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各科室、各直属单位、各水利(务)站:
为加强汛期值班管理,明确岗位职责,规范值班人员行为,特制定本规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值班时间
5月1日至9月30日(如遇特殊情况,经批准顺延),汛期值班坚持24小时制,即当日上午8:30至次日上午8:30(加强值班同上),所有值班人员应保持24小时联系畅通。
二、值班规定
(一)水利局机关
1、领导带班:汛期值班坚持实行局领导带班制,值班期间应保证全天24小时联系畅通。
2、日常值班:由局防办排班,每天安排带班领导1人,值班人员3人,每月值班安排表月初报送局办公室和区应急办。
3、加强值班:当气象部门预报未来6小时内降雨量将达50毫米以上,或部分地区降雨量已达到50毫米以上且雨势可能持续时,或气象部门发布台风消息并可能影响我市起,应安排加强值班。加强班除正常值班人员外,再增加带班领导1名,其他值班人员6人,具体由防办根据领导指示视情安排。
4、应急响应期加强值班:防汛Ⅱ、Ⅰ级应急响应期间,全局所有人员取消休假,全体待命。
(二)水利(水务)站
1、日常值班:由各站自行排班,值班人员每天安排1人,每月值班安排表月初报送局防汛办公室。
2、加强值班:安排加强值班条件除参照局机关加强值班启用条件外,可根据当地实际汛情、险情及灾情机动安排,加强值班表要及时报送局防汛办公室。加强班除正常值班人员外,再增加3~4人。
3、应急响应期加强值班:防汛ⅠⅡ、级应急响应期间,全站所有人员取消休假,全体待命。
(三)抗旱排涝总队
1、日常值班:由总队自行排班,值班人员每天安排2人,每月值班安排表月初报送局防汛办公室。
2、加强值班:安排加强值班条件除参照局机关加强值班启用条件外,可根据全区实际汛情、险情及灾情机动安排,加强值班表要及时报送局防汛办公室。加强班除正常值班人员外,再增加8~10人。
3、应急响应期加强值班:防汛Ⅰ、Ⅱ级应急响应期间,全队所有人员取消休假,全体待命。
(四)城区防洪工程管理中心
1、日常值班:由管理处自行排班,值班人员每天安排2人,每月值班安排表月初报送局防汛办公室。
2、加强值班:安排加强值班条件除参照局机关加强值班启用条件外,可根据城区实际汛情、险情及灾情机动安排,加强值班表要及时报送局防汛办公室。加强班除正常值班人员外,再增加4~8人。
3、应急响应期加强值班:防汛Ⅰ、Ⅱ级应急响应期间,中心所有人员取消休假,全体待命。
(五)太湖堤闸工程管理处
1、日常值班:由管理处自行排班,值班人员每天安排4人(雅浦港、武进港闸各2人),每月值班安排表月初报送局防汛办公室。
2、加强值班:安排加强值班条件除参照局机关加强值班启用条件外,可根据城区实际汛情、险情及灾情机动安排,加强值班表要及时报送局防汛办公室。加强班除正常值班人员外,再增加4~8人
3、应急响应期加强值班:防汛Ⅱ、Ⅰ级应急响应期间,全处所有人员取消休假,全体待命。
二、值班职责
值班人员必须坚守岗位,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制度;必须认真、及时接听每一个电话并做好详细记录,值班记录要做到清楚有条理;当预报、预警有暴雨或灾害性天气出现时,值班人员要保持高度警惕,及时向领导汇报,水利站、局各直属单位要加强与防汛办的联络,发生重要汛情或险情时迅速向领导汇报并报告区防汛防旱指挥部办公室;对需要采取措施的要及时请示批准处置;对于授权传达的指挥调度命令及意见要及时传达。
三、值班考勤。
值班人员应自觉认真完成值班任务,报局防办备案的值班表将列入年终考核的依据,局纪检组和防办将监督抽查各单位防汛值班情况,对无故缺岗或擅离岗位的将在全局通报,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特此通知,请认真贯彻执行。
常州市武进区水利局
2017年5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