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武进区农业局2017年部门预算情况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和区关于农业农村工作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拟订全区粮油业、林业、园艺业、畜牧业、水产业等农业各产业(以下简称农业)经济和农业资源开发、农业机械化的发展战略、中长期发展规划及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拟订全区农业产业政策,指导粮食等主要农产品生产,组织落实促进主要农产品生产发展的相关政策措施,引导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和产品品质的改善。参与制定涉农的相关政策。推进农业依法行政,研究起草地方性的农业政策、规范性文件,并贯彻实施。
(三)拟订农业产业化经营和大宗农产品市场体系建设发展规划与政策,并组织实施。研究制定优势农产品区域布局规划,指导农业重点产业区域和优势特色产业基地建设。拟订促进农产品加工业发展政策、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农产品加工业结构调整、技术创新和服务体系建设,促进农业产前、产中、产后一体化发展。提出农业产业保护政策建议。培育、保护和发展农产品品牌,负责全区名优农产品认证、发证以及无公害、绿色、有机食品的申报与管理工作。
(四)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协调农业生产资料市场体系建设。拟订农业产业的地方技术标准,参与制定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依法实施符合安全标准的农产品认证和监督管理,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发布有关农产品质量监管信息。依法开展农作物种子(种苗)、种畜禽、水产苗种、肥料、农药、兽药、饲料、饲料添加剂、生鲜乳生产、奶站建设的许可与监督管理。指导农业检验检测体系建设。
(五)组织农业资源区划工作。指导农牧用地、宜农湿地以及野生动植物资源、农业生物物种资源的保护和管理。拟订耕地及基本农田质量保护与改良政策并指导实施,依法保护耕地及基本农田质量。参与基本农田保护区的划定,会同有关部门对基本农田地力分等定级。拟订农业开发规划并监督实施。
(六)负责提出农业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区级财政性资金安排的意见,编报部门预算并组织执行。提出扶持农业经济发展的财政政策和项目建议,经批准后与区财政局共同制定实施方案并指导实施。
(七)制定并实施农业生态建设规划,指导农业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指导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农村再生能源综合开发与利用,以及农业生物质产业发展和农业节能减排等工作。划定农产品禁止生产区域,指导休闲观光农业、生态农业、循环农业建设。参与农业生态环境质量监测评价工作。牵头管理外来物种。
(八)指导、监督区内动植物的防疫、检疫工作,组织重大动植物疫病的预警和防控工作。组织并实施动植物防疫和检疫体系建设。组织兽医医政、兽药药政药检工作。负责执业兽医的管理和饲料生产企业设立条件审查和动物源性饲料安全卫生审查。组织植物检疫性有害生物普查。承担引进农作物种子(种苗)检疫审批工作。
(九)承担全区森林资源保护发展职责。指导各类公益林和商品林的培育,组织开展全区森林资源调查、动态监测和统计以及植树造林、封山育林工作;指导以植树种草等生物措施防治水土流失工作;组织编制全区林木采伐限额并监督执行,监督检查林业凭证采伐、运输。拟订林地保护利用规划并指导实施。指导林地、林权管理;依法对征用、占用林地进行审核(批)。组织协调全区湿地保护工作。承担组织、协调、指导、监督全区森林防火职责。指导全区林业有害生物的防治和森林植物检疫工作,指导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的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指导、监督全民义务植树(绿化办职责)和全区林业违法案件的查处工作,组织、协调全区绿化和绿地管护等工作。
(十)组织指导渔业产业结构和布局调整。负责渔业资源、水产种质资源的保护。组织实施渔业养殖证制度。指导渔业捕捞、水产品加工流通工作。会同有关部门依法开展水产养殖用兽药等投入品的监督管理。负责渔政、渔港渔业船舶检验的监督管理。组织实施渔业捕捞许可制度。监督管理渔业安全生产。协调处理渔业重大突发事件。
