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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 关于开展2017年上半年乡镇站岗位目标考核暨春季防疫检查的通知
索 引 号: 014133381/2017-00028
主题分类: 农业、畜牧业、渔业、林业 体裁分类: 通知 组配分类: 其他
文件编号: 武农发〔2017〕115号 发布机构: 农业局  
产生日期: 2017-07-06 发布日期: 2017-07-24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 关于开展2017年上半年乡镇站岗位目标考核暨春季防疫检查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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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7年上半年乡镇站岗位目标考核暨春季防疫检查的通知
武农发〔2017〕115号
 

各镇(街道)畜牧兽医站:

为科学评价今年各镇(街道)重大动物疫病春季集中防疫行动和狂犬病防疫工作的实绩,促进防疫工作深入开展,提升重大动物疫病综合防控能力,有序推进动物卫生监督工作规范化建设,落实《关于2017年度乡镇畜牧兽医站岗位目标考核的意见》(武农发〔2017〕82号)精神,经研究,决定组织开展全区2017年上半年乡镇站岗位目标考核暨春防工作检查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内容

包括站务基础管理、重点工作落实、财务管理,畜牧工作、防疫工作,产地检疫、畜禽屠宰监管、无害化处理监管工作、台账票证报表管理、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情况及畜禽规模养殖场污染整治状况等。具体内容见附件1。

二、检查方式

(1)查看资料。督查采取听取各镇(街道)畜牧兽医站上半年工作情况(包括春防工作)汇报、查阅相关文件和台账资料、现场核查等方式。

(2)飞行监测。抽取名单范围为我区所有畜禽规模饲养场,家畜规模养殖户每户至少采集15份样品;家禽规模养殖户每户至少采集10份样品;散户由乡镇(街道)畜牧兽医站采集后送至区疫控中心,每镇(街道)共采集家畜和家禽养殖户共5户,每户至少5份样品。所有采样场点由区级根据畜牧统计报表在采样出发前选择,随机抽取的场点如因客观原因或不可抗力需要改变的,所在镇(街道)需作出书面说明。规模场标准:生猪存栏200头以上,家禽存栏1万只以上,奶牛、羊存栏100头以上。

三、组织形式

考核检查工作由局畜牧屠管科具体组织。检查组安排:

第一组负责雪堰、横山桥、横林、遥观、丁堰、潞城等6个镇(街道);

第二组负责洛阳、礼嘉、前黄、南夏墅等4个镇(街道);

第三组负责嘉泽、湟里、牛塘、湖塘等4个镇。

检查人员分组情况见附件2。

四、检查时间

2017年7月10日-7月14日。

五、检查考核办法

各检查组要按照检查工作要求,认真查阅有关记录,现场核查措施落实情况,在检查过程中发现问题应立即指出,并提出整改意见。

 

附件:

1.2017年上半年乡镇站岗位目标考核暨春防工作检查评分细则;

2.检查人员分组表。

 

 

 

  2017年7月6日     

 

 

 

 

 

 

 

 

抄送:丁堰街道农业水利服务中心、潞城街道农业水利服务中心、戚墅堰街道办事处城管科

常州市武进区农业局办公室              2017年7月6日印发

1

 


 

附件1

2017年上半年乡镇站岗位目标考核暨春防工作检查评分细则

一、行业管理(30分)

考核项目

考核内容

分值

评分方法

得分

备注

1、基础管理

(18分)

工作部署

5

明确全年工作目标与重点工作,精心谋划每月工作计划和春防犬防行动方案(缺一份扣0.5分),并认真组织实施;签订与发放相关责任状、告知书并抓好监督落实(否则有一项扣0.5分);搞好春防、半年度工作总结(缺一份扣0.5分、内容不真实的有一份扣1分);正常开展本单位的安全管理工作(无相关工作记录的扣0.5—1分)。扣完为止(下同)

 

 

 

 

效能建设

4

切实加强单位效能建设,保持良好工作状态和优良秩序,衣着整洁、精神饱满、使用文明用语,建立排班考勤制度。不重视效能管理或缺乏日常监管措施的扣1—2分;无故缺席上级会议或活动的有一次扣1分;群众反映工作作风问题经核实或被发现存在效能问题的有一次扣2分。

 

 

档案管理

2

建立健全行业管理台账,做到及时完整收集整理、规范装订;认真做好上年度业务与管理资料的保管存档工作。未按要求内容进行台账记录整理的扣0.5分,未有序归档的扣0.5分,未使用统一格式台账体系的扣0.5分,台账内容不真实的发现一次扣1分。

