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街道)农技农机站(经济管理科),财政分局:
为进一步提升全区农业综合机械化水平,促进农业机械化又好又快发展,结合我区农机化发展实际,我们研究制订了《2017年度武进区农机化发展扶持政策》,现印发给你们,请广泛宣传、认真组织实施。
附件:2017年度武进区农机化发展扶持政策
2017年5月10日
常州市武进区农业局办公室 2017年5月10日印发
附件
2017年度武进区农机化发展扶持政策
一、粮食产业农机化扶持办法
(一)推进水稻机械化栽插
结合我区机插秧生产实际,以保障粮食生产安全,壮大农业经营服务主体发展实力,着力提升粮食生产家庭农场(机插秧大户)服务能力为目标,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依据机插秧作业面积大小、作业质量,实行区级财政资金分级奖补,详见附件1。
(二)加强农机新机具、新技术应用
为推广应用“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绿色环保机械化技术,积极开展水肥药种精准高效利用试验示范,对购买节水、节药、节肥、节种、节能等中央和省级财政补贴品目范围外的绿色机械化装备(如高地隙植保机、无人飞行器、侧深施肥插秧机、施肥播种一体机等等)的购机者进行奖励,奖励资金标准为机械装备平均销售价格的30%。(其中机具市场售价以生产厂家统一销售指导价为依据,严禁价格虚高!)
(三)扶持农机社会化维修服务
结合我区实际,今年继续对实行社会化服务的农机维修网点,根据社会化服务规模和能力,给予考核奖励,具体操作继续执行《关于印发〈2015年武进区农机社会化维修服务奖励考核办法〉的通知》(武农发〔2015〕68号、武财农〔2015〕85号)文件。
二、高效设施产业农机化扶持办法
围绕全区高效设施农业发展,我区今年继续鼓励发展具有示范效应的高效设施农业机械装备,使更多新型、先进、适用农业机械应用于我区高效农业生产,不断提高全区高效设施农业机械化水平,详见附件2。
鼓励镇级财政资金进行配套扶持!
本政策由武进区农业局会同区财政局负责解释。
附件:
1.2017年武进区家庭农场(机插秧大户)机插秧考核奖励办法
2.2017年武进区高效设施农业机械化发展扶持 办法
附件1
2017年武进区家庭农场(机插秧大户)
机插秧考核奖励办法
一、考核对象
全区从事机插秧作业的家庭农场和大户。
二、考核内容
重点考核家庭农场(机插秧大户)在武进区域内机插秧作业规模和作业质量:一是适度作业规模。家庭农场(机插秧大户)必须具有适度的作业面积,以机插秧作业100亩为考核最低标准;二是作业质量好。家庭农场(机插秧大户)严格按照农艺栽培要求培育壮秧,栽足基本苗,确保栽插质量。(考核表见表1-1)
三、考核办法
1、落谷结束后,各家庭农场(机插秧大户)及时上报在武进区机插作业秧苗盘数,由镇(街道)农技农机站汇总后(表1-2)及时报区农业局,同时上交土地流转正式合同或协议;作业结束后,家庭农场(机插秧大户)详实填写机插秧作业清单(表1-3),由镇(街道)农技农机站统一上报区农业局;家庭农场(机插秧大户)必须要对上报材料真实性负责,并与镇(街道)农技农机站签订诚信承诺书。
2、区农业局和财政局会同镇站工作人员联合成立考核小组,负责考核相关工作:①家庭农场(机插秧大户)育秧数量、秧苗质量由区农业局和财政局会同镇站工作人员逐一实地核查,如发现秧苗数量与申报不符,该家庭农场(机插秧大户)育秧数量统一打折;②大田作业面积和作业质量由镇(街道)农技农机站按照各家庭农场(机插秧大户)上报机插面积的不少于10%比例实地检查、打分(表1-5);③区农业局和财政局通过实地抽查镇站的核实田块,如发现有情况不符,该全镇机插面积统一打折;④区农业局和财政局通过走访基层或电话抽查等形式核实机插秧作业清单真实性,检查的准确率将作为考核奖励的依据。
四、奖惩措施
奖励以各家庭农场(机插秧大户)机插秧作业面积为基数,奖励标准为每亩40元,再根据质量考核扣分折算扣减系数后计算奖补资金[公式:机插面积×40×(100%-质量考核扣分的百分数)],在兑现奖补资金前,把资金奖励情况在武进农业信息网上进行公示,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
如发现家庭农场(机插秧大户)机插秧作业面积弄虚作假的,取消奖补资格。
10
表1-1
武进区家庭农场(机插秧大户)机插秧规模考核表
序号
类别
考核内容
得分
备注
1