(十一)负责农机行业管理和维修质量的监督管理。指导和实施农机安全生产,参与调查分析和处理重大农机产品质量事故;负责农业机械用油需求预测和农用柴油市场的监督和协调工作;负责防汛抗灾农用机具用油计划的申报、分配、监督和抗灾机具调度工作。负责全区农机化重大科研、开发、推广项目的立项申报、组织攻关及有关管理工作;负责农机及其服务市场的管理,协调和指导农业机械有组织地跨区作业;负责全区农机服务体系建设和农机安全生产工作;负责拖拉机、大中型农机具的报废更新计划的编报和组织实施工作,负责特色农机推广工作。
(十二)实施科教兴农战略。拟订农业科教、技术推广规划和相关政策。会同有关部门实施农业新品种、农业机械新机具以及新技术、新模式更新工程,组织农业科技创新和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建设。组织重大农业(农机)科研和技术推广项目的遴选和实施,管理、推广农业科技成果。负责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和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监督管理。指导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农业农村实用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农业教育和农业职业技能开发,实施农业农村人才培训、农民培训和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工作。
(十三)管理农业经济信息,监测分析农业经济运行,研究提出现代农业发展指标并组织考核,参与新农村建设和农村综合改革工作。分析、研判农产品市场行情,开展相关农业统计工作。负责农业信息体系建设,发布农业经济信息,指导农业信息服务。
(十四)负责农业防灾减灾的有关工作。监测、发布农业灾情,组织种子、化肥等救灾物资储备和调拨,提出生产救灾资金安排建议,指导紧急救灾和灾后生产恢复。
(十五)负责起草全区畜禽屠宰相关规范性文件;拟订全区畜禽屠宰行业统计;负责全区畜禽屠宰环节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组织开展全区畜禽屠宰行业清理整顿、监督检查、技术鉴定等工作。
(十六)承办农业产业政策的规范性文件的起草、监督和检查工作;对其他部门起草的规范性文件中有关农业的条款提出意见;指导农业行政执法体系建设,组织协调农业系统行政综合执法工作;承担农业法制宣传教育、执法人员培训;承办农业行政复议工作,组织行政应诉工作;承担局机关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组织拟定行政审批相关规章、业务流程等制度,综合协调局及下属事业单位行政审批工作,负责驻区行政服务中心窗口的日常管理工作。负责局“三合一”平台的建设与管理。
(十七)组织侦查破坏森林资源、野生动物资源的刑事案件,打击刑事犯罪活动,保卫森林资源和野生动物资源安全;组织加强林区治安管理,维护林区的治安秩序;组织森林火灾案件查处工作,保卫林业生产安全;负责与上级部门协调、配合工作。
(十八)承办农业涉外事务工作。组织开展农业利用外资和有关国际农业经济技术交流与合作,指导外向型农业发展。组织实施农业行政执法工作,处置重大农业案件。承担农业系列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和农民技术员从业资格管理工作。
(十九)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7年农业部门主要工作任务及目标
2017年全区农业主要目标是: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以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为根本遵循,牢牢把握“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紧紧围绕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这个主线,以“保供给、保生态、保安全”为根本任务,拓展农业“生产、生活、生态”功能、促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以转方式、调结构、促创新、提效益为重点,加快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现代农业生产体系、现代农业经营体系,着力建设“产出高效、产品安全、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的现代农业。做到始终瞄准“一个目标:即 “率先实现农业现代化和建设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的基础上,贯彻落实江苏省“263”专项行动部署,建成“生态示范引领区”,形成功能互补、良性互动、分类推进的良好格局,保障主要农产品有效供给,保护农业生态环境优良可持续,保持农民收入持续较快增长。