 

 

培训宣传

与

信息工作

3

 

组织全站人员开展学习教育和业务交流活动,包括业务知识、上级工作部署精神和工作安排等。会议记录要认真齐全,记录(站与个人)每月不少于1次,少一次或内容单一扣0.5分;运用培训、电子屏、信息等多种形式,加强法律法规、行政规定的宣传和畜牧生产技术、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要求的培训,有影像文字记录,没有开展的扣0.5分;专人负责信息上报工作,及时提供来自实践、有质量的畜牧兽医工作信息,查看进度与质量,发现问题扣0.5分。

 

 

 

考核项目

考核内容

分值

评分方法

得分

备注

1、基础管理

(18分)

为农服务

与

窗口形象

3

牢固树立“服务为民”意识,发挥好标准站建设成果,服务场所和办公桌面、文件柜(橱)、电脑等保持整洁有序,功能设施维护完好,相关制度上墙公布,窗口人员坚持在岗值守、熟悉业务流程、态度热忱。环境不卫生或物品摆放不整齐的发现一次扣1分;工作时间无故脱岗的发现一次扣2分。

 

 

内部考核

1

认真组织学习岗位目标考核意见,有效落实相关考核要求。没有及时组织学习的扣0.5-1分。

 

 

2、重点工作落实(4分)

落实执行情况

4

结合上半年工作实际,积极贯彻落实上级部署的畜禽养殖整治长效监管、春防、动物卫生监督等工作重点,能及时完成相关交办任务,既注重过程环节,又要看结果情况。组织工作不力,敷衍了事进展慢的扣2分;对工作内容不实的,发现一次扣2分;由于主观原因,没有按时完成任务的扣2-4分。

 

 

3、财务管理(8分)

收入管理

3

按照下达的非税收入任务,积极动员组织收入管理,努力做到应收尽收、能收则收,并全额及时解缴财政专户;严禁坐收坐支与私设小金库。对收入管理不重视、不积极的扣1分仍未独立开展药品、门诊业务的扣1分;未按月结报收入的有一次扣0.5分;坐收坐支与私设小金库一经查实扣3分。

 

 

项目支出

3

根据项目预算指标,加强预算支出管理,每月规范填写支出结报表,超标准超范围支出或项目经费不专款专用有一次扣1分;基建、维修手续不完备或不执行政府采购规定的有一次扣2分;规范结报审批制度,票据手续不完备有一次扣1分。

 

 

资产管理

2

每半年对药品进行一次盘库,少一次扣0.5分;药品材料帐帐不符或帐物不符扣1分;房屋出租未签订合同的有一次扣1分;加强固定资产(房屋与设备)管理,固定资产未登记造册与编号的扣1分,固定资产处置不规范有一次扣1分,发生固定资产丢失的扣2分。

 

 

 

二、畜牧防疫(30分)

考核项目

考核内容

分值

评分方法

得分

备注

4、畜牧

工作(15分)

信息系统

6

对本年度畜禽养殖基本信息进行更新,数据录入准确、真实,并报送监管信息。监管户数基准分2分,根据各镇(街道)现存监管户数多少按比例扣分,监管家禽养殖量基准分0.5分,家畜养殖量基准分0.5分,根据各镇(街道)现存畜禽养殖量按比例扣分(区打分);区级不定期抽查系统信息录入情况,存在超过一个月未更新任何信息的养殖户,查到一次扣1分,随机抽查2次防疫、采样、产地检疫、无害化处理或日常监管情况,与纸质监管不一致的,发现少填、漏填、未填记录,有一次扣1分,共3分扣完为止。

 

 

长效管理

6

配合地方政府对辖区范围内的畜禽养殖场进行长效管理,建立管理记录,未建立记录的扣3分,出现反弹案例且未及时上报处理的,或被媒体曝光的扣3分。

 

 

畜牧兽医

报表

3

畜牧月报表、规模场季报等畜牧类报表、六种动物疫病疫苗使用进度月报表、春防及犬防行动报表上报情况。缺一次或上报不及时的有一次扣1分,出现逻辑矛盾或计算错误的有一处扣1分。(区打分)

 

 

5、防疫

工作(15分)

防疫管理

4

现场抽查高致病性禽流感、新城疫、口蹄疫、高致病性蓝耳病、猪瘟、小反刍兽疫等重大动物疫病应免密度,达100%的得2分,否则不得分;查看免疫记录、畜禽养殖重点村散养户免疫记录、防疫员免疫记录、春防及犬防台账,并随机抽取畜禽养殖场各1个现场查看,记录完整规范的得2分,有一项缺漏或不符合规范的扣0.5分,养畜场发现有未佩戴耳标的家畜扣1分。

