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街道)、开发区人社服务所,财政分局,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实施人才强区战略和高技能人才振兴工程,积极发挥高技能人才技术创新、传授技艺,实现绝技绝活的传承带动,现将《武进区高技能人才项目补贴暂行办法》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常州市武进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常州市武进区财政局
2017年1月3日
武进区高技能人才项目补贴暂行办法
根据市政府办公室《关于支持企业加强人才队伍建设的若干政策意见》(常政办发〔2016〕101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现就高技能人才项目制定如下暂行办法:
一、武进区高技能人才培养示范基地
(一)申报对象和条件
武进区高技能人才培养示范基地,主要选择区内具备良好高技能人才培养条件的企业。每年按规定提取职工教育经费用于技能人才培养;具有完善的教学场地、设施设备和内训师资;建立薪酬津贴与技能能力业绩挂钩制度;制定关键技术岗位高技能人才在培训、休假、出国进修、健康体检等方面的鼓励办法;连续2年开展企业高技能人才评价,并经区职业技能鉴定中心考核鉴定,年高技能人才取证数不少于120人。
(二)申报考核程序
1、区内符合条件拟申报区级高技能人才培养示范基地的单位,向区人社局报送《武进区高技能人才培养示范基地申报表》(附件1)、高技能人才取证花名册、职工教育经费使用凭证、培训计划及总结、激励措施政策文件等。
2、区人社局将聘请专家组对申报单位进行综合评审和实地考察,按得分高低确定候选单位名单,并进入跟踪考核程序。
3、在跟踪考核的基础上,由区人社局和区财政局组织对候选单位进行综合评估并公布区级高技能人才培养示范基地名单。
(三)奖励标准
凡获得武进区高技能人才培养示范基地称号的一次性奖励2万元。经费由区财政局直接拨付企业。
二、武进区技能大师工作室
武进区技能大师工作室,以高精机械加工、传统技艺传承和高新技术产业为重点,主要选择科技和技能含量较高的产业、行业和职业,由具有绝招绝技的高技能人才和技能带头人依托大中型企业、行业研发中心、技工院校(职业院校)和高技能人才培养示范基地等载体领办或创办。工作室带头人须为具有技师或者高级技师职业资格的在职人员,工作室设在企业班组、工段、实训(研发)中心等场所。技能大师工作室必须在技术革新和技术改造中,取得较显著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利用所掌握的绝技绝活,用于实际生产与经营,取得明显经济效益;开发研制或创作有价值的新产品、新作品、新工艺等。在科研、生产中攻克技术难关;对技术难题进行技术会诊,提出改进意见和措施,提高生产效率;在新材料、新设备、新工艺的引进和使用上取得突破;对科学研究与技术开发所产生的科技成果进行后续试验、开发、应用、推广直至形成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发展新产业等,使科技发明、创新成果转化为现实生产力并有较高的实用价值;在培养高技能紧缺人才方面作出突出贡献;举办有一定规模的培训班传授技艺、培养人才,传统工艺传承等方面产生辐射效应,取得明显成果;培养的徒弟技艺高超。
1、区内符合条件拟申报区级技能大师工作室的人员,向区人社局报送《武进区技能大师工作室申报表》(附件2)、申报报告(包括申报工作室名称、项目负责人、工作室基本条件、工作室成立的必要性和可行性、所在单位对工作室的支持措施、工作室成立后的工作开展计划等)、技师或高级技师证书复印件、荣誉证书复印件、发表专著论文复印件等。
3、在跟踪考核的基础上,由区人社局和区财政局组织对候选单位进行综合评估并公布区级技能大师工作室名单。
凡获得武进区技能大师工作室的一次性奖励3万元。经费由区财政局直接拨付企业,主要用于工作室设备设施的更新完善,论文、著作的出版,开展培训和技术革新,承担政府部门组织的技术攻关、技术协作、技能研修等任务。
三、武进区企业首席技师
“武进区企业首席技师”申报人应当具有技师以上职业资格,并在区内生产第一线直接从事技能工作,为所在单位和社会做出了重大贡献;掌握关键技术,有重大技术革新,在同行中享有较高声誉的高技能领军人才;掌握绝招绝技,本企业高度认可,创造了先进操作法,提高了劳动生产率或创造了同行业最高生产、销售记录;诚心传授技艺,所带徒弟多人成为企业技能骨干,或在各类技能竞赛中取得优异成绩;在编制国家级标准工艺、工作法方面有突出贡献;遵纪守法,爱岗敬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的在职人员。
1、武进区内符合条件拟申报区级首席技师的人员,向区人社局报送《武进区企业首席技师申报表》(附件3)、事迹材料报告(1000字左右)、技师或高级技师证书复印件、荣誉证书复印件等。
2、区人社局将聘请专家组对申报个人进行综合评审,按得分高低确定候选人员名单,并进入跟踪考核程序。
3、在跟踪考核的基础上,由区人社局和区财政局组织对候选首席技师进行综合评估并公布区级首席技师名单。
凡获得武进区首席技师的一次性奖励5000元。经费由区财政局划拨区就业服务中心发放。
四、高技能人才引进
高技能人才引进特指我区企业从江苏省外或境外引进的具有国家一级职业资格(高级技师)的人才。从省外引进的高级技师,年龄不得超过60周岁,并符合我区产业发展方向急需紧缺或具有一流的技术技能水平或绝技绝活,具有较高专业理论素养,掌握精湛技能;从境外引进的技能人才需取得国外机构颁发的相当国内一级职业资格等级证书,年龄不得超过65周岁。
企业首次引进生产一线急需的具有高级技师资格的高技能人才,服务满两年后,由申报单位向区人社局提交引进高技能人才的身份证(境外高技能人才提供外国人就业证、有效护照)、职业资格证书、劳动合同(用工协议)等复印件,经区人社局和财政局审核通过后,给予个人一次性奖励10000元。经费由区财政局划拨区就业服务中心发放。
本办法自2017年1月1日起实施, 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附件:1.武进区高技能人才培养示范基地申报表
2.武进区技能大师工作室申报表
3.武进区企业首席技师申报表
下载附件:武人社[2017]3号武财社[2017]3号关于印发《武进区高技能人才项目补贴暂行办法》的通知.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