工作任务是围绕“六个方面”,做到“六个全力”:
(一)围绕基础设施建设,全力做强特色优势产业。要把农业基础设施完善作为检验农业现代化的重要标准。耕地资源有效保护。严格实行耕地保护制度,严控新增建设占用耕地。划定永久基本农田,按照保护优先的原则,基本农田要上图入库、落地到户。开展土壤、地下水调查,分期分级分类适度开展污染土壤、地下水修复工作,采取秸秆还田、增施有机肥、种植绿肥等土壤改良方式,增加土壤有机质,提升土壤肥力。高标准农田区域化推进。整合农业综合开发、农田水利、国土整理等项目资源,积极争取政策扶持,对连片规模较大的区域优先排定项目,对零散区域开展整村推进,加快实施旱涝保收、高产稳产的高标准农田建设1.6万亩。以高效蔬菜、高档花卉、优质果品等设施化生产和节水、节地、节能的现代设施渔业建设为重点,加大钢架大棚、连栋大棚、智能温室、标准化池塘等设施建设改造力度,进一步巩固并提升高效设施农(渔)业面积占比。农机农艺融合发展。在区级新型农机具展示平台的基础上,扩建展示空间和演示基地,努力建成可实际操作、可应用示范的更高标准新型农机应用展示基地。同时发挥展示平台推广效应,深入实施粮食生产全程机械化和高效农业关键环节机械化的试验示范,有针对性推广新机具、新技术1-2个,推动全区农业机械化全程、全面、高质、高效发展。
(二)围绕绿色生态理念,全力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积极转变发展模式,建立绿色产业体系,实施生态保护优先战略,将武进打造成生态保护引领区。一要全力开展“1+3”行动,“1”就是要继续深化畜禽养殖污染综合治理行动。科学确定畜禽养殖总量、品种和规模,进一步调整畜牧业结构;全面清理整顿所有非法和不符合规范标准的养殖场,并对现有场(户)进行 “拉网式”提升改造;充分发挥畜禽养殖信息系统监管作用,建立畜禽整治和动态监管的长效机制。“3”就是要重点实施三大规划。用三年时间在全区范围内建设湿地资源5万亩,增强湿地生态功能;分步推进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三年内实现全区自然村全覆盖,并建立处理设施运行保障机制,已建设施正常率达100%;把太湖一级保护区内打造成生态循环农业示范基地,到2019年,绿色、有机农产品基地认证面积占种植面积比例达到50%,全区化学农药和化肥施用量较2015年削减20%以上。二要整体推进生态示范典型区域建设。全力建设“典型流域农业面源污染综合治理”试点项目,计划建成农业面源污染连片治理综合防治示范区2万亩,建立长效运行管理机制,从源头上减少污染物排放,提升控制农业面源污染的能力。三要巩固国家森林城市创建成果。按照常州市国家森林城市建设三年行动计划要求,推动绿化与彩色化、珍贵化、效益化有机结合,充分发挥林业在维护生态安全中的基础作用。要全力推进区级林业科技中心建设,进一步提升我区林业科研和推广实力。四要着力提升蓝藻处置能力。更新优化蓝藻围栏隔离设施,升级改造藻水分离站及设备,进一步提升蓝藻打捞处置能力,积极应对极端气候条件下的“两湖”安全度夏任务。
(三)围绕产学研相结合,全力推进农业科技创新驱动。要坚持科技兴农,着力解决现代农业重大科技需求。一要推进现代种业发展。做好南繁基地建设和改造工作,加强育种人才队伍的培育建设,持续培育一批适应性广、抗逆性强、品质优良的水稻新品种;进一步强化雪山草鸡等畜禽品种选育和保护,巩固提升扣蟹、鳜鱼、黄颡鱼等渔业种苗资源基地建设,着力构建地方品种良种资源库。二要培育农业示范园区。以提升农业生产能力和质量效益为目标,按照园区创建规范,通过合理布局、指导服务、引导扶持,新建和巩固一批规模化种植、标准化生产、品牌化销售、产业化经营的农业产业园区,力争建成省级农业综合示范基地1个,改善园区基础设施和园区功能,增强承载项目的能力。三要拓宽科技转化平台。推进农科教结合、产学研联姻,加快引进推广科技含量高、附加值高、经济效益高的优良农作物、畜禽、特种水产、花卉苗木等新品种、新技术,利用科技转化平台,积极开展技术指导、示范、服务等工作,分层次开展农业科普集市等产学研科技对接活动,推动科技成果向农业生产力转化,促进农民增收致富。四要深入推进职业农民培育。继续抓好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作,科学设置培训内容,创新培训方式,积极开展农产品电子商务、家庭农场主等新业态和新主体的职业技能培训,巩固提升一批实训基地,为新型职业农民主体搭建学习平台和实践基地。
