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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 常州市武进区水利(务)局2016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索 引 号: 014133402/2017-00054
主题分类: 财政 体裁分类: 其他 组配分类: 其他
文件编号: 发布机构: 水利局  
产生日期: 2017-08-25 发布日期: 2017-08-25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 常州市武进区水利(务)局2016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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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武进区水利(务)局2016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常州市武进区水利(务)局2016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三、2016年度主要工作完成情况

第二部分  常州市武进区水利局2016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决算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二、政府采购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常州市武进区水利局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一)负责贯彻实施国家和省、市有关水利(务)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结合本区实际,拟定全区水利(务)工作发展战略,组织草拟水行政工作的规范性文件和水利政策,并监督实施。

(二)组织编制全区水利(务)发展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全区主要河、湖泊和流域(区域)水利综合规划,水资源、防洪、给排水、节水、水土保持等专业(项)规划,并监督实施。参与编制武进区水污染防治规划;参与制定流域水资源保护、防洪规划和水污染防治规划。组织有关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城乡总体规划及重大建设项目的水资源和防洪论证评价工作。

(三)承担区防汛防旱指挥部的日常工作。组织、协调、监督、指挥全区防汛防旱工作。负责城区防汛工作。对流域性(区域性)河道及湖泊的重要水利工程实施防汛防旱调度和应急水量调度。编制全区防汛防旱应急预案并组织实施。指导水利(务)突发事件的应急管理工作。

(四)统一管理和保护全区水资源。组织水功能区的划分和向饮水区等水域排污的控制,负责河湖库及向河湖库等水体退水的水量、水质监测,审定水域纳污能力,提出限制排污总量的意见,并通过水利(务)工程的合理调度,保护水资源,改善水环境。负责地下水开发利用及全区地下水资源管理保护工作。指导饮用水源保护工作,按规定核准饮用水源地设置,负责全区入河排污口设置的审批和管理并参与水环境保护工作。组织发布全区水资源和水质监测信息。

(五)负责全区生活、生产经营和生态环境用水的统筹和保障。组织拟订全区水资源中长期供求计划、水量分配和调度方案,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取水(含空中水、地表水、地下水、矿泉水、地热水)许可制度和水资源有偿使用制度,指导再生水等非传统水资源的开发利用工作。

(六)指导全区计划用水、节约用水工作,拟定节约用水政策,编制节约用水规划,制定有关标准,并监督实施;负责统筹全区城乡供水工作和供水企业资质审核发证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制订供水价格政策和对自来水价格核算的组织、管理工作;依法征收供水相关规费;负责全区供水行业管理。

(七)主管全区给排水规划、建设与管理。对全区的房地产开发等建设项目方案实施给排水和防洪影响的预评审及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并对建设项目供排水施工图进行前期审查,组织实施排水许可制度,依法征收污水处理等规费,负责全区排水行业管理。依法查处违反城镇供排水行为。

(八)组织、指导全区河道、湖泊的管理、开发利用和保护工作。主管全区河、湖、塘坝及其配套工程设施建设和管理。负责和指导全区河道的水体保洁、水环境整治、保护和管理工作。

(九)负责全区水政监察和水行政执法工作。查处重大涉水违法事件,协调水事纠纷。配合做好湖泊开发利用行为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有关水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工作。

(十)拟订有关区水利(务)固定资产投资计划。负责区以上财政性水利(务)资金的计划、使用、管理及内部审计监督。指导全区水利(务)行业财务及审计工作。研究提出有关水利(务)的价格、收费、税收、信贷、财务等方面的意见,研究水利(务)投入机制和筹资融资政策。指导全区水利(务)经济工作。指导和监督水利国有资产的管理工作。

(十一)指导全区水利基本建设工作。编制、审查全区水利工程基本建设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负责组织实施区级重点水利建设项目和具有控制性的重要水利工程。负责城乡建设中涉水工程设施方面的协调、审批、管理等工作。指导和监督水利工程建设质量和水利行业安全生产工作。

(十二)组织、指导全区水利设施、水域及岸线的管理和保护。指导太湖等流域(区域)性河道、湖泊及滩地资源的治理和开发管理。负责区属水利工程及具有控制性重要水利工程的运行管理工作。

(十三)主管全区农村水利工作。组织协调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指导节水灌溉、河道疏浚整治等工程建设与管理工作。指导全区农田基本建设中水利配套工程建设工作。组织指导全区水土保持、水土流失综合防治工作。指导全区农村水利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

