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经济开发区建设局,武进高新区、西太湖科技产业园规划建设局、各镇镇村建设管理服务中心,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
为继续做好我区建筑业企业诚信考核工作,加强工程质量安全和文明施工现场管理,根据《关于开展常州市2017年第一次建筑市场综合大检查的通知》(常建〔2017〕105号)通知文件要求,经研究决定开展全区建筑市场2017年度第一次综合大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区住建局建管处统一组织牵头协调,质监站、安监站、招标办及相关检测单位参加检查。
上述各职能部门组成三个检查工作组进行检查,一组由建管处戴宣东任组长,二组由质监站贺健任组长,三组由安监站冯新鹤任组长。
二、检查范围及内容
1、检查范围为全区所有在建项目实体质量安全及建设各方主体行为。
2、检查内容将按照《常州市建筑业企业信用考核实施细则》(常建〔2017〕63号)中有关综合大检查表式涵盖内容进行打分,重点检查工程现场实体质量安全、施工现场扬尘防控、承发包行为及施工现场主要管理人员实名制考勤情况。
3、常州经济开发区(包括原戚墅堰区范围、横山桥镇、横林镇、遥观镇)的在建项目由常州经济开发区建设局自行开展检查,检查结果于2017年5月30日之前汇总至我局建管处。
三、检查时间
自本通知颁发之日起至5月16日止,参建各方主体开展自查自纠;5月17日起,各检查工作组对全区范围内的在建工程进行拉网式检查;5月30日前迎接常州市检查组对我区不少于3个项目的抽查。
四、检查要求和措施
1、被检查单位根据《常州市建筑业企业信用考核实施细则》(常建〔2017〕63号)要求,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并准备好相应书面资料备查。
2、各检查工作组对检查项目应提前半天告知,检查活动不得影响正常施工秩序,对检查中发现的各方主体不良行为和质量、安全隐患,及时做好检查记录并按需发出整改(停工)通知书。
3、各检查工作组应妥善安排工作,充分保证检查时间,认真检查、严格标准,严控高分项目数量,确保检查工作质量。及时将检查得分情况及存在问题录入“常州市建筑市场监督管理信息系统”,并于5月30日前完成录入数据的审核与校对,保证检查数据完整、准确。
4、区住建局将对此次综合大检查情况进行通报,作为企业市场清出和准入、招投标评分、企业信用考核等一系列活动的参考和依据。
以上通知请遵照执行。
武进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7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