(四)围绕转变发展方式,全力打造农业新产业新业态。要顺应现代农业发展的潮流,推动新元素在农业生产各领域的广泛应用,把农业新产业新业态作为提升农业发展的新引擎和新动力。一是重点扶持农产品电子商务。鼓励企业自建或充分利用电子商务平台,结合先进创建模式,着力培育有发展潜力的农产品电子商务村1-2个、示范企业3个以上,进一步扩大农产品电子商务覆盖范围,提升我区农产品电商销售占比,销售额力争突破5亿元。二是全面升级智慧农业服务平台。打造一批武进农业全产业链亮点平台,进一步提升和拓展区农机公共服务中心、渔业信息智能管控平台、畜禽养殖信息管理系统等已建成平台的服务功能,提高生产生活便利和办事效率,逐步建立健全运行高效、服务到位、支撑有力、农民满意的农技推广服务体系。三是持续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重点扶持带动能力强的农产品加工企业、花木产业企业、专业市场和科技创新型企业,培育一批带动产业发展、促进农民增收的“五个一”示范龙头企业,支持农产品贮藏、销售、精深加工和贸易出口企业做大做强,力争新增国家、省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各1家。四是着力创新经营模式机制。积极发展新型经营模式,把发展多种形式农业适度规模经营与延伸农业产业链有机结合,引导企业、基地和农民之间,通过合作与联合的方式,发展规模种养业、农产品加工业和农村服务业,让农民分享产业链增值收益。五是规划引导休闲创意农业。依托农业优势资源和文化内涵,与特色小镇、美丽乡村等建设相互衔接,因地制宜打造休闲创意农业特色板块,发布创意农业精品和休闲农业线路,重点建设特色突出、成效显著的区级农业特色镇村和休闲农业示范点3个以上,并力争创建全国性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示范点。
(五)围绕农业品牌建设,全力扩大农产品知名度。要突出质量、信誉、自然、人文、地域等特点,着力打造一批有影响力、有文化内涵的区域特色农产品优质品牌。一是农业品牌创建。对“三品一标”获证主体和产品及时认证续报,优先构建农产品生产、收购、贮藏、运输等各个节点信息的互联互通,实现农产品从生产源头到产品上市前的全程质量追溯。扶持引导武进农业区域品牌的创建,全区新增市级名优农产品5只,“三品”产量占比增加5%以上。二是农业标准化建设。引用和制定农业生产技术标准、产品标准、管理标准,扶持先进园区、企业率先开展标准化生产,实现生产设施、生产过程和产品标准化,建立健全农业标准化体系,新建市级渔业标准化生产示范基地2家。三是品牌宣传推介。组织开展农业品牌创建评比和各类节会活动,充分利用线上线下展示平台,开展品牌系列评选推介活动,扩大优势特色产业知名度,让消费者买得更放心,让农民卖得更开心。
(六)围绕保安全促优质,全力提升农业防控监管能力。要时刻绷紧安全生产这根弦,守住质量安全这根生命线。一方面,要坚持农业防控体系建设。一要继续实施动物疫病净化工作,落实防疫责任,加强疫病监测,确保不发生重大动物疫情,加强屠宰场点的日常监督检查,规范建立生猪屠宰管理秩序,推动畜牧业绿色健康发展。二要继续推进防火基础设施建设,发挥森林消防智能监控及指挥中心功能,积极筹备横山桥森林消防队伍建设,全面提升森林火灾预警和扑救能力。三要加强农业、林业植物疫情监测体系建设,确保粮食作物病虫害损失率严格控制在5%以下。四要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网格化管理体系,推进专项整治行动,确保主要农产品例行监测合格率达到97%以上。五要加强渔政管理工作,加大打非治违力度,确保全区不发生较大水产品质量和渔业生产安全事故。六要加大农机安全监管力度,继续做好专项整治行动和隐患排查,确保农机安全生产。另一方面,要强化应急管理建设。加快推进应急管理硬件设施的提档升级建设,保障应急物资储备,组织应急管理宣传培训和应急演练活动,充分发挥应急志愿者服务队的排头兵作用,进一步增强处理应急突发事件的能力。
三、农业部门内设机构及下属单位
(一)内设机构:办公室、党委办公室、经营管理科、农产品质量监督科、科技教育科、市场信息科、农业资源开发办、畜牧渔业科、农机管理科、政策法规科(增挂常州市武进区森林警察大队牌子)、农业生态与农村能源科、畜禽屠宰管理科
(二)下属单位:武进区绿化委员会办公室、武进区林业工作站、武进区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区动物卫生监督所)、武进区渔政监督大队(区水产技术推广站)、武进区农业技术推广站、武进区植保植检站、武进区种子管理站、江苏(武进)水稻研究所、武进区农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中心、武进区农业科技培训教育站、武进区农机安全监理所、武进区农机推广站、武进区农业执法大队、武进区生态农业服务站、12个乡镇畜牧兽医站。
第二部分2017年度部门预算表(见附件)
第三部分2017年度部门安排情况说明