秧苗质量
(10分)
秧苗长势好,得5分,反之酌情扣分。
采用基质育秧,得1分;采用硬盘育秧播种机育秧,得1分;采用硬地喷灌育秧技术的,得1分;播量控制每亩
6斤稻种,不多播、不少播;药剂浸种操作适当,得1分;适时播种,得1分。反之酌情扣分。
2
作业质量
栽插株距要严格控制在3.5-4寸,每亩大田栽插穴数要达到1.6万穴以上,确保每亩基本苗达到6万-7万株。得5分,低于标准不得分。
有群众投诉的此项不得分
浅插,栽插深度为0-30mm,漂秧率≤3%,伤秧率≤4%,漏插率≤5%,得5分,低于标准不得分。
3
一票否决项
机插秧作业面积弄虚作假
考核得分
备注:1、机插秧面积为武进区域内面积,有流转土地面积的必须具有土地正式流转合同或协议。
表1-2
2017年武进区机插秧育秧数量汇总表
填报单位: 单位:台、亩
家庭农场(机插秧大户)
联系电话
秧田地址
乘坐式插秧机保有量
秧苗盘数
计划机插秧面积
流转土地面积
合 计
备注:流转土地面积必须提供正式流转合同或协议。
单位负责人: 填报人: 填报日期:
表1-3
机插秧作业清单
家庭农场(机插秧大户): 单位:亩
作 业
机 手
电 话
作业地址(镇、村)
机插秧
面 积
服 务
对 象
联 系
备注:1、表格由家庭农场(机插秧大户)完成机插秧作业服务后如实填写,并确保享受作业服务对象的有效联系电话。
2、作业服务方式为土地流转和作业承包,需提供书面合同或协议。
3、机插秧面积限于武进本地区。
表1-4
2017年度水稻机插秧育秧检查表
家庭农场(机插秧大户)名称
育秧方式:硬地喷灌育秧(盘)
其中
机械化播种面积(盘)
人工播种面积(盘)
硬盘育秧(盘)
软盘育秧(盘)
基质育秧面积(盘)
营养土育秧面积(盘)
每亩大田用种量(斤)
药剂浸种情况
批次
检查日期
播期
育秧盘数
秧苗长势(好、中、差)
4
5
6
合计(育秧盘数)
镇农技农机站签字
家庭农场(机插秧大户)负责人签字
检查人员:
表1-5
2017年度水稻机插秧栽插情况检查表
地点
插秧机手(姓名/电话)
服务对象(姓名/电话)
栽秧时间(月/日)
插秧机型号
水稻品种
上报机插面积
实际机插面积
栽插深度(厘米)
漂秧率(%)/伤秧率(%)/漏插率(%)
株距(厘米)×行距(厘米)
每亩穴数(万穴/亩)
每穴株数(株)
基本苗(万/亩)
注:株距测定:随机查3个点,每点测量31穴长度;漂秧率、伤秧率、漏查率测定:在上述测定范围内检查;每穴株数:对角线定3个点,每点定10穴,数其苗数。
检查时间: 检查人员:
表1-6
2017年武进区育秧秧苗调剂证明
日期
签字确认
调出方
所在镇农技农机站
调入方
数量
注:原则从武进区域以外的调进秧苗数量,不纳入机插秧统计面积。
家庭农场(机插秧大户)诚信承诺书
为更好履行为农服务的职责,本家庭农场(机插秧大户)愿郑重承诺如下:
一、提供的作业面积等资料均真实有效。
二、保证机插秧作业质量,栽足基本苗。
三、做到诚信、热情服务。
四、收取合理的服务费用。
对违反以上承诺所造成的后果,本家庭农场(机插秧大户)自愿承担相应责任。
家庭农场(机插秧大户)(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11
附件2
2017年武进区高效设施
农业机械化发展扶持办法
围绕全区高效设施农业发展,从高效设施农业急需和农民急用出发,从解决劳动强度大、用工量多的生产环节入手,扶持发展应用于林果业、蔬菜园艺业、花卉苗木业、渔业(水产养殖)、畜禽养殖业等农业机械新装备,大力推进高效设施农业生产机械化。现就2017年我区高效设施农业机械化发展特制定本扶持办法。
一、扶持原则
(一)机具先进、适用、安全原则。新品出厂铭牌规范,产品资质合格正规,质量安全可靠,机具技术成熟,具有示范推广前景。
(二)鼓励示范引进新机具、新技术原则。注重农机农艺融合,在高效设施农业机械化生产取得突破。
(三)总量控制原则。补贴资金规模由区农业局与区财政局会商,按照当年区级农机化资金总量统筹安排。
二、奖励办法及标准
申请奖励高效设施农业机械是当年购置应用于林果业、蔬菜园艺业、花卉苗木业、渔业(水产养殖)、畜禽养殖业等五大产业各生产环节的农业机械新装备,区级财政资金对中央和省级财政补贴品目范围外的机械装备给予奖励,区级财政资金申请奖励起点标准为:本年度新增机械累计0.5万元(含)以上,常规、简易、低值机械设备除外。
奖励标准为机械装备(设施)平均销售价格的30%,全区首次引进高效、先进、适用、安全的机具奖励标准为50%。(其中机具市场售价以生产厂家统一销售指导价为依据,严禁价格虚高!)
