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新奥燃气发展有限公司:
根据上游天然气价格变化情况,结合我区实际,决定降低非居民用管道天然气销售价格。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整区非居民用管道天然气中准销售价格,由现行3.10元/立方米下调至2.93元/立方米。按照中准价上浮幅度不超过15%、下浮不限的规定,最高销售价格由现行3.57元/立方米下调到3.37元/立方米,下调0.20元/立方米。
二、本通知自2017年3月16日起执行。
燃气经营企业要加强政策宣传,按照规定时间做好结算工作。
常州市武进区发展和改革局
2017年4月19日
抄 送:市物价局,区委办、区人大办、区政府办、区政协办、住建局、经信局、高新区、经发区、各镇人民政府。
常州市武进区发展和改革局 2017年4月19日印发
- 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