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度武进区水利部门预算公开
一、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1)负责贯彻实施国家和省、市有关水利(务)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结合本区实际,拟定全区水利(务)工作发展战略,组织草拟水行政工作的规范性文件和水利政策,并监督实施。
(2)组织编制全区水利(务)发展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全区主要河、湖泊和流域(区域)水利综合规划,水资源、防洪、给排水、节水、水土保持等专业(项)规划,并监督实施。参与编制武进区水污染防治规划;参与制定流域水资源保护、防洪规划和水污染防治规划。组织有关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城乡总体规划及重大建设项目的水资源和防洪论证评价工作。
(3)承担区防汛防旱指挥部的日常工作。组织、协调、监督、指挥全区防汛防旱工作。负责城区防汛工作。对流域性(区域性)河道及湖泊的重要水利工程实施防汛防旱调度和应急水量调度。编制全区防汛防旱应急预案并组织实施。指导水利(务)突发事件的应急管理工作。
(4)统一管理和保护全区水资源。组织水功能区的划分和向饮水区等水域排污的控制,负责河湖库及向河湖库等水体退水的水量、水质监测,审定水域纳污能力,提出限制排污总量的意见,并通过水利(务)工程的合理调度,保护水资源,改善水环境。负责地下水开发利用及全区地下水资源管理保护工作。指导饮用水源保护工作,按规定核准饮用水源地设置,负责全区入河排污口设置的审批和管理并参与水环境保护工作。组织发布全区水资源和水质监测信息。
(5)负责全区生活、生产经营和生态环境用水的统筹和保障。组织拟订全区水资源中长期供求计划、水量分配和调度方案,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取水(含空中水、地表水、地下水、矿泉水、地热水)许可制度和水资源有偿使用制度,指导再生水等非传统水资源的开发利用工作。
(6)指导全区计划用水、节约用水工作,拟定节约用水政策,编制节约用水规划,制定有关标准,并监督实施;负责统筹全区城乡供水工作和供水企业资质审核发证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制订供水价格政策和对自来水价格核算的组织、管理工作;依法征收供水相关规费;负责全区供水行业管理。
(7)主管全区给排水规划、建设与管理。对全区的房地产开发等建设项目方案实施给排水和防洪影响的预评审及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并对建设项目供排水施工图进行前期审查,组织实施排水许可制度,依法征收污水处理等规费,负责全区排水行业管理。依法查处违反城镇供排水行为。
(8)组织、指导全区河道、湖泊的管理、开发利用和保护工作。主管全区河、湖、塘坝及其配套工程设施建设和管理。负责和指导全区河道的水体保洁、水环境整治、保护和管理工作。
(9)负责全区水政监察和水行政执法工作。查处重大涉水违法事件,协调水事纠纷。配合做好湖泊开发利用行为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有关水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工作。
(10)拟订有关区水利(务)固定资产投资计划。负责区以上财政性水利(务)资金的计划、使用、管理及内部审计监督。指导全区水利(务)行业财务及审计工作。研究提出有关水利(务)的价格、收费、税收、信贷、财务等方面的意见,研究水利(务)投入机制和筹资融资政策。指导全区水利(务)经济工作。指导和监督水利国有资产的管理工作。
(11)指导全区水利基本建设工作。编制、审查全区水利工程基本建设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负责组织实施区级重点水利建设项目和具有控制性的重要水利工程。负责城乡建设中涉水工程设施方面的协调、审批、管理等工作。指导和监督水利工程建设质量和水利行业安全生产工作。
(12)组织、指导全区水利设施、水域及岸线的管理和保护。指导太湖等流域(区域)性河道、湖泊及滩地资源的治理和开发管理。负责区属水利工程及具有控制性重要水利工程的运行管理工作。
(13)主管全区农村水利工作。组织协调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指导节水灌溉、河道疏浚整治等工程建设与管理工作。指导全区农田基本建设中水利配套工程建设工作。组织指导全区水土保持、水土流失综合防治工作。指导全区农村水利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
(14)组织、指导全区水利(务)科技、职工教育、对外技术交流和协作。组织水利(务)科学技术研究、技术引进和成果推广工作。组织实施水利(务)行业技术质量标准和水利工程的规程、规范。指导水利信息化工作。指导和管理全区水利(务)行业的队伍建设。
(15)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7年度部门主要工作任务及目标。