当年奖励资金总额超过高效设施农业机械化扶持资金规模时,符合条件未列入当年扶持对象的延至下年度安排。奖励优先顺序按照申报先后执行。
三、奖励对象
我区行政区域内直接从事农业生产的个人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含农林场圃、家庭农场、农民(农机)专业合作组织、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农业企业],优先扶持发展机具力度大、规模化程度高、发展基础好的农业经营组织。
四、办理程序
(一)高效设施农业机械发展奖励
按照自愿申报、镇站把关、区级审核、核查机具在位、公示、拨付奖励资金等程序操作。
1、申报对象自愿到所在镇农技农机站申领并填写《2017年常州市武进区高效设施农业机械化发展奖励申报表》(附件2-1),并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和农业经营组织注册登记证书复印件。
2、镇农技农机站初审盖章后,上报区农业局。
3、区农业局召集行业专家会商申报机具奖励资格,与区财政局协商拟奖励机具的奖励金额,出具评价意见。
4、申报审核通过后,区农业局通知相关镇站,入围申报对象进行农机具的购置与使用,并及时到所在镇农技农机站申领并填写《2017常州市武进区高效设施农业机械化发展核查表》(附件2-2),签订保证书(附件2-3),并提供机具购置发票原件、复印件和购机款银行支付凭证,申请结算奖励资金。
5、镇农技农机站联合镇财政分局核实购机情况,在发票原件上注明“已受理”字样后退还申报对象,《核查表》签署意见盖章后附购机发票复印件、银行支付凭证和保证书上报区农业局。
6、区农业局和区财政局联合对机具在位情况按一定购机数量比例进行督查,审核盖章后,将资金奖励情况在武进农业信息网上进行公示,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
7、公示结束后,财政部门把奖励资金及时拨付给奖励对象。
五、执行时间
申报截止日期为2017年8月30日(附件2-1上报时间),申请结算资金截止日期为2017年11月30日(附件2-2上报时间)。
6、 工作要求
(一)加强宣传,公开透明。各镇站要加强农机与相关职能部门的协作配合,联合开展政策宣传,以提高政策知晓率为重点,公开信息,宣传到户到人,让群众了解政策内容、程序和要求,接受咨询和投诉,认真答疑解惑,确保政策执行的公开透明。
(二)规范操作,严格管理。农机、财政部门要根据各自的工作职责,加强对补贴机具的督查监管,实现奖励的阳光化、规范化运作,对违规套取奖励资金等行为,一旦发现,严肃查处。
(三)发生下列情况的,将取消资金奖励:①申报奖励资金弄虚作假的;②经查实机具不在位的;③购置二手农机具的;④申报材料有其他弄虚作假情况的。
2-1.2017年武进区高效设施农业机械发展奖励申报表
2-2.2017年武进区高效设施农业机械发展核查表
2-3.保证书
附件2-1
2017年武进区高效设施农业机械
发展奖励申报表
申报对象
地 址
申报时间
法定代表人
计划购置机械装备(设施)情况
单位:万元
机具
数量(台)
机具总金额
计划购置时间
合计
―――
镇农技农机站对申报单位的评价意见(盖章)
区农业局和区财政局评价意见(盖章)
注:1、一式2份,镇站和区农业局各留存1份。
2、申报截止时间为2017年8月30日。
附件2-2
发展核查表
奖励对象
申请核查时间
购置机械装备(设施)情况
机具购置时间
镇站核查机具情况
――
镇农技农机站和镇财政部门核查意见(盖章)
区农业局和区财政局核查意见(盖章)
注: 1、一式2份,镇站和区农业局各留存1份。
2、申报截止时间为2017年11月30日。
附件2-3
保 证 书
本人(或组织单位)购买 台(套) 农机具(设施),现申请结算高效设施农业机械发展奖励。本人郑重申明,在此之前,该 台(套) 农机具(设施)从没享受任何财政扶持资金。
特此保证以上内容全部属实!对提交的相关申请材料和购买机具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
组织单位盖章:
本人(或法人代表)签字确认:
镇(街道)农技农机站见证盖章:
二○一七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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