(十四)组织、指导全区水利(务)科技、职工教育、对外技术交流和协作。组织水利(务)科学技术研究、技术引进和成果推广工作。组织实施水利(务)行业技术质量标准和水利工程的规程、规范。指导水利信息化工作。指导和管理全区水利(务)行业的队伍建设。

(十五)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情况(内设机构及下属单位)

(一)区水利局机关。按有关规定内设机构:办公室(监察室)、人事科、水政水资源科、工程管理科、财务审计科、农村水利科、建设管理科、区防汛防旱指挥部办公室、给排水管理科。

(二)局下属事业单位:武进区水政监察大队、武进区节水改水办公室、武进区水资源服务中心、武进区河道湖泊管理处、武进区城区防洪工程管理处、武进区太湖堤闸工程管理处、武进区抗旱排涝总队、武进区排水管理处、武进区水工建筑勘测设计室、武进区镇级各水利站。

三、2016年度主要工作完成情况

2016年,全区上下贯彻落实中央、省、市水利指示及会议精神,紧扣全年目标任务,以项目建设为支撑,突出重点、明确责任、完善措施,全力推进安全、生态、景观、民生“四大水利”,在重点工程、城乡统筹水务治理、城市防洪、农村水利、水资源管理等方面均取得明显进展。

1、各项水利水务建设稳步开展。持续保持高位投入态势,新沟河工程完成3.89亿元投资任务,全面建成遥观南、北两大枢纽,河道整治、桥梁工程加快推进;新孟河工程完成8.59亿元征迁投资任务,征迁工作加快推进,湟里等四镇签约工作临近收尾,各镇拆迁公司全部进场,民房腾空全面展开;永安河工程完成5.55亿元投资任务,河道工程五个标段施工单位进场,项目部全部组建到位,其余标段开展招投标。2015、2016年度中央财政小农水重点县项目建设内容实施完成,年内逐批完成验收并发挥效益;2016年度乡镇自建小农水工程洛阳等5镇全面完成,雪堰等2镇基本完工。防洪大包围先建项目南运河节制闸工程、城区积水点改造均于汛前完工并发挥效益。污水主管网建设完成56公里、清水工程完成10条黑臭河道整治、滨湖污水处理厂、污泥及危废焚烧项目进场施工,城区污水处理厂改造完成,均达到年度目标任务要求,以实际抓手助推全区生态文明建设进程。

2、防汛防旱防台工作应对有力。2016年的防汛抗洪抢险工作,突出表现为经受了三大考验:一是城乡防洪工程经受最严峻考验。今年我区梅雨期比常年多10天,梅雨量位列历史第二(仅次于1991年),6月下旬、7月上旬连续遭受三轮特大暴雨袭击,太湖、滆湖、主要骨干河道严重超警戒,全区防洪工程长时间超负荷运行,发生漫堤、渗漏、管涌等险情99处,各类建筑物受损383处,但没有出现溃堤等严重情况,工程抗汛能力经受充分检验。二是动员调度能力经受最严峻考验。全区共140个村、39个居委会受灾,受灾人口达5.7万人,农业、水产受灾面积近20万亩,受灾工业企业约400家。面对严重灾情,全社会广泛动员,累计投入抢险人数4.5万人次(其中抢险部队1022人次)、抢险舟4786舟次、运输设备4390班次、机械设备2758台班,各排涝枢纽、闸站充分调度,排洪量创历史新高,真正打响了一场众志成城齐抗洪的光荣战役。三是行业应急能力经受最严峻考验。区委、区政府、区防指主要领导长期坐镇指挥室或赴一线重点受淹地区指导,要求各单位强化责任落实,严防死守,全力抢险,关键时刻确保核心枢纽作用最有力强化;一级响应后,及时启动应急组织体系,应急抢险等9个防汛应急组第一时间入驻区防办联合办公,有效保障了上情下达、下情上传渠道畅通;水利系统上下全体动员,十余天连续作战,涌现出一批感人事迹,高度弘扬了抗洪精神。今年抗击大汛充分凝聚民心民力,为明年工作奠定坚实基础。2016年,我区还受“鲇鱼”等4次台风外围影响,由于调度及时,没有造成明显灾情。全年无明显旱情。

