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公证处:
现将《省物价局 省司法厅关于明确我省公证服务收费试行标准的通知》(苏价费〔2017〕114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省物价局 省司法厅关于明确我省公证服务收费试行标准的通知
常州市武进区发展和改革局 常州市武进区司法局
2017年7月26日
常州市武进区发展和改革局 2017年7月26日印发
下载附件:武发改价[2017]14号附件.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