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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 区水利局关于印发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
索 引 号: 014133402/2017-00060
主题分类: 水利、水务 体裁分类: 通知 组配分类: 业务工作
文件编号: 武水〔2017〕134号 发布机构: 水利局  
产生日期: 2017-09-12 发布日期: 2017-09-15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 区水利局关于印发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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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水利局关于印发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
武水〔2017〕134号
 

   局各科室、各直属单位、各水利(务)站:

根据区安委会《武进区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工作方案》通知(武安发〔2017〕23号)要求,局安委会决定即日起至2020年4月,在全局范围内开展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工作,现就有关实施方案及部署情况如下:

一、工作目标

全面排查整治水利建设工程电气系统设计和建设、电器产品的采购及其使用管理等方面存在的隐患和问题,排查整治水利工程运行领域以及办公、生活等场所的电器系统电气设备管理、使用和维护的违章违规行为,力争通过三年综合治理,实现全局电气系统设计和建设质量明显提升,电气设备系统使用及维修养护安全水平明显提升,全局电气火灾零事故。

二、治理范围、内容

(一)治理范围

此次治理范围主要是局属各项在建水利工程,各类运行水利工程,各直属单位、水利(务)站及水务大厦电气安全等。

(二)治理内容

对照区安委会要求,检查治理我局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工作部署落实情况。

1.基础部分

领导责任是否到位,是否建立“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安全体系;部署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工作落实情况;学习上级抓电气火灾综合治理的一系列指示批示精神是否落实;生产经营单位电气火灾综合治理主体责任落实情况;电气火灾综合治理组织机构建立和人员落实情况;电气火灾综合治理职责分解和责任制落实情况;电气火灾综合治理管理制度建立和执行情况、隐患排查和治理情况;监管执法是否到位;应急处置机制监理情况;重点消防部位、人员密集场所等应急处置预案制定和演练情况;从业人员安全用电知识培训、考核和管理工作;电工持证上岗情况;事故报告及“四不放过”情况。

 2.专业部分

 (1)在建工程。参建各方电气设计质量管理;电气施工质量管理;落实电气质量管理责任等。

(2)水利工程管理。泵站、水闸等电气设备管理、使用和维护情况;电气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情况等。

(3)局属各部门、单位安全用电责任制落实、日常检查制度落实、隐患排查治理情况等。

(4)做好施工区、办公区、生产生活区等电气火灾多发场所的消防管理及疏散通道检查;核查超负荷用电;检查私拉乱接电线;使用“三无”电器产品等问题。

三、治理时间和步骤

从2017年9月至2020年4月,用三年时间开展我局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工作,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全面部署(2017年9月)

结合实际制定具体治理方案,明确治理的主要任务、内容和要求,落实责任、细化措施,层层动员部署,广泛宣传发动。

(二)自查自纠(2017年9月至2017年10月)

对照检查要点,自行组织检查,排查电器产品及其线路是否符合法律、法规、技术标准、规范要求,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进行整改。

(三)建章立制(2017年10月至2020年4月)

结合水利系统特点,进一步完善电气管理相关制度,完善电气防火性能、电气系统维护保养及电气检测等方面要求,推进水利电气安全管理制度化、规范化,巩固加强综合治理成效。

(四)集中整治(2018年1月至2020年4月)

1、对表检查。各部门、单位要结合实际制定检查表,详细列明检查事项、具体内容和检查标准,在自查自纠的基础上,组织检查组深入开展对表检查,做到检查全覆盖。

2、严格执法。对检查发现的每一项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严格落实执法措施。

3、隐患整治。对检查发现的每一项隐患,要严格落实整改责任,制定整改措施,立即整改。

4、突击检查。各部门、单位要采取突击检查、随机抽查、回头检查、交叉检查等多种方式,深入开展督查检查。

5、综合督查。局安委会10月份起组织对各部门、单位开展综合督查,同时对各部门、单位开展检查治理落实情况进行综合考评,考评结果作为2017至2019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考核的内容。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局成立以刘建荣局长任组长,各分管副局长为副组长,相关部门、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电气火灾综合治理领导小组,局安委会负责具体组织协调,各部门、单位要成立相应的领导检查治理机构,严格落实电气防火安全责任制,严密责任链条,建立完善的责任网络。各部门、单位负责人要亲自部署安排,结合实际研究制定实际方案、细化整治目标和整治措施,明确重点电气防火源,确保全局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取得实效。

(二)严格督查检查。各部门、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电气火灾综合治理要求,突出水利行业特点和薄弱环节,坚持问题导向,做到边检查边整改、以督查促整改,真正找到制约电气安全的问题和症结,对一时无法彻底整改的电气安全隐患,要明确专人盯守,严管严控,落实临时安全措施,确保万无一失。

(三)加强舆论宣传。各部门、单位要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安全用电宣传教育,普及安全用电常识,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教育引导职工进一步增强安全用电的意识。

 特此通知。

 

                                                                                                                            常州市武进区水利局

                              2017年9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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