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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 关于要求立即清除行洪障碍物的通知
索 引 号: 014133402/2017-00050
主题分类: 水利、水务 体裁分类: 通知 组配分类: 其他
文件编号: 武防指〔2017〕30号 发布机构: 水利局  
产生日期: 2017-07-27 发布日期: 2017-07-28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 关于要求立即清除行洪障碍物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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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要求立即清除行洪障碍物的通知
武防指〔2017〕30号
 

  

湟里镇人民政府:

你镇关于北干河、湟里河、中干河3条河道出现鱼罾鱼簖等阻水捕鱼设施和阻碍行洪的障碍物的情况报告我部已收悉,经派员实地查看,情况属实。以上3条河道是我区重要区域防洪排涝河道,目前正值主汛期,河道内设置鱼罾鱼簖等阻水捕鱼设施和阻碍行洪的障碍物,将严重影响河道行洪畅通和区域防汛安全。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第四十二条规定,现要求你镇立即组织力量对北干河、湟里河、中干河属你镇河道范围内设置的鱼罾、鱼簖等阻水捕鱼设施和阻碍行洪的障碍物等设施进行清除,确保上述河道行洪通畅。

特此通知。

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政府防汛防旱指挥部

2017年7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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