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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 关于设立常州市武进区嘉泽镇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公室的通知
索 引 号: 014134050/2017-00096
主题分类: 安全生产监管 体裁分类: 通知 组配分类: 其他
文件编号: 嘉政发〔2017〕39号 发布机构: 嘉泽镇  
产生日期: 2017-06-26 发布日期: 2017-07-06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 通知就设立常州市武进区嘉泽镇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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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设立常州市武进区嘉泽镇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公室的通知
嘉政发〔2017〕39号
 

各部门、各村(社区):

为贯彻落实省、市编办《关于进一步加强我省乡镇(街道)安监机构建设的意见》(苏编办发〔2016〕18号)、《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市乡镇(街道)安监环保机构建设的意见》(常编办〔2016〕158号)和区委办、区政府办《关于印发<武进区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实施方案>的通知》(武办发〔2016〕21号)以及区编办《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区镇(街道)安全环保机构建设的意见》(武编办〔2016〕44号)通知要求,镇政府决定设立常州市武进区嘉泽镇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公室,具体设置如下:
    一、设立的常州市武进区嘉泽镇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公室,挂环境保护办公室牌子,为镇行政机构单独设置,与镇工业和科技环保服务中心合署办公。镇安监科不再挂安监中队牌子。
    镇安监科负责监督、检查镇域内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状况,报告和协助处理生产安全事故;在监督检查中发现安全生产违法行为或者生产安全事故隐患的,应当责令生产经营单位改正或者排除,并及时向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能的部门报告;指导本区域内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做好安全生产工作。

镇环境保护办公室负责对镇域内大气、水和土壤等环境要素进行监管;对有环境影响的各类建设项目建设和污染物排放、集中式饮用水源地保护、社会生活噪声污染、餐饮服务业油烟污染、工地道路扬尘污染、畜禽养殖污染、焚烧垃圾和秸秆烟尘污染以及其他废气、废水、废渣污染等开展日常巡查和现场监管;及时制止、处置各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行为,严防重特大环境污染、生态破坏等环境事故发生,对涉嫌环境违法的主体及时向上级报告;受理环境投诉,调处环境初信初访和矛盾纠纷;督促落实上级提出的管理或整改要求。
    二、宋丹峰同志兼任常州市武进区嘉泽镇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公室主任。

 

常州市武进区嘉泽镇人民政府

                           2017年6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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