度1.2米,人行道停车带宽度小于1.2米的地带不划线;停车带内要标明非机动车标识和停车方向箭头。划线材料选用热熔型道路标线涂料。

4.实施单位:由各镇、街道、开发区自行落实。

  • 加强停车秩序管理

统一施划停车线完成后,由各镇、街道、开发区落实一线巡查、管理人员对区域范围内主次干道非机动车停车秩序加强管理。凡施划停车区域的道路,非机动车一律按箭头方向停入划线框内,未按规定停放的,由城管执法队员按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

  • 开展专项督查

7月7日起,区城管局将组织对我区主次道路非机动车停车划线和秩序管理工作进行全面督查。

 

 

                   常州市武进区城市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2017年6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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