 

 

防疫物资

管理

3

专门存放,专人管理,物资堆放整洁,并保持有效期内和可使用状态,查疫苗与耳标、消毒药等防疫物资台账,有一项记录不规范扣1分;养殖户签名有漏签或前后字迹不符的,有一处扣1分,扣完为止(谁领用谁签名);随机抽查两项防疫物资是否在可使用状态,不符合则有一项扣1分。

 

 

疫病监测

7±2

采样数量基准分4分,根据各镇(街道)采样数量多少按比例扣分;区级集中监测6个病种抗体检测合格率全部在80%以上得3分,每病种有一次不合格扣0.5分,扣完为止;接受上级飞行监测并合格加2分,不合格则扣2分。(区级打分)

 

 

实验室

工作

1

未开展工作不得分。开展工作的,做好:①环境整洁,摆放整齐;②有采样汇总、采样单和结果反馈;③规范采样,并按要求包装,正确填写采样单;④血清量要求禽0.5ml以上,畜0.8ml以上,血清量不得过少或出现大部分样品溶血或胶冻。以上各项不符合标准的,有一次扣0.5分。(①②现场查看③④区打分)

 

 

三、动物卫生监督(40分)

考核项目

考核内容

分值

评分方法

得分

备注

6、产地检疫(10分)

工作程序

2

产地检疫工作方式科学规范:必须登门踏圈进行现场检疫,严禁隔山出证、跨地区出证,工作不规范的,查到一次扣1分。

 

 

申报受理率

2

产地检疫申报受理率达到100%得2分,每少1%扣0.5分,最多扣2分。生猪产地检疫申报受理率=(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出具“动物检疫申报受理单”数量/辖区内产地检疫申报总数)。

 

 

规范出证

2

严格规范出证,随机抽查动物产地检疫工作汇总台账,台账装订统一规范,按要求一一对应,装订不规范或不全扣1分;检疫申报单填写检查,未做申报记录的有一次扣1分;没有使用《动物产地检疫工作记录单》的有一次扣1分,《动物产地检疫工作记录单》一证一单,填写不规范或记录不全有一处扣1分;出具的《动物检疫合格证明》存根出证记录不规范的有一处扣1分;发现有不规范的被上级或兄弟省市动物卫生监督部门查处(反馈后,调查属实)不规范出证的有一次扣2分。(可以倒扣分,扣分不限)

 

 

“检监”

结合

4

动物产地检疫(动物A)、规模养殖场出栏动物产地检疫均必须附有动物疫控中心检测报告,并逐步扩大至所有产地检疫出证,未开展此项工作的扣3分;随机抽查3批次的规模场动物产地检疫存根资料,未附对应批次的检测报告,发现一次扣1分;检测回馈存在不合格场户须及时督促补免和组织再监测,未有督促补免的缺一户扣1分,扣完为止。补免后至少15天才能出具《动物检疫合格证明》。

 

规模场“检监”结合工作从2017年6月1日起施行。

7、畜禽

屠宰监管(3分)

畜禽屠宰

加工排查

1

对辖区内的从事畜禽屠宰加工的单位或者个人进行全面排查,要求有排查记录,没有记录扣1分。

 

 

私屠乱宰

监管

2

做好宣传工作,发现辖区内有生猪私屠乱宰等违法违规问题能及时向有关部门反映,并积极配合做好处理工作的,或辖区内没有生猪私屠滥宰行为,得2分。辖区内被反映有私屠乱宰情况,并经核实的,但乡站一直未有报告的扣1分,由此造成严重恶劣影响的扣2分。

 

 

考核项目

考核内容

分值

评分方法

得分

备注

8、无害化

处理监管工作

(5分)

养殖环节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记录

2

查看相应的台账记录,没有扣2分;台账装订统一规范,按要求一一对应,装订不规范或不全扣1分,记录不规范的有一处扣1分;每月按时上交处理记录,少报或迟报一次扣1分。

 

 

虚报、瞒报

3

必须严肃病死猪无害化处理工作,统计规范,上报后一旦被区所审核出超范围等情况,发现一次扣1分;发现虚报或瞒报的,一经查实扣3分,并将进一步追究监管人员相关责任。

 

 

9、台账票证报表管理(4分)