2017年度农业部门收支预算表中包含了武进区农业局机关、武进区绿化委员会办公室、武进区林业工作站、武进区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区动物卫生监督所)、武进区渔政监督大队(区水产技术推广站)、武进区农业技术推广站、武进区植保植检站、武进区种子管理站、江苏(武进)水稻研究所、武进区农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中心、武进区农业科技培训教育站、武进区农机安全监理所、武进区农机推广站、武进区农业执法大队、武进区生态农业服务站、12个乡镇畜牧兽医站收入和支出。局及所属事业单位为财政全额拨款单位。现有在职职工259人,离休人员6人,退休人员328人,合计593人。
一、收入预算
财政拨款6515.0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6515.01万元,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
二、支出预算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6515.01万元,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1、从功能科目分类,包括医疗卫生133.52万元、农林水事务5530.07万元,住房保障支出851.42万元。
(1)医疗卫生支出133.52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及事业单位职工医疗保障支出。
(2)农林水事务5530.07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及事业单位开展农业管理活动而发生的基本支出和专项支出。
(3)住房保障支出851.42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及事业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新职工补贴以及发放的提租补贴支出。
2、从经济科目分类,包括基本支出5531.77万元、项目支出983.24万元。
三、“三公”经费、会议费及培训费预算情况
“三公”经费支出是指武进区农业局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等30个单位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支出。2017年武进区农业部门“三公”经费、会议费和培训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总计147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29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30万元、会议费43万元、培训费45万元。
2017年继续贯彻落实八项规定,进一步压缩行政成本,2017年在上年安排158万元基础上压缩7%,进一步合理调整公用支出定额标准。其中:因公出国(境),本年度与上年度一样,没有安排出国(境)经费。公务用车购置,本年度与上年度一样,没有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本年度比上年度预算36万元减少7万元,减少19.44%。公务接待,本年度比上年度预算 32万元减少2万元,减少6.25%。会议费,本年度比上年度预算45万元减少2万元,减少4.44%。培训费,本年度 与上年度预算45万元持平。
“三公”经费基本定义:“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会议费、培训费。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会议费,会议费指单位按规定召开会议直接发生的住宿费、伙食费、会场费用、交通费、办公用品费、材料印刷费、医药费等支出;培训费是指单位按规定开展培训直接发生的住宿费、伙食费、培训场地费、讲课费、培训资料费、交通费、其他费用等支出。
附件:2017年常州市武进区农业部门预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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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载附件:武进区农业局2017年部门预算公开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