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机关科室:
现将《局机关工作人员季度考评实施办法》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单位、本部门实际,认真遵照执行。
局机关工作人员季度考评实施办法
为进一步规范和完善机关工作人员的日常管理,客观准确地综合评鉴机关工作人员德才表现,特别是平时履行职责、完成承办任务,更好地发挥考核的激励作用,增强机关工作人员的执政能力,促进勤政廉政,提高工作效能,引导广大机关工作人员牢固树立“事事当争第一流,耻为天下第二手”的阳湖精神。根据《公务员法》、《江苏省公务员考核实施办法》、《常州市武进区机关工作人员平时考核实施办法》、《关于2017年度区级机关绩效管理和综合考核工作的实施意见》和《常州市武进区区级机关工作人员季度考评实施办法》等法规和文件精神,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考评实施办法。
一、考评范围及对象
局在编在岗的机关工作人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二、考评内容及标准
(一)考评内容
季度考评是机关部门日常考核的重要组成部分,主要围绕单位年度目标工作任务,从德、能、勤、绩、廉等五个方面进行考评,重点考评工作实绩。
1、德:主要考评机关工作人员政治思想和道德品质的表现,包括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国家方针、政策的政治态度和表现,以及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家庭美德等。
2、能:主要考评机关工作人员胜任本职工作的能力,即掌握政策水平、组织开展工作、解决处理问题及协调办事等方面的能力。
3、勤:主要考评机关工作人员的爱岗敬业精神、工作态度和责任心;以新的理念充分发挥工作的创造性和积极性;在急难险重任务面前的担当精神;日常出勤情况等。
4、绩:主要考评机关工作人员各项工作完成情况,完成工作的时限、质量、数量及产生的社会效果等情况。
5、廉:主要考评机关工作人员遵纪守法、依法行政、廉洁自律等情况。
(二)考评标准
1、根据《区委办公室区政府办公室关于在全区开展“赢在创新、干在担当、评在实效”作风建设主题实践活动的实施意见》(武办发〔2017〕10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局实际情况,制定季度考评标准,具体见附表:《常州市武进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机关工作人员季度考评量化评价标准》。
2、季度考评要体现量化考评与分类考评相结合,确保考评出每位工作人员季度工作的差异化得分。
3、季度考评要体现从严管理导向,对长病假人员、无故迟到早退人员、旷工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人员、明查暗访违反纪律人员、单位和服务对象评议结果较差人员等在考评方案中均要有所体现。
4、机关工作人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要认真做好工作纪实。做到月有计划、周有记实、日有记事。要把日常考核结果充分运用到季度考评工作中,准确反映工作人员的工作绩效。
5、对区委区政府交办的重点工作或单位领导交办的临时性任务,取得较好成效的可视具体情况适当加1至2分。
三、考核管理
1、成立局机关季度考评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长、党委书记担任组长,其他局领导担任副组长,成员由各科室(部门)负责人组成。
2、局机关季度考评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个人平时履行岗位职责、完成工作目标任务、遵守日常行为规范和工作学习出勤等情况进行检查和督促,做好相关记录,负责汇总季度考评结果,并最终确定单位考评对象的平均得分,确定报批方案上报审批。
四、季度考评方式及程序
局机关考评领导小组根据制订的《考评办法》,每季度末对本单位工作人员进行考评,具体按下列方法实施:
(一)自评。机关工作人员对照季度考评量化标准和实施细则进行自评,实事求是地确定季度考评分数并作出自我评估意见。
(二)科室评鉴。科室人员原则上由科室负责人进行评鉴。主要根据科室人员的职责分工、日常工作表现、工作任务完成情况、科室人员内部协作配合程度、单位工作人员和服务对象的反映满意度等为依据,确定考评得分。
(三)分管领导评鉴。科室负责人原则上由分管领导进行评鉴。主要根据科室的职责分工、日常工作表现、科室工作任务完成情况、科室人员团结协作情况、单位工作人员和服务对象对本人及科室的反映满意度等为依据,确定考评得分。
(四)考评领导小组评鉴。
1、考评领导小组对单位分管领导和科室考评结果进行把关、综合评定考评得分。
2、考评领导小组对被考评对象的得分进行审核,最终确定机关工作人员季度考评得分并反馈给个人。
3、考评领导小组最终确定单位考评对象的平均得分,确定报批方案上报审批。
五、考评结果的使用
季度考评得分作为确定机关工作人员季度考评奖发放的主要依据,并作为年度考核结果的参考依据。
(一)设立季度考评奖,把工作人员的季度考评与季度考评奖挂钩。
1、季度考评奖总额计算方法:季度考评奖基数(3000元/人)×干部职级系数之和。季度考评奖总额由区人社局进行审批核定。
2、个人季度考评奖计算方法:季度考评奖基数(3000元/人)÷单位工作人员的考评平均得分×干部职级系数×个人考评得分。具体季度考评奖由各单位按照个人季度考评得分测算后按季发放,并将具体发放情况报区人社局备案。
3、区管及以上领导干部的考评得分原则上按单位平均得分确定。
(二)无故不参加季度考评的人员,停发季度考评奖且年度考核等次确定为不定等次。
(三)立案审查人员,在立案审查期间停发季度考评奖;立案审查后有结论的,按有关规定执行。受党纪政纪处分人员,在处分影响期内停发季度考评奖。
六、有关要求
1、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机关工作人员季度考评是推进干部考核工作科学化、民主化、制度化的重要手段。做好考评工作,有利于激发和调动干部职工的工作积极性,有利于约束和规范干部职工的日常行为,有利于提高机关内部管理水平和干部职工整体素质。各科室(部门)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考评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做好各项考评工作,实现自我管理、自我完善、自我提升。
2、客观公正,注重实效。要严格按照局季度考评工作的内容、办法、时间节点和总体要求,认真组织,规范操作。根据注重实绩的原则,结合工作人员日志式考核情况,认真开展季度考评,突出岗位目标管理,强化个人行为规范,有效实行绩效评估,确保考评结果的公平公正。要严肃考评结果的运用,奖勤罚懒、治庸治散,弘扬正气,充分调动干部职工的工作积极性。
3、加强领导,精心实施。在局机关工作人员考评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考核小组各成员要认真履职尽责,经常深入各部门了解督查干部职工工作学习情况,掌握第一手资料。相关科室(部门)要各负其责,人事教育科牵头机关工作人员季度考评的组织实施、考评结果应用和政策解释工作;党委办(纪监室)做好考核督查工作。
附件1:《局机关工作人员季度考评量化评价标准》
附件2:关于对季度考评奖中特殊情况处理意见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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