票证管理

1

各站必须明确票证管理员,专人负责管理动物检疫证章标志,及时做好《动物检疫证明》的申请、签收工作,并做好纸质台账记录。具体查看动物检疫票证收发记录本,没有不得分;记录不规范或记录不全的,有一次扣0.5分。

 

 

动监报表

1

各站必须明确专人负责动监报表,及时真实规范上报各类动监报表得满分。少报或迟报一次扣0.5分;上报报表记录不规范有一次扣0.5分。(区级打分)

 

 

票证电子化管理系统

2

各站必须明确系统管理员,辖区内各检疫申报点都必须有效使用《动物检疫票证电子化管理系统》,科学规范出具电子化动物检疫证明;检疫电子出证必须达100%,每发现一次手工出证(的确因系统等非人为因素导致不能有效出证的,请在《动物检疫合格证明》上注明,可酌情考虑)扣0.5分;出具电子化动物检疫证明不规范的发现一次扣0.5分。

合理设置好辖区内的检疫申报点,及时向区所反馈备案长期不出证的检疫申报点。

 

 

10、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18分)

养殖环节

监管工作

6

 

查各镇(街道)禽规模养殖场和所有养畜场资料,并在三月份能及时更新报区所,没有资料的扣2分,不齐全扣1分;结合《常州市动物卫生监督检查记录表》台账,通过实地走访、电话回访等方式,检查是否真正定期不定期对辖区内的规模养禽场和所有养畜场开展存出栏、防疫、投入品、无害化处理、养殖档案等监管工作,监管记录每月至少一次,没有记录扣3分,记录不规范有一处扣1分,监管次数不足不到位发现一次扣1分。

 

 

 

考核项目

考核内容

分值

评分方法

得分

备注

10、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18分)

投入品

专项整治

工作情况

6

查是否落实1.《关于切实做好畜禽水产品抗生素、禁用化合物及兽药残留超标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武农发[2016]173号)开展专项整治行动情况,重点查《动物诊疗单位、畜禽水产养殖场(户)检查记录表》,没有记录表扣2分,记录不规范的有一项扣1分;专项整治行动须按时真实汇总上报情况和统计表,少报或迟报一次扣0.5分。2.《常州市武进区农业局关于开展兽药饲料生产经营和养殖环节非法添加物紧急清查行动的通知》(武农发〔2017〕60号)查是否发放、签订告知书。承诺书(畜禽养殖场户、畜禽诊疗单位及个人)。3.《关于开展饲料生产、经营和使用单位告知、承诺工作的通知》(武农发〔2017〕75号),是否按文件要求发放、签订饲料经营企业门店告知书(承诺书);养殖企业(场户)安全使用饲料告知书(承诺书),未开展此行动扣2分。

 

 

相关经营单位资料

1

查看相关经营单位调查资料(兽药、饲料、屠宰场、、生鲜乳收购站、超市、农贸市场、经营动物产品冷库、冷鲜肉经营店、活禽交易市场等相关经营主体,是否齐全,没有扣1分;缺一项扣0.5分;三月份及时更新报区所,没有及时更新上报扣0.5分。

 

 

经纪人

登记备案

1

做好辖区内动物收购经纪人的登记备案工作,形成台账资料,没有开展此工作的扣1分;根据实际情况,每年更新一次报区所,没有及时更新上报扣0.5分。

 

 

养殖场

“瘦肉精”检测工作

2

查是否制定规模场(包括生猪、肉牛、肉羊)例行检测计划,列出每月例行检测名单,具体名单与动态等台账进行核对,没有计划的扣1分,没有按计划开展工作的,发现一次扣0.5分;查看《养殖场“瘦肉精”监测抽样单》,没有不得分;未按文件规定比例检测的有一次扣1分;抽样单填写记录不规范或记录不全的有一次扣1分,以上各项扣完为止;使用后的检测板没有及时注明信息、按日期整理保存(保存三个月)的扣1分。发现造假,本项全扣不得分。

 

 

“瘦肉精”检测

台账资料

2

查“瘦肉精”检测试纸进出库台账,没有扣0.5分;记录不规范或记录不全的有一处扣0.5分。检查武进区“瘦肉精”检测月报表台账,台账装订统一规范,按要求一一对应,装订不规范或不全扣0.5分;报表不规范、前后不吻合的有一次扣0.5分。

 

 

 

附件2

 

检查人员分组表

 

分组

检查组成员

第一组

丁耀忠、周波、张建松、张敏

第二组

王建、章竹岩、金森、范敏其

第三组

徐泽锋、陈丹清、洪春晖、庄波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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