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7年全区水利工程汛前检查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街道办事处:
2016年汛期,我区经历三轮强降雨(6月21-22日、27-28日、7月1-4日),期间强降水频发,其中第三轮强降雨7月1-3日出现历史少见的连续3天暴雨到大暴雨,至7月5日4时-6时,滆湖水位最高至5.84m、湟里河最高6.18m,孟津河最高6.05m,均创历史新高。长时间维持的超高水位,使我区各镇(街办)部分不设防、堤防高度不达标、排涝能力不足地区150处不同程度进水受淹。尤其是沿太湖、滆湖的雪堰、礼嘉、前黄、南夏墅、嘉泽、湟里等镇(街办)受灾更为严重。洪灾面前,各级党委、政府全力组织抢险,努力降低灾害损失,保障了我区平稳度汛。
面对连续两年的洪涝灾害,我们需重新审视我区的防汛形势,区委、区政府也早有部署和要求。为全面做好2017年防汛防旱工作,充分发挥各类水利工程防灾抗灾能力,保障我区经济社会平稳发展,各镇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街道办事处接通知后,要按照“最严、最细、最实”的要求,重点对照2015年、2016年汛期受涝受灾情况,集中力量对各类水利工程进行全面检查。现将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全面落实汛前检查工作责任制。各镇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街道办事处防汛防旱指挥机构及相关单位,要迅速成立汛前检查工作领导小组,按照防汛防旱工作行政首长负责制原则,主要领导亲自部署,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并带头实地详细检查,检查结果(表格)上必须行政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和技术负责人签名,对检查结果负责,汛前检查的组织和检查过程必须形成书面台账资料。对未进行组织检查,瞒报、漏报和检查不细等情形,经复查查实,将予以通报,因上述原因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依法追究责任人责任。
二、全面查清工程状况。各单位要对辖区内河湖堤防、塘坝、涵闸、泵站、城镇防洪工程、各类工程建设影响或破坏水系等情况逐一进行检查,并做好检查情况总结和资料整理汇总工作。检查内容主要包括:(一)工程险工隐患:对病险塘坝、涵闸、泵站,河湖堤防工程标准不足、主要通航河道河势不稳、坍塌、历史险工隐患等防汛薄弱环节,特别是2015年、2016年汛期强降雨期间出险的险工险段作重点排查,并进行必要的检测。(二)在建工程的安全度汛措施:今年汛前在建的水利工程面广量大,时间紧迫,各单位要对在各自行政区域范围内实施的所有在建工程进行详细梳理,及早对接并督促施工单位加快进度,力争今年汛前完工,汛期发挥效益,并动态掌握各工程施工进度;对跨汛期施工的水利工程,要建立防汛责任网络,落实施工方案和安全度汛预案。(三)城镇防洪排涝设施:对城镇行洪排涝河道、管网、水闸、排涝泵站等设施开展全面检查,摸清城镇防洪排涝设施的基本情况和险工隐患,并抓紧进行维修养护,确保正常运行。(四)城镇开发、路桥建设等造成的防汛隐患:对各类城镇开发、市政建设施工过程中临时占用、填没泄洪河道、填堵排水管道、工程穿越河道堤防等情况要重点跟踪检查,并做好登记备案工作,主动与项目实施单位对接,商定汛前恢复原有防洪能力方案并组织实施,如确实无法实施要制定好临时度汛方案。(五)全面排查2016年汛期受淹受涝但目前尚未具体落实整改措施的受淹受涝点(区域),各单位要认真对照2016年汛期受淹受涝情况,对目前尚未具体落实整改措施的要尽快落实整改方案,并认真填写具体实际情况(表10)。
