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镇(街道)农技农机站,财政分局:
根据江苏省农机局印发的《江苏省设施农业“机器换人”工程实施方案》文件精神,为切实抓好我区设施农业“机器换人”工程实施,培育打造农机化新机具、新技术普及应用示范基地,促进先进适用农机装备在设施农业中广泛应用,结合我区林果业农机化发展实际,我们制订了《2017年度武进区林果业“机器换人”示范基地发展奖励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广泛宣传、认真组织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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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武进区农业局
常州武进区市财政局
2017年11月6日
常州市武进区农业局办公室 2017年11月6日
2017年度武进区林果业“机器换人”
示范基地发展奖励办法
一、总体思路
坚持“因地制宜、突出特色、重点突破,有序推进”的原则。依托林果业园区建设发展,以省工节本为导向,加强农机农艺融合研究,加强先进适用机具推广,注重示范引领,探索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机械化、标准化生产模式和技术装备体系,重点打造林果业机械化生产农机农艺融合示范基地,着力推进林果业“机器换人”,促进林果产业提档升级。
二、奖励办法
大力扶持林果机械化生产“机器换人”示范基地建设,基地重点围绕林果种植中中耕整地、除草、开沟、施肥、灌溉、植保、枝条修剪粉碎、采收、田间转运、保鲜、初加工等环节,注重各环节机械化技术组装集成和整体推进,机械化应用水平比较高,对起到典型示范引领作用的“机器换人”示范基地给予奖励。
奖励金额由区农业局与区财政局会商,按照当年区级农机化资金总量统筹安排。当年奖励资金总额超过高效设施农业机械化扶持资金规模时,符合条件未列入当年扶持对象的延至下年度安排。奖励优先顺序按照申报先后执行。
三、奖励对象
我区行政区域内直接从事农业生产的个人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含农林场圃、家庭农场、农业企业],加大对发展新机具力度大、农机农艺融合程度高的基地扶持力度。
四、办理程序
1、基地自愿到所在镇农技农机站申领并填写2017年武进区林果业“机器换人”示范基地奖励申报表(详见附件1),并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农业经营组织注册登记证书复印件;
2、镇农技农机站初审盖章后,上报区农业局;
3、区农业局与财政局对照林果业“机器换人”示范基地建设标准(详见附件2)实地考察评估后会商,认定具有典型示范引领作用的“机器换人”示范基地给予奖励。将资金奖励情况在武进政府门户网站上进行公示,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
4、公示结束后,财政部门把奖励资金及时拨付给奖励对象。
五、执行时间
申报截止日期为2017年12月15日。
六、工作要求
各镇站应重视发展设施农业机械化,根据本地区设施农业发展实际,合理规划,加强指导,要加强农机与相关职能部门的协作配合,并通过政策、项目、培训、服务、宣传等多方面推进设施农业“机器换人”。以提高政策知晓率为重点,公开信息,宣传到位,让群众了解政策内容、程序和要求,接受咨询和投诉,认真答疑解惑,确保政策执行的公开透明。
附件:1.2017年武进区林果业“机器换人”示范基地奖励申报表
2.林果业“机器换人”示范基地建设标准
附件1
2017年武进区林果业“机器换人”
示范基地奖励申报表
申报对象
地 址
申报时间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主要做法及成效(情况介绍、技术路线和配置方案等)
镇农技农机站对申报单位的评价意见(盖章)
区农业局和区财政局评价意见(盖章)
注:1.一式2份,镇站和区农业局各留存1份。
2.申报截止时间为2017年1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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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林果业“机器换人”示范基地建设标准
建设指标
建设要求
共性要求
生产机械化
先进适用林果类农机装备有一定程度应用,引进的某一环节机械装备能力能够满足基地生产需求,完全替代人力劳作(不含操作农机)。
农机装备必须涵盖5个(含5个)以上生产环节,5种(含5种)以上机械装备,库房、沟渠、道路、电力等配套设施齐全。
设施规模化
集中连片面积达50亩(含50亩)以上,其中葡萄种植全部采用避雨设施栽培,采用的避雨栽培设施必须是能够满足机械化作业的钢架大棚。
种植标准化
规划布局合理,农艺栽培标准规范,初步建立能够满足机器作业便利、前后茬环节互相衔接、农艺栽培管理要求的机械化生产标准种植模式。无安全生产事故和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发生。
农机农艺融合
能够进行一定程度的农机、农艺技术集成试验研究,初步形成因地制宜的机具选型配置,完整统一的作业规范要求。
备注:1.多功能机械只能核算一个生产环节,共性要求中的农机装备不包括简易、低值机械设备,5种(含5种)以上机械装备原值不低于6万元。
2.四方面建设指标和共性要求均为达标指标,林果业“机器换人”示范基地合格标准为完成所有达标指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