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各科室、各直属单位、各水利(务)站:
为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有效压降较大事故,促进全局安全稳定,根据区安委会《区安委会关于开展夏季安全生产百日执法行动的通知》(武安发〔2017〕14号)要求,局安委会决定自7月至10月下旬,在全局范围内开展夏季安全生产百日执法行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夏季事故易发多发。高温、强降雨、台风、雷电等自然现象对安全生产构成严重威胁,是事故尤其是消防、道路交通、触电等事故的重要诱因。夏季人易疲劳,安全防护意识下降,不安全行为、甚至违法行为增多,也是事故发生的重要因素。夏季是各类事故的高发期,党的十九大召开在即,安全生产责任重大。全局各单位(部门)要深刻吸取夏季各类生产安全事故的教训,以铁的决心、铁的手腕,开展好夏季安全生产百日执法行动,为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创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
二、工作目标
结合水利特点,我局将以隐患排查为主要抓手,督促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全面深入排查治理事故隐患,整顿和规范各类安全生产秩序,堵塞安全监管漏洞,建立完善安全生产长效机制,有效遏制较大以上和有重大影响事故,坚决杜绝重特大事故发生。
三、工作重点
此次百日执法行动涉及我局的主要是局属各项在建水利工程,各类水利工程运行,各直属单位、各水利(务)站及水务大厦安全。
(一)在建工程管理方面:突出夏季高温施工特点,加强水利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落实安全防护措施,各单位主要检查工程建设中项目法人、施工、监理等单位安全责任制,完善和落实度汛预案;施工单位安全生产许可证和“三类人员”安全生产培训考核证书;严格执行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严格按照施工组织设计和度汛方案要求施工,严防违章指挥、违规操作和违反劳动纪律行为;执行强制性条文和水利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规定;严格落实高边坡、基坑、起重设备、施工机械、模板、脚手架、临边防护和施工生活区的安全防范措施;加强对高处坠落、坍塌、淹溺、窒息、滑坡等生产安全事故的防范。加强监测、提前预警,采取有效防范措施,严禁只考虑施工成本,冒险就近宿营;劳动时间尽量避免烈日高温时间,杜绝疲劳作业,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遇有灾害性天气期间,坚决停止在建工程施工,严防事故发生。
(二)工程运行管理方面:工程管理单位重点加强水利运行工程管理,以水闸、泵站、河道堤防等水利工程为重点,切实落实管理单位责任。当前正值夏季高温,重要岗位都要配备专职管护人员,承担安全巡查和应急值守等工作;制定完善各项操作规程和安全管理规定,定期检修维护泄洪设施、启闭机械和备用电源等关键设施设备,发现问题及时报告、果断处置;按照有关规程规范的要求,加强检查和隐患排查力度,加强重点部位和重要设施的监测和巡查。在强降雨、高水位以及出险时要加大巡查力度,加密巡查次数,重要部位要派专人24小时盯守。重视主体工程已完工项目的建设与运行管理单位交接期的安全生产工作,进一步明确责任。
(三)消防安全方面:以防范火灾、爆炸为重点,做好施工区、生产生活区、办公区等布局是否符合有关消防规定;是否违规采用易燃可燃材料搭建宿舍、食堂、仓库等设施;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通道是否畅通,消防设施、器材、标志等是否完好有效;用火、用电、用气、用油等是否符合相关规定,线路、管路布设和维修保养等是否符合有关技术要求;消防安全主体责任是否落实;是否存在厂房、车间等设备运行及生产区域违规设置值班室、违规住宿等问题。各单位要加强防重点部位的安全管理,及时发现和消除火灾隐患,严防高温天气下各类火灾事故的发生。
(四)其他方面:要高度重视夏季用电安全,切实加强有序用电下的安全管理,认真组织制定安全应对措施,及时解决绝缘层漏电,配变电场遇湿短路等隐患,严禁给漏电、短路故障设备强行送电。要在易发生溺水事故的江河、地塘、建设工地水坑等水域设立相应的安全警示标志,加大防弱水、防中暑、防中毒、防雷击等事故的安全常识宣传教育,进一步增强全体干部职工自我保护意识,防止意外事故发生。同时,加强单位所属仓库、出租房、办公场所的安全管理,对发现的隐患要立即整改,整改不到位的要坚决查处、关停。
四、工作步骤
(一)加强组织领导。我局成立以刘建荣局长任组长,各分管副局长为副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百日执法行动领导小组,结合夏季高温和水利行业特点,研究制订具体实施方案,精心组织,周密部署。7月下旬局安委会将结合安全生产半年度工作对此次行动作出具体部署,各单位要将此次百日执法行动与年度安全生产检查计划有机结合,妥善处理好百日执法与日常安全检查的关系。
(二)有序推进实施。夏季安全生产百日执法行动从7月初开始,到10月下旬结束,分为三个阶段实施:宣传发动阶段(7月10日~7月20日)。局属各单位(部门)要广泛宣传本次百日执法行动的意义,明确行动的重点和内容。集中执法阶段(7月20日~10月15日)。各单位要按照百日执法行动实施方案的具体要求,集中开展安全生产监察执法,各单位除每月开展日常月度安全检查外,要针对各自实际7月31日前开展一次集中隐患排查,做到逐个部位、场所全覆盖;8月-9月每半月开展一次重点巡查。督导检查阶段(10月15日~10月30日)。局各单位(部门)将开展百日执法行动的情况进行总结,形成总结报告于10月10日前报防汛办。
(三)严格督促检查。百日执法行动期间,局安委会将组织人员对各有关单位(部门)百日执法行动进行专项督查,根据行动的工作成效(隐患排查治理的数量与质量,查处安全生产非法、违法案件的数量与质量)作为年终考核的重要内容。行动期间,每月25日前将隐患排查情况(表1)、执法行动开展情况(表2)报防汛办。
附件: 1.武进区水利局夏季安全生产百日执法行动隐患 排查情况统计表
2.武进区夏季安全生产百日执法行动统计表
常州市武进区水利局
2017年7月20日
表2
武进区夏季安全生产百日执法行动统计表
填报单位(盖章): 负责人签字: 填表人: 填报日期: 2017年 月 日
类别
立案情况
行政处罚(罚款以万元计)
其他重大处罚
责任追究
曝光
执法检查企业总家数
立案总数
事前立案数
事故立案数
事前立案数占立案总数比例(%)
事故立案数占立案总数比例(%)
事前立案数占实际检查企业总数比例(%)
罚款金额总数
事前处罚罚款金额
事故处罚罚款金额
事前处罚罚款金额占罚款金额总数比例(%)
事故处罚罚款金额占罚款金额总数比例(%)
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照件数
责令停产停业整顿企业数
提请关闭企业数
党政纪处分
追究刑事责任
曝光次数
曝光企业数
公职人员
企业人员
本月
累计
注: 1. 执法数据统计为本部门单位的执法数据; 2. 事前立案数、事前处罚金额均不包括简易程序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