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开发区、街道)民政科、社区管理服务科,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和省、市、区党代会精神,根据区委、区政府和市民政局重点工作部署,扎实推进高水平现代民政建设,区民政局制定了《2017年全区民政工作要点》,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常州市武进区民政局
2017年3月23日
2017年全区民政工作要点
2017年,武进民政工作总体要求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和省、市民政会议精神,紧扣区委、区政府“创新强区、实干富民”的总体目标,以“认真践行群众路线,深化现代民政建设”为主线,切实贯彻“共享发展”、“现代民政”、“创新发展”等“三大理念”,着力完善社会保障、养老服务、基层民主建设、社会组织培育管理、双拥优抚安置、社会事务管理、民政事业保障和反腐倡廉等“八大体系”,以抓铁有痕、踏石留印的劲头抓任务细化、抓工作落实,推动民政事业再上新台阶。
一、持续强化基本民生保障
1、进一步提高精准救助水平。落实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动态调整机制,根据常州市统一部署及时调整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标准。重点救助对象基本医保政策范围内自付费用的救助比例高于70%,年度封顶线高于基本医保封顶线的50%。推进农村低保与扶贫开发政策的衔接,充分发挥民政在脱贫攻坚中的兜底保障作用。严格规范开展金融资产核查工作和低保边缘认定工作。
2、进一步提升救助能力。全面推进标准化的镇(开发区、街道)社会救助“一门受理”平台建设,打造“一门受理、协调办理”服务品牌。制订切实的可行“救急难”工作方案和临时救助机制,强化政府救助与社会救助之间的融合,畅通社会力量参与救助渠道,切实提高救助能力。
3、进一步增强自然灾害应对能力。健全防灾减灾救灾统筹协调机制,抓好减灾示范社区创建,力争新创成1家全国综合减灾示范社区。探索多方参与的社会化防灾减灾救灾机制,继续做好自然灾害公众责任险和自然灾害家庭房屋保险工作。
4、进一步贯彻落实好《慈善法》。加大《慈善法》的宣传力度,依法开展“慈善一日捐”等各类慈善活动,救助资金总量比去年有所增加,覆盖的救助群体更加精准。探索建立以购买保险的形式进行自救的新机制。
二、统筹优化养老服务结构
5、扩充养老床位“增量”。推进和改善养老床位结构,在新增养老床位的同时,提高护理型床位数量和护理型床位数占养老床位数的比例,每千名老人床位数达52.5张,护理型床位数占养老机构床位总数的54%以上。
6、推广居家养老“提质”。新增助餐点35个、日间照料中心2家,助浴点达到2个,标准化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站城乡覆盖率分别达到60%和36%。培育1个以上连锁经营3家以上的社区养老服务组织或机构,进一步推广社区居家养老中心实体化、社会化运作。
7、推动养老改革“落地”。深化医养融合,落实好各类扶持政策,引导和鼓励社会资本向医养融合领域倾斜,积极探索老年人长期护理保险相关工作。推进养老服务业“放管服”改革,开展康复养老招商工作,吸引社会力量参与,社会力量举办或经营床位数在养老床位数中的比例达到60%以上。提升养老服务机构服务质量,加强养老护理员培训,养老护理员持证上岗率达到92%以上。
8、丰富老龄关爱内涵。认真开展好“敬老月”、“老年节”及 “十佳孝星”评选表彰等活动,继续开展“民安”“民乐”工程,营造好全社会敬老爱老助老的社会氛围,推进“邻里互助”老年人志愿互助活动,进一步加强对老年人的精神关爱。
9、深化基层民主自治。做好第十一届村民委员会和第六届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后续工作,进一步指导、完善村(社区)各类自治制度,组织开展新一届村(居)委会主任培训,提升基层自治组织综合治理水平。
10、巩固社区创新治理成果。持续推进城乡社区减负增效、政社互动和双向评估考核工作,促进城乡社区回归自治和服务本位。推进“三社联动”机制体制建设,加快湖塘镇、南夏墅街道、高新北区等3个试点单位建设,加强社区、社工、社会组织的融合与联动。
11、健全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全面提升省、市城乡和谐社区示范创建,抓好社区服务质量建设,改造和新建5个社区综合服务中心,城乡社区便民服务站实现常态化运作,网格化管理实现全覆盖。有序推进“四级联动”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工作,切实提升社区服务信息化水平。继续探索和推进城乡社区协商民主,大胆创新和完善“微自治”机制。
四、贯彻实施社会组织管理改革
12、进一步做好社会组织培育监管。新增镇级社会组织培育服务中心1家,镇(开发区、街道)级社会组织培育服务中心占镇(开发区、街道)数量的30%以上。镇级社会组织培育中心应建有相应的活动场所、设备和公共空间,具备培育孵化功能。全面完成“三证合一”工作,完善社会组织资金监管、年度报告、信息公开、信用信息管理等制度,强化事中事后监管。
13、进一步加强社会组织能力建设。不断提升社会组织承接政府职能的能力,加大社会组织规范化建设力度,新增4A及以上等级社会组织不少于3家;持续开展公益创投活动,激发社会组织活力。进一步推动落实政府购买服务的各项政策,促进社会组织在社会服务、社会治理中发挥更大的作用。
14、进一步深化社会工作服务。新增民办社工机构1个以上,新增持证社会工作者不少于60人,每万人持证人数不少于6人,逐步与新的现代民政指标体系接轨。
五、全面提升双拥优抚安置水平
15、加强双拥宣传。持续做好各类走访慰问部队活动和为驻军办实事活动,开展社区“拥军工作站”试点建设,积极创建省级双拥模范区“八连冠”。开展好清明祭扫、烈士公祭等活动,大力弘扬烈士精神。
16、落实优抚政策。做到情况清、