3、涉水事务管理能力持续提升。一是调整机制,规范管理。成立建设管理科,重点工程招投标有序开展;增设政策法规科、成立重大事项会审制度,依法行政稳步推进;完成水政大队参公管理,水事执法的合理合法性得到进一步保障。二是强化抓手,突出成效。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持续落实,《水资源综合规划》完成报批,水资源专项执法有序收官,水规费征收应收尽收,节水载体创建任务顺利完成,节水教育基地投入运行,企业非法排污严厉查处,年内,完成28家地表水取水单位换证、办结涉水许可项目17宗、查处水事违法29起、封井469眼、征收水费1809万元、完成节水载体创建18家、发放排水许可164个,涉水管理成效进一步突显。三是强化安全,抓好亮点。行业监管力度进一步加大,供水保障安全优质高效,全区污水处理厂运行良好;各在建工程项目部“四个安全”有效落实,武进港河道施工Ⅱ标项目部获评全省第三季度新沟河工程“施工管理优胜单位”称号;工程管理领域有序推进确权划界、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等工作,西太湖成功创成省级水利风景区,新一轮“水美村庄”创建工作开展,水利工程管理能力稳步增强。

 

 

 

第二部分   常州市武进区水利局2016年度部门决算表

具体公开表一至表十二附后

 

第三部分  常州市武进区水利局2016年度决算情况说明

  • 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区级水利部门2016年度收入、支出总计76035.39万元,与上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56774.89万元,增长294.77%。主要原因是区财政把河道拓浚工程款67000万元列入了当年的财政决算中。其中:

(一)收入总计76035.39万元。包括:

1.财政拨款收入76035.39万元(其中:政府性基金为1.08万元),为当年从区级财政取得的一般公共预算拨款,与上年相比增加56774.89万元,增长294.77%。主要原因是区财政把河道拓浚工程款67000万元列入了当年的财政决算中。

(二)支出总计76035.39万元。包括:

1.农林水事务支出65254.38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及事业单位保障机构运转、开展财政管理活动而发生的基本支出和专项支出。与上年相比增加46800.96万元,增长253.61%。主要原因是区财政把河道拓浚工程款57000万元列入了当年的财政决算中。

2.节能环保支出10000万元,主要用于新孟河拓浚整治工程支出。与上年相比增加10000万元。主要原因是区财政把河道拓浚工程款10000万元列入了当年的财政决算中。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47.42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及事业单位职工医疗保障支出。与上年相比增加36.78万元,增加33.24%。主要原因是职工医药费报销增加。  

4.住房保障支出594.93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及事业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新职工补贴以及发放的提租补贴支出。与上年相比增加148.83万元,增长33.36%。主要原因是单位职工公积金及房租补贴增加导致支出增加。

5.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7.58万元,主要用于乡镇水利站事业人员乡镇补贴。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8万元,主要用于自主外迁大中型水库原迁农村移民补助支出。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区级水利部门本年收入合计76035.3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76035.39万元,占10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区级水利部门本年支出合计76035.3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110.59万元,占6.72%;项目支出70924.80万元,占93.28%。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区级水利部门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决算76035.39万元。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56774.89万元,增长294.77%。主要原因是区财政把河道拓浚工程款67000万元列入了当年的财政决算中。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反映的是一般公共预算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总体情况,既包括使用本年从本级财政取得的拨款发生的支出,也包括使用上年度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发生的支出。区级水利部门2016年度财政拨款支出76035.39万,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56774.89万元,增长294.77%。主要原因是区财政把河道拓浚工程款67000万元列入了当年的财政决算中。

区级水利部门2016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5334.58万元,支出决算为76035.3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425.33%。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的主要原因是区财政按政策调资增资及按工程进度安排和追加预算。其中:

  •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

1.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37.58万元。主要用于乡镇水利站事业人员乡镇补贴。

  •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

1.小型水库移民扶助基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其他小型水库移民扶助基金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08万元。主要用于自主外迁大中型水库原迁农村移民补助支出。

(三)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

1.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为9.77万元,支出决算为8.8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0.58%。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职工人数增减变动。

2.医疗保障(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为60.39万元,支出决算为56.8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4.08%。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职工人数增减变动。

3.医疗保障(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年初预算为33.72万元,支出决算为81.7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42.43%。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职工人数增减变动和职工医药费报销增加。

(四)节能环保支出(类)

1.污染防治(款)水体(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0000万元。主要原因是区财政把河道拓浚工程款10000万元列入了当年的财政决算中。