2017年,是我区贯彻“十三五”规划的关键之年,是武进水利事业负重前行的关键之年,全区水利工作要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以习近平总书记“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新时期治水方针为引领,着力完善水利基础设施网络,强化河湖、水利工程和水资源管理,加大水利创新力度,切实提升防洪保安能力、水资源保障能力、水生态保护能力和服务民生能力,为全区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水利支撑和保障。
今冬明春我区水利建设的主要任务是:扎实推进太湖水环境综合治理新孟河、新沟河延伸拓浚工程、城区水环境治理提升永安河拓浚整治工程等流域、区域重点项目,完成全区主要骨干河道防洪应急工程,建设大通河东枢纽等防洪大包围工程,全面开展农田水利项目建设和黑臭河道整治,开展河道清淤工程,实施污水管网建设、污水处理厂建设等治污项目,以及开展污水接管。
1、重点抓好防汛抗旱工作。全面总结2015、2016年抗击特大洪涝灾害的经验教训,强化居安思危意识,围绕“保一方平安”的要求,以高度的责任感抓好各项工作:一是按照分级管理、分级负担的原则,各镇(街办)要加快完成68处险工隐患整改(共涉及15个镇、街办,其中堤防险工35处、病险闸站23处、河湖障碍10处),区防办要做好协调、指导、督促、跟踪等工作,确保全部及时整改到位。二是按照主汛期前完工投运的节点要求,倒排工期,加快全区主要骨干河道防洪应急工程和2017年度乡镇小农水工程防洪设施建设,同时加大河道清淤力度。三是按照防汛责任行政首长负责制,严格落实“组织、预案、物资、抢险队伍、通讯联络”各项工作,尤其是要高度重视水雨情预警、预测系统建设,及早完成礼嘉大河新建水文观测点,并对我区原有的5个测站设备进行更换,为进一步提高防汛决策、调度水平提供保障。
2、全力攻坚重大水利项目。2017年,流域工程建设仍是武进水利项目的重头戏,必须做到力度不减、措施更实。一要基本完成新沟河工程建设。全面完成武进港、漕河、三山港9个河道标的施工,完成完工验收;全面完成三个标段15座桥梁的施工,完成通车验收;基本完成马杭枢纽,完成口门与水系建筑的建设。二要全力加快永安河基础工程推进。基本完成河道及桥梁工程施工,7个河道标段完成水下部分验收,年内完工验收; 3个桥梁标段完成通车验收。三要全面开展新孟河工程施工。完成全部征地拆迁工作;对南延段3个标段、北干河1个标段河道工程、南延段桥梁工程施工;对牛塘枢纽进行施工,基本完成水下部分工程;完成北干河、太滆运河河道及桥梁的施工图设计。
3、扎实开展农田水利建设。聚力水利惠及民生,继续大兴农田水利建设,着力解决“最后一公里”难题,重点实施以下三方面建设任务:一是全面完成2017年度小农水重点县项目横林、横山桥、遥观3镇建设内容,整治河道1条,实施水系沟通工程1处,新建排涝闸(泵)站10座。二是加快推进2017年度乡镇小农水工程建设,希望各镇抓紧完成工程招投标工作,落实参建单位,确保1月份准时开工,度汛工程主汛期前完工,其他工程年内完工。三是大力实施河道清淤工程,按照区生态文明建设三年行动计划的要求,加快上报河道清淤计划,并组织实施。
4、加快推进城乡水环境治理。重点开展五方面工作:一是按照区委、区政府要求,按照责任明确、推进有力的原则,加快实施污水主管网、支管网建设工程。未来三年初步规划污水主管网180公里、支管网200公里,其中2017年至少完成60公里。二是针对中心城、村工业园的生活生产污水进行接管,力争到2017年末,全区污水收集率不足40%的提高至40%以上,不足70%的提高至70%以上,70%以上的全面接管。三是实施污水处理厂新建,滨湖污水处理厂完成主体工程建设;前黄污水处理厂及早启动前期工作。四是持续推进“清水工程”,2017年完成10条以上黑臭河道治理。五是实施小流域治理,根据区政府相关要求,有序开展并完成“一河一策”方案编制等工作。
5、持续推动水利管理创新。聚焦全面创新,围绕向管理要发展、要效益、要成果,扎实开展水利事业各个条线的管理创新工作:一是以“标准化、信息化、市场化”管理为目标,加强施工、财务、档案、监理等管理创新研究,积极探索,形成行之有效的管理办法、方式,为“三河”等重点工程建设快速有序推进增强动力。二是延续做好2016年已开展的全局性规划工作,扎实开展全区活水、城乡防洪工程建设、污水管网建设、清淤等规划的梳理和编制。三是探索建立并完善防汛信息体系、应急体系、防汛体系三位一体,同时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研究建立社会化抢险模式。四是着力创新涉水事务管理:在2016年水资源专项执法检查活动成效显著的基础上,开展2017年计划用水专项执法,并积极探索水政执法队伍建设管理创新;出台武进区节水《管理细则》、节水“三同时”方案、《用水审计试点方案》,打造节水工作亮点;优化水利工程长效管护机制体制,持续推进划界确权、体制改革、河长制落实、水美乡村创建等工作,成立全区枢纽管理中心,推动西太湖争创国家级水利风景区;探索供排水管理机制体制改革,研究建立水务一体化新模式。五是加强领导干部、业务骨干、基层一线“三支队伍”建设,继续加大目标管理、一线锻炼、教育培训力度,提升全系统干部职工业务能力、创新能力和执行能力。
(三)部门机构设置和所属单位情况。
(1)区水利局机关。按有关规定内设机构:办公室(纪检监察室)、人事科、水政水资源科(政策法规科)、工程管理科、财务审计科、农村水利科、建设管理科、区防汛防旱指挥部办公室、给排水管理科。
(2)局下属单位中,财务独立核算的事业单位有:武进区节水改水办公室、武进区水资源服务中心、武进区河道湖泊管理处、武进区城区防洪工程管理处、武进区太湖堤闸工程管理处、武进区镇级各水利站。
