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全区“粮食安全隐患大排查快整治严执法”集中行动方案》的通知
各相关企业:
根据国家、省、市粮食局关于《全面开展“粮食安全隐患大排查快整治严执法”集中行动的通知》要求,为进一步落实企业安全主体责任,严格执行“全覆盖、零容忍、快整治、严执法、重实效”的原则,经研究决定,今年8月至12月在全区范围内开展政策性粮食安全大排查、快整治、严执法集中行动,现将工作方案印发你们,请抓好工作落实。
附件:全区“粮食安全隐患大排查快整治严执法”集中行动工作方案
常州市武进区发展和改革局 常州市武进区财政局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常州市武进区支行
2017年8月24日
附件
全区 “粮食安全隐患大排查快整治严执法”集中行动工作方案
根据常州市粮食局、常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常州市财政局、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常州市分行《关于印发〈全市“粮食安全隐患大排查快整治严执法”集中行动方案〉的通知》(常粮发﹝2017﹞80号)要求,明确今年8月至12月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政策性粮食安全隐患大排查、快整治、严执法集中行动。现根据《通知》要求,结合我区粮食工作实际,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时间节点
1、企业自查阶段,8月底前结束。各单位按照落实经营管理主体责任,全面彻底开展自查自纠,并填写《“大快严”集中行动企业自查发现问题隐患情况表》和《“大快严”集中行动自查(抽查)表》,由奔牛库汇总后,于8月31日前报送局产业指导科。
2、区抽查阶段,9月8日前结束。区发展和改革局将联合财政、农发行组成联合检查组,对企业自查情况及前期检查出现的问题进行抽查,覆盖面不少于50%。
3、市抽查和国家、省督查阶段,市抽查于9月25日前结束,按照覆盖率达到区内从事政策性粮食企业20%的要求落实随机抽查;国家和省督查于9月底前结束。
4、回头看阶段,11-12月份。11月底前,对“大快严”集中行动开展情况进行总结,对重点问题进行“回头看”,剖析问题原因,查看整治效果,完善管理制度强化监管措施,做好国家“回头看”跨省交叉执法检查工作准备。
二、检查内容
(一)安全储粮和安全生产问题隐患。重点排查企业执行国家有关安全储粮和安全生产法规政策不到位,各项安全管理制度、风险防控措施、隐患排查机制、应急处置预案不健全的问题。
(二)政策性粮食租仓和委托收储问题隐患。重点排查违反国家政策性粮食收储定点规定,进行利益输送;区级地方储备粮食库存对外质押担保、亏库、粮权纠纷;擅自动用、盗卖地方储备粮食;以及其他储粮安全风险隐患和问题。
(三)执行国家粮食收购政策问题隐患。重点排查执行国家粮食收购质价政策不严格,压级压价、超扣水杂,坑害农民;向农民“打白条”,拖欠售粮款;变相拒收限收导致“卖粮难”;粮食入库验收把关不严,以次充好,数量不实;挤占挪用粮食收购资金;“转圈粮”、以陈顶新、“人情粮”等违法违规行为。
(四)国家政策性粮食销售出库问题隐患。重点排查违反国家政策性粮食出库管理规定,卖方企业设置出库障碍,收取额外费用,擅自变更出库货位,拒绝买方验货;提报拍卖标的数量、质量等指标与实际不符,甚至挂拍空单抵顶虚库。买方企业恶意违约;转手倒卖定向用途粮食;主动购买存在瑕疵的拍卖标的进行“碰瓷”,敲诈卖方、谋求不当利益。买方、卖方出库陈粮冒充新粮重新进入国家政策性库存;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粮食流入口粮市场等问题。对屡次拍卖没有成交的粮食进行有针对性的检查,重点查明是否存在人为原因造成数量短缺、质量不合格等需要追究责任的情况。
(五)地方储备粮管理问题隐患。重点排查地方储备粮数量不真实、轮换不及时、质量不达标、储存不安全问题;动态储备管理和补贴不到位,以企业商业性库存充抵动态储备。
三、相关要求
1、强化组织领导。按照企业主体责任落实要求,各单位要按照通知要求迅速行动起来,领导分工负责。
2、强化内容落实。各单位要认真对照检查内容,结合本单位实际,逐条认真研究,坚持问题导向,认真加以自查,发现问题记录在案,并制定整改方案加以整改。
3、强化效果落实。本着“谁储粮、谁负责,谁坏粮、谁担责”的原则,切实发现储粮安全问题,切实整改落实到位,确保政策性粮食存储程序正规、储粮安全。
4、强化举报监督。落实“大快严”集中行动期间,区发展和改革局统一监督检查举报电话为:0519-86318252.对举报内容将落实跟踪、回访,并接受企业监督。
联系人:吴曙萍 86318252 18761183525
施国峰 86318252 139123400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