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街道)卫生院(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各财政分局、开发区财政局、常州经开区财政局、经开区社会事业局:
《根据区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完善武进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经费保障机制的意见》精神,按人员定额补助和业务量补助相结合核定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日常运行经费财政补助总额,按季预拨,年终结合年度绩效考核结果进行结算。现将2017年二季度基层医疗机构区级补助经费指标1504万元下达各单位,请各镇、开发区将本级应承担的资金及时匹配到位,与区级补助一起于4月30日前拨付到基层医疗机构,保证基层医疗机构补助政策调整后平稳运行,常州经开区经费指标1309万元由经开区财政局承担并负责发放。此项经费列“乡镇卫生院[2100302]”结报。
附件1:2017年二季度武进区基层医疗机构日常运行预
拨经费指标表
附件2:2017年二季度经开区基层医疗机构日常运行预拨经费指标表
常州市武进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常州市武进区财政局
2017年4月11日
常州市武进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办公室 2017年4月13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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