三、全面组织力量清除障碍。各单位要在汛前全面检查的基础上,对河湖淤积、阻水障碍、非法圈圩和水利工程范围内的各类违章建筑物、设施等情况,按照“谁设障,谁清除”的原则,明确清障责任人和时限,制定清淤清障实施计划和方案,并在汛前实施完成,同时要杜绝新的障碍产生。
四、统筹兼顾,全面准备。汛前检查中要加强对非工程措施的检查和维护:一要重视防汛指挥系统建设和日常管理,保证系统正常运行;二要做好防汛物资清点和管理工作,对防汛抢险物资器材和重点险工险段现场储备的防汛物料要重新认真清点,查清物资器材的数量和质量,严格执行防汛物资器材定点专库储备、分类标识清楚的要求,并按防指要求及时增储补足(具体储备要求另行通知);三要认真做好防汛通讯、报警及水文设施的维护和保养工作,确保各类设施的正常运行。涉及改造或新增水文设施的单位要积极配合区防办做好相关工作;四要加强防汛抢险队伍建设,各单位及区抗旱排涝总队要明确抢险队伍人员和数量,建立抢险队伍人员花名册;建议学习防汛队伍建设先进单位做法,在原有防汛队伍体系基础上建立社会化防汛抢险队伍,并抓紧时间对抢险队伍进行技能培训和演练,提高汛期应急抢险反应能力;五是沿太湖、滆湖相关单位要认真排查摸清在湖作业船只、人员数量情况,按村(居委会)为单位调查登记,特殊情况要具体说明;六要严肃汛期防汛值班制度,各单位要落实好防汛值班室和值班电话,确保防汛通讯畅通。
五、全面制定(完善)各类预案。各单位要结合去年汛期实际情况,有针对性地修订完善各类水利工程的防洪调度预案、超标准洪水预案、险工险段应急抢险方案和城镇防洪应急预案、防台预案等,对各项预案要增强其可操作性,并逐项落实。各地应将各类预案汇编成册,并随同汛前检查总结一并报送区防汛办备案。
六、明确责任,具体落实。汛前检查工作是做好全年防汛防旱工作的前提和基础,只要是目前存在的隐患且尚未完成整改的均需认真填写,要坚决杜绝隐患排查走过场、查到隐患但目前无具体措施就不报、填表随意性大等现象,对本辖区排查没有的隐患项目须在相应表格内填“无”。
各镇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街道办事处及有关单位在检查结束后,要及时完成汛前检查书面总结,认真填报相关表格,绘制工程险工隐患示意图及修订完善后的各类预案,以文件形式在2月15日前报送区防汛办。书面文件邮寄地址:常州市武进区延政中大道18-1号武进区水利(务)局2705室,邮编213159。同时,所报材料请以电子文档(文字用WORD格式,表格用EXCEL 格式,照片用JPG格式)通过qq号1242517723上报。
我部将适时组织对全区水利工程现状、物资储备、预案修订、防汛队伍建设及汛前检查台账等情况进行督查。
特此通知。
附件:
表1.武进区2017年汛前检查河道堤防险工险段情况统计表
表2.武进区2017年汛前检查城镇防洪工程病险情况统计表
表3-1.武进区2017年汛前检查涵闸病险工程情况统计表
表3-2.武进区2017年汛前检查泵站(抽水站)病险工程情况统计表
表4.武进区2017年汛前检查重点塘坝病险工程情况统计表
表5.武进区2017年汛前检查河湖障碍、淤积情况统计表
表6.武进区2017年汛前检查影响破坏防洪设施在建工程情况统计表
表7-1.武进区2017年抢险队伍情况统计表
表7-2.武进区2017年防汛抢险队伍人员花名册
表8.武进区2017年汛前主要防汛物资储存情况统计表
表9.武进区2017年汛前检查统计在湖作业人船只、人员情况统计表
表10.武进区2016年汛期受淹目前尚无整改措施区域情况统计表
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政府防汛防旱指挥部
2017年2月6日
抄送:常州市防汛防旱指挥部,薛红霞副区长,区政府办 公室,区城区防洪工程管理处、区抗旱排涝总队、 太湖堤闸工程管理处、各水利(务)站。
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政府防汛防旱指挥部办公室 2017年2月6日印发
共50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