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区、西太湖科技产业园规划建设局,各镇镇村建设管理服务中心,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
为继续做好全区建筑业企业诚信考核工作,加强市场行为、工程质量安全和文明施工管理,根据市建设局《关于开展常州市2017年第二次建筑市场综合大检查的通知》(常建〔2017〕253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开展全区建筑市场2017年度第二次综合大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区住建局建工科统一组织牵头协调,建管中心、招标办及相
关检测单位参加检查。
区住建局组成三个检查工作组进行检查,第一组由建管中心李萍(冯新鹤)任组长,第二组由建工科刘沁沁任组长,第三组由建管中心张翼林(张志忠)任组长。
二、检查范围
全区所有在建建筑工程实体质量安全及参建各方主体行为。
三、检查内容
按照《常州市建筑业企业信用考核实施细则》(常建〔2017〕63号)中有关综合大检查表式涵盖内容进行打分,重点检查工程现场实体质量安全、高层建筑消防安全(建筑外墙保温)、安全生产标准化、安全生产信息化、文明施工、扬尘控制、市场行为及工程款、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
四、检查时间
自本通知颁发之日起至11月15日止,各施工企业项目部组织自查自纠,形成书面总结材料报公司总部,各施工企业监理企业对项目部的自查自纠情况进行抽查,预拌混凝土企业和质量检测机构专项检查一并进行。 11月16日起,各检查工作组对全区范围内的在建工程进行拉网式检查;11月30日前迎接常州市检查组对我区不少于3个项目的抽查,现场打分,并将检查打分录入“常州市建筑市场监督管理信息系统”。
五、检查要求和措施
1、被检查单位、项目部根据《常州市建筑业企业信用考核实施细则》(常建〔2017〕63号)要求,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做好受检准备。
2、各检查工作组对检查项目应提前半天告知,检查活动不得影响正常施工秩序,对检查中发现的各方主体不良行为和质量、安全隐患,及时做好检查记录并按需发出整改(停工)通知书。
3、各检查工作组应妥善安排工作,充分保证检查时间,认真检查、严格标准,统一要求,确保检查工作质量。及时将检查得分情况及存在问题录入“常州市建筑市场监督管理信息系统”,并于11月30日前完成录入数据的审核与校对,保证检查数据完整、准确。
4、区住建局将对此次综合大检查情况进行通报,作为企业市场清出和准入、招投标评分、企业信用考核等一系列活动的参考和依据,信用考核得分作为本考核时段内建筑施工招投标“三合一”综合评估法中该企业信用因素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