(五)农林水支出(类)

1.水利(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为1136.92万元,支出决算为1394.1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2.62%。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局机关及抗排队等单位在职与离退休人员政策性调资。

2.水利(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年初预算为354.92万元,支出决算为346.3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7.59%。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水利系统原区所退休人员减少。

3.水利(款)水利行业业务管理(项)。年初预算为31万元,支出决算为3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4.水利(款)水利工程建设(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57503.5万元。主要原因是区财政把河道拓浚工程款列入了当年的财政决算中。

5.水利(款)水利工程运行与维护(项)。年初预算为812.23万元,支出决算为1130.5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9.18%。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太湖堤闸、城区防洪和河湖处在职与退休人员政策性调资、区级河道长效管护支出。

6.水利(款)水资源节约管理与保护(项)。年初预算为440.34万元,支出决算为541.2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2.91%。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在职与退休人员政策性调资。

7.水利(款)防汛(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647.07万元。主要原因是紧急采购防汛抢险设备、省级防汛抢险专项资金和河道拓浚工程支出。

8.水利(款)水利技术推广(项)。年初预算为1902.97万元,支出决算为2406.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6.44%。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镇级水利站在职与退休人员政策性调资。

9.水利(款)水资源费安排的支出(项)。年初预算为123万元,支出决算为6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2.84%。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项目尚末完工财政按工程量调减预算。

10.水利(款)其他水利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89.32万元。主要原因是财政追加拨入十三五水利规划编制、滆湖退田还湖二期实施方案编制费及工程经费、水利工程检查观测和安全鉴定评估经费、驻军办实事经费。

(四)住房保障支出(类)

1.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年初预算为194万元,支出决算为210.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8.5%。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住房公积金根据政策进行调整。

2.住房改革支出(款)提租补贴(项)。年初预算为145.76万元,支出决算为284.0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94.9%。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增资后住房保障支出相应变动。

3.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年初预算为89.56万元,支出决算为100.3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2.03%。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增资后住房保障支出相应变动。

六、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区级水利部门2016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5110.59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4916.65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离休费、退休费、生活补助、医疗费、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其他对个人及家庭的补助支出。

(二)公用经费193.94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反映的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总体情况,既包括使用本年从本级财政取得的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发生的支出,也包括使用上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发生的支出。区级水利部门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6034.31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56773.81万元,增长294.76%。主要原因是区财政把河道拓浚工程款67000万元列入了当年的财政决算中。区级水利部门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5334.58万元,支出决算为76034.3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425.31%。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的主要原因:一是人员经费政策性支出增加,财政追加了当年预算;二是区级水利部门大预算年初不编入部门预算,而决算中有反映;三是河道拓浚工程款67000万元为中央和省拨款,年初不编入部门预算。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区级水利部门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5110.59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4916.65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离休费、退休费、生活补助、医疗费、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其他对个人及家庭的补助支出。

(二)公用经费193.94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情况说明

区级水利部门“三公”经费支出是指武进区水利局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的支出。区级水利部门2016年度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决算支出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7.5万元,占“三公”经费的21.25%;公务接待费支出27.78万元,占“三公”经费的78.75%。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决算支出 0万元。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7.5万元。其中:

(1)公务用车购置决算支出 0 万元。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决算支出7.5万元,完成预算的187.5%,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汛期应急抢险和汽车大修理费用增加。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主要用于汽车用油、汽车的保险费维修费及过桥过路费。2016年使用财政拨款开支运行维护费的公务用车保有量11辆。

3.公务接待费万元。其中:

(1)外事接待支出 0 万元。

(2)国内公务接待支出27.78万元,完成预算的95.79 %,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各预算单位厉行节约,缩减开支。国内公务接待主要为执行公务和开展业务工作所发生的会议交通费、会议餐费及会议住宿费等接待费用。2016年使用财政拨款开支的国内公务接待80批次,计1522人次。主要为接待上级领导、外县市单位来武进视察、调研、学习交流工作情况及接受相关部门检查指导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

区级水利部门2016年度财政拨款安排的会议费决算支出 22.14万元,完成预算的96.26%,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控制会议次数和会议费开支标准。2016年度全年召开各类会议达86个,参加会议人员约1778人次。主要为召开全区水利工作会议、防汛防旱工作会议、今冬明春水利建设规划现场会、全区三河工程暨防汛工作会议、省水利厅调研座谈会、区领导调研水利工作会议、各业务科室业务工作会议及党政工群老干部活动等各类会议。