(四)部门收支预算编制的相关依据及测算分析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以及武进区政府关于部门预算编制的相关规定和区财政的具体要求为基础,我们编制2017年度水利部门收支预算。部门收支预算编制遵循“统筹兼顾、保障重点、量入为出、勤俭节约”的原则,依据水利部门的主要职能和2017年度部门主要工作任务及目标编制而成。
(1)在编制本部门的基本支出预算时,人员经费是依据区财政规定的部门基础信息数据(按人社局工资信息系统中额定人员)真实、准确、完整编制;公用经费是按区财政规定的部门各单位所对应的公用经费定额标准编制。
(2)在编制本部门的项目支出预算时,根据部门所要完成的主要工作任务的需求,按照“零基预算”和“统筹兼顾、保障重点、量入为出、勤俭节约”的编报原则,编制时力求做到所附数据资料科学、详实,并经财政审核后报人大批准。
(3)本部门在编制的项目支出预算中涉及到政府采购目录范围的,全部纳入政府采购预算,在预算项目库中作相应编制。
二、2017年度部门预算表
预算公开相关数据根据《关于下达2017年区级部门预算的通知》(武财预〔2017〕1号)确定数据填列,各表说明如下:
(一)2017年武进区水利部门收支预算总表说明
区级水利部门2017年度收支预算总表中包含了武进区水利局(本级含抗旱排涝总队)、武进区节水改水办公室、武进区水资源服务中心、武进区河道湖泊管理处、武进区城区防洪工程管理处、武进区太湖堤闸工程管理处、武进区镇级水利站的收入和支出。
1.收入预算
(1)财政拨款:指由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的财政拨款数 。2017年度武进区水利部门财政拨款收入预算5598.09万元(其中:政府性基金为零)。
(2)一般公共预算:包括预算内拨款、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行政执法经费、专项收入。2017年度武进区水利部门一般公共预算(均属于预算内拨款)5598.09万元。
2.支出预算
支出预算总计5598.09万元,包括:基本支出预算3974.96万元,项目支出预算1623.13万元。
(1)功能分类:按照政府收支分类科目的功能分类“类”级科目填列。
包括:
①农林水事务支出预算4921.38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及事业单位开展财政事务而发生的基本支出和专项支出。
②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预算95.21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及事业单位职工医疗保障支出。
③住房保障支出预算581.5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及事业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新职工补贴以及发放的提租补贴支出。
(2)经济分类(支出用途):按照支出用途分基本支出、项目支出 。
①基本支出预算3974.96万元:包括人员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定额)。其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②项目支出预算1623.13万元:包括编入部门预算的单位经常运转项目支出、专项项目支出以及其他项目支出安排数。
(二)2017年武进区水利部门收入预算总表说明
本表反映部门年度总体收入预算情况。2017年度武进区水利部门预算收入总计5598.09万元,均为财政预算内拨款收入。
(三)2017年武进区水利部门支出预算总表说明
本表反映部门年度总体支出预算情况。2017年度武进区水利部门预算支出总计5598.09万元。包括:基本支出预算3974.96万元,项目支出预算1623.13万元。
(四)2017年武进区水利部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说明
本表反映部门年度财政拨款总体收支预算情况。2017年度武进区水利部门财政拨款收入预算5598.09万元(其中:政府性基金为零)。均为一般公共预算(预算内拨款)收入。
(五)2017年武进区水利部门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说明
本表反映部门年度财政拨款支出预算安排情况。2017年度武进区水利部门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总计5598.09万元。包括:
(1)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
1.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年度预算为10.12万元,系缴纳局机关行政人员的职工医疗保险费。
2.医疗保障(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年度预算为54.11万元,系缴纳局及事业单位事业人员的职工医疗保险费。
3.医疗保障(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年度预算为30.98万元,系局行政机关及事业单位在职与退休人员的医疗保障支出。
(2)农林水支出(类)
1.水利(款)行政运行(项)。年度预算为1131.52万元,系局机关本级(含抗旱排涝总队)的基本支出。
2.水利(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年度预算为354.12万元,系局机关本级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3.水利(款)水利行业业务管理(项)。年度预算为50万元,系抗旱排涝总队的项目支出。
4.水利(款)水利工程运行与维护(项)。年度预算为833.27万元,系水利管理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与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5.水利(款)水利执法监督(项)。年度预算为64万元,系水利管理事业单位开展水利执法监督活动的支出。
6.水利(款)水资源节约管理与保护(项)。年度预算为434.97万元,系水利管理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与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7.水利(款)水质监测(项)。年度预算为70万元,主要用于水质监测支出。
8.水利(款)防汛(项)。年度预算为96万元,主要用于防汛业务支出。
9.水利(款)水利技术推广(项)。年度预算为1887.5万元,系各镇级水利站的基本支出与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3)住房保障支出(类)
1.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年度预算为203.58万元,系局机关及事业单位按照相关政策与规定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2.住房改革支出(款)提租补贴(项)。年度预算为276.8万元,系局机关及事业单位按照相关政策与规定发放给职工(含离退休人员)的租金补贴。
3.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年度预算为101.08万元,系局机关及事业单位按相关政策与规定向符合条件的职工发放的用于购买住房的补贴。
(六)2017年武进区水利部门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表说明
本表反映部门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安排情况。2017年度武进水利部门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3974.96万元。其中:
(1)人员经费支出3779.54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513.15万元、津贴补贴875.12万元、社会保障缴费109.37万元、离休费14.24万元、退休费1645.39万元、生活补助40.81万元、住房公积金203.58万元、提租补贴276.8万元、购房补贴101.08万元。
(2) 公用经费支出195.42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54.3万元、咨询费3万元、手续费0.2万元、水费4万元、电费15万元、邮电费14.4万元、差旅费3.7万元、维修(护)费9.8万元、会议费7.9万元、培训费5.1万元、公务接待费2.9万元、劳务费0.3万元、工会经费27.13万元、福利费10.59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33.1万元。
(七)2017年武进区水利部门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说明
本表反映部门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安排情况。2017年度武进区水利部门预算中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与支出,故本表无数据。
(八)2017年武进区水利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说明
本表反映部门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安排情况。2017年度武进区水利部门一般公共预算(均属于财政预算内拨款)支出总计5598.09万元。包括:
(九)2017年武进区水利部门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说明
本表反映部门年度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安排情况。2017年度武进水利部门一般公共预算(均为财政预算内拨款)基本支出预算3974.96万元。其中:
(十)2017年武进区水利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机关运行经费支出预算表说明
本表反映部门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机关运行经费支出预算安排情况。2017年度武进水利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95.42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54.3万元、咨询费3万元、手续费0.2万元、水费4万元、电费15万元、邮电费14.4万元、差旅费3.7万元、维修(护)费9.8万元、会议费7.9万元、培训费5.1万元、公务接待费2.9万元、劳务费0.3万元、工会经费27.13万元、福利费10.59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33.1万元。
(十一)2017年武进区水利部门财政拨款“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预算表说明
本表反映部门年度财政拨款安排(含一般公共预算和政府性基金)的“三公”经费情况。“三公”经费是指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是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会议费指单位按规定召开会议直接发生的住宿费、伙食费、会场费用、交通费、办公用品费、材料印刷费、医药费等支出;培训费是指单位按规定开展培训直接发生的住宿费、伙食费、培训场地费、讲课费、培训资料费、交通费、其他费用等支出。包括在职培训、任职培训、专门技能培训等。
区级水利部门“三公”经费支出是指武进区水利局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的支出。区级水利部门2017年度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77.6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4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28.5万元。另外会议费预算25万元,培训费预算20.1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4万元,上年度预算4万元,与上年度持平,主要为公务用车1辆的运行维护费。
2.公务接待费28.5万元,上年度预算29万元,下降了0.5万元。主要为国内公务接待支出,下降原因是单位拟进一步加强公务接待管理,厉行节约,减少公务接待开支。国内公务接待主要为执行公务和开展业务工作所发生的会议交通费、会议餐费及会议住宿费等接待费用。2017年拟安排国内公务接待55批次,计1340人次。主要为接待各级参会人员及学习交流、督查、调研等人员。
3.区级水利部门2017年度财政拨款安排的会议费预算支出 25万元,上年度预算23万元,增加了2万元。增加的原因是本年度的“263”专项行动会议。拟安排召开各类会议达96 个,参加会议人员约1785人次。主要为召开全区水利工作会议、防汛防旱工作会议、今冬明春水利建设规划现场会、“263”专项行动会议、各业务科室业务工作会议及党政工团老干部活动等各类会议。
4.区级水利部门2017年度财政拨款安排的培训费预算支出20.1万元,上年度预算6.3万元,增加了13.8万元,增加的原因是本年度将组织排水管理行业交流学习、海绵城市建设培训、黑臭河道整治技术培训、组织行业单位业务培训。2017年拟安排参加各类培训约45个,参加培训385人次。主要为新进人员的业务培训、各业务人员的从业资格证、操作员证的继续教育培训、纪检监察人员的政策业务培训、水利人员的业务培训、水政人员的执法培训等。
(十二)2017年武进区水利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本表反映部门年度政府采购预算资金安排情况。2017年财政安排的区水利部门年度政府采购预算15.6万元。采购组织形式为:政府集中采购。采购包括:
1、A02010104计算机台式36台计14.4万元;
2、A02010601打印机9台计1.2万元;
三、2017年度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本部门年度财政拨款收入预算总计5598.0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5598.09万元。
(二)本部门年度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总计5598.0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预算3974.96万元,项目支出预算1623.13万元。
区级水利部门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支预算主要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无重大项目资金安排或可能引起社会公众关注的预算安排(水利基础设施建设投入列入政府预算安排或区级投融资平台安排)。
附件:2017年水利部门预算公开汇总表
下载附件:2017年水利部门预算公开汇总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