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政府:
为认真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263”专项行动要求,推进我区河道生态整治项目尽快落地实施,拟对部分项目采取PPP模式运作。
根据《国务院关于创新重点领域投融资机制鼓励社会投资的指导意见》(国发〔2014〕60号)、《关于推广运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有关问题的通知》(财金〔2014〕76号)、《关于印发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操作指南(试行)的通知》(财金〔2014〕113号)等文件精神,我区河道生态整治项目基本符合相关要求,较为适合采用PPP模式运作,拟将该项目纳入PPP备选项目清单。
妥否,请示复。
常州市武进区水利局
2017年1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