区级水利部门2016年度财政拨款安排的培训费决算支出4.02 万元,完成预算的63.8 %,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培训次数略减。2016年度全年参加各类培训约22个,组织培训97人次。主要为新进人员的业务培训、各业务人员的从业资格证、操作员证的继续教育培训、纪检监察人员的政策业务培训、水利人员的业务培训、水政人员的执法培训等。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区级水利部门2016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和结余0万元,本年收入决算1.08万元,本年支出决算1.08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具体支出情况如下: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小型水库移民扶助基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其他小型水库移民扶助基金支出(项)支出决算1.08万元,主要用于自主外迁大中型水库原迁农村移民补助支出。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6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62.57万元,比2015年减少12.43万元,降低16.57%。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人数的变动,相对应的公用支出的财政拨款也发生了变动。

(二)政府采购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6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14.2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14.28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1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辆(车改办封存)、一般执法执勤用车1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3辆(系武进区抗旱排涝总队工程抢险泵车1辆,移动拖车式泵车2辆)、其他用车6辆(系武进区抗旱排涝总队卡车1辆,城市应急抢险工具车5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为零台套。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本年度从区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缴费。

四、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保障(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缴费。

五、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保障(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六、其他城乡社区支出(类)其他城乡社区支出(款)其他城乡社区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城乡社区事务方面的支出。

七、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八、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九、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水利行业业务管理(项):反映用于水利行业业务管理方面的支出。有关业务包括制定政策、法规及行业标准、规程规范、进行水利宣传、审计监督检查、精神文明建设以及农田水利管理、水利重大活动、水利工程质量监督、水利资金监督管理、水利国有资产监管、行政许可及监督管理等。

十、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水利工程建设(项):反映水利系统用于江、河、湖、滩等水利工程建设支出,包括堤防、河道、水库、水利枢纽、涵闸、灌区、供水、蓄滞洪区等水利工程及其附属设备、设施的建设、更新改造、大中型病险水库防险、大中型灌区改造、农村电气化建设等支出。

十一、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水利工程运行与维护(项):反映水利系统用于江、河、湖、滩等治理工程运行与维护方面的支出,以及纳入预算管理的水利工程管理单位的支出。

十二、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水资源节约管理与保护(项):反映水利系统纳入预算管理的水资源管理与保护事业单位的支出。有关事项包括进行水资源调查评价和水资源规划,水量分配方案、节水以及相关标准的制订及监督实施,组织实施流域或跨流域水资源调度,水功能区监督管理,取水许可、江河湖库及水源地保护监管,水资源公报发布,基础资料整编,水量调度,节约用水,设备仪器运行维护,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审定水域纳污能力和限制排污控制,水资源论证,地下水资源管理,超采区治理和保护,用水定额管理,水务管理和各项保护管理等。

十三、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防汛(项):反映防汛业务支出。有关事项包括防汛物资购置管护,防汛通信设施设备、网络系统、车船设备运行维护,防汛值班、水情报汛、防汛指挥系统运行维护、水毁修复以及防汛组织(如防汛预案编制、检查、演习、宣传、培训、会议等),汛期调用民工及劳动保护,水利设施灾后重建,退田还湖,蓄滞洪区补偿、水情、雨情、决策支持,防汛视频会商,山洪灾害防治等。

十四、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水利技术推广(项):反映水利系统纳入预算管理的技术推广事业单位的支出。有关事项包括国内外先进水利技术的引进、试验、技术创新、推广、应用、宣传以及水利系统人员培训等。

十五、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水资源费安排的支出(项):反映用水资源费收入(一般预算专项收入)安排的支出。

十六、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其他水利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水利方面的支出。

十七、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规定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十八、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提租补贴(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规定为职工发放的租金补贴。

十九、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反映按房改政策规定,行政事业单位向符合条件职工发放的用于购买住房的补贴。

二十、其他支出(类)其他支出(款)其他支出(项):反映不能划分的功能科目的其他政府性支出。

二十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二十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二十三、“三公”经费:指区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二十四、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会议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办公用房水电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在财政部有明确规定前,“机关运行经费”暂指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商品和服务支出”经费。

 

附件:2016年度常州市武进区水利(务)局决算公开表格

下载附件:常州市武进区水利局(汇总).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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