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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 区人社局关于印发《2018年度武进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征缴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索 引 号: 014133250/2017-00016
主题分类: 社会保障 体裁分类: 通知 组配分类: 其他
文件编号: 武人社〔2017〕65号 发布机构: 人社局  
产生日期: 2017-08-28 发布日期: 2017-08-28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 为切实做好我区2018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以下简称居民医保)参保征缴工作,按时完成参保登记和缴费。印发2018年度武进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征缴工作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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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人社局关于印发《2018年度武进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征缴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武人社〔2017〕65号
 

各镇(街道)、开发区人社服务所,各相关单位:

为切实做好我区2018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以下简称居民医保)参保征缴工作,按时完成参保登记和缴费。经研究,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总体目标

1.按时完成全区2018年度居民医保参保登记和缴费工作,实现应保尽保。

2.落实监管要求,通过《江苏省社会保障卡》(以下简称《省社保卡》)代收居民个人医保费。

二、参保对象和缴费标准

2018年度我区居民医保参保对象和缴费标准为:

1.区内户籍非从业居民、老年居民每人每年550元;

2.区内户籍未成年居民和在区内中小学就读的区外户籍学生每人每年220元;

3.在本区就读的高校大学生每人每年180元;

政府对上述三类对象参加居民医保实施补助,标准为每人每年750元。

4.非我区户籍流动就业人员每人每年1300元;

5.符合免缴条件的困难群众(“低保”、农村“五保”、城市“三无人员”、“孤儿”、“无固定收入重残人员”、“重点优抚对象”),个人不需要缴费,年度保费全额由政府承担。

三、时间安排

2018年度居民医保参保登记和缴费时间:自2017年9月1日至2017年11月20日止。

四、参保登记方式

1.区内户籍非从业居民、老年居民及未成年居民

在户籍所在的镇(开发区、街道)、村委(社区)办理参保登记。

2.区内中小学就读的区外户籍学生

取消原中、小学校学生参保由学校经办收费的模式,统一至《居住证》所在镇(开发区、街道)、村委(社区)办理居民医保参保、续保登记,办理登记时,需出具学校证明和《居住证》(原件、复印件)。户籍为钟楼、天宁和新北区的,回户籍所在地参保登记;户籍为金坛、溧阳的,可在学校所在镇(开发区、街道)参保登记,需出具学校证明和户口簿(原件、复印件)。

3.高校大学生

在我区高校(常州幼儿师范学校、江苏省武进职业教育中心校、武进开放大学)就读的大学生,由学校统一到区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办理参保、续保登记;

我区户籍在市外高校就读的大学生,统一在学校所在地参加当地居民医保。其中,确有需要在我区参加居民医保的,按照本人年龄对应本地户籍未成年居民或非从业居民缴费标准缴纳保险费。

4.符合免缴条件的人员

符合免缴条件的困难群众(“低保”、农村“五保”、城市“三无人员”、“孤儿”、“无固定收入重残人员”、“重点优抚对象”),必须按参保登记规定方式进行登记。凡未按规定进行参保登记的,一概不予享受免缴待遇。

五、扣费方式和发票打印

由《省社保卡》合作银行,根据居民医保参保登记和缴费进展情况,不定期从个人银行账户按标准进行扣费。

个人缴费需要打印发票的,可到武进区社保服务中心服务大厅自助打印,每人缴费发票只提供一次,遗失不补。

六、工作分工及要求

2018年度居民医保登记和缴费工作涉及面广、经办环节多、工作量大,各相关部门要各司其职,主动加强沟通协调,认真组织实施,确保各项任务圆满完成。

1.区人社局社会保险科

做好《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2018年度市本级和武进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筹资标准的通知》(常政办发〔2017〕143号)文件的贯彻落实工作;做好居民医保相关政策的解释工作;做好与区财政、卫计等部门相关事宜的协调工作。

              2.区社会保障服务中心

负责起草2018年度武进区城乡居民医保参保缴费工作实施方案,明确相关经办操作口径和参保缴费及扣费方式;牵头做好软件开发改造工作;牵头做好银行扣费和资金结算工作,确保资金按期到账;统筹做好对外宣传和业务经办培训等工作;做好缴费发票打印服务工作;及时跟踪参保缴费进度,协调解决工作中出现的业务经办问题。

3.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中心

做好参保登记和缴费系统的程序开发和运行维护工作;做好居民医保参保人员的《省社保卡》制作和发放工作;督促参保人员和银行密切配合,按时完成《省社保卡》的金融功能激活工作;负责协调《省社保卡》合作银行扣费处理工作;做好各级社保经办机构和镇(开发区、街道)、村委(社区)基层人社平台的网络运维工作。

4.区人社局经开区分局社保科

根据区人社部门明确的总体工作方案,结合经开区(三镇、三街道)实际情况,对居民医保参保数据进行归纳整理;统筹做好本辖区内的居民医保宣传发动工作;指导本辖区居民医保参保征缴工作;协调解决工作中出现的业务经办问题;协助做好经开区财政做好财政补贴资金结算等工作。

5.各镇(开发区、街道)人社所

制定本辖区居民医保参保缴费工作实施方案;负责本辖区居民医保参保缴费工作的具体落实,与区社保服务中心、相关金融合作机构衔接好工作;负责本辖区学校学生的居民医保参保缴费工作;负责本区域参保人员《省社保卡》的制作和发放工作;对村委(社区)基层人社平台进行业务指导,做好政策及业务宣传,组织并协助基层做好工作动员,对重大舆情及时处置并上报。

6.各村委(社区)基层人社平台

按各镇(开发区、街道)2018年度居民医保参保缴费工作方案要求做好具体工作,开展居民医保的宣传发动和具体参保等业务经办;配合镇(开发区、街道)人社科做好本辖区参保人员《省社保卡》照片采集、制发卡工作。

7.相关金融合作机构

各相关金融合作机构要确保信息系统及时改造到位,做好与区社保经办机构居民医保业务数据交换和保费扣缴归集工作,配合做好城乡居民医保政策的宣传工作;各合作银行要明确责任部门、责任人员,提前进行工作安排,在年度参保缴费时段,全力提供相关金融业务支持,确保城乡居民医保缴费工作的顺利开展。

 

    

                                     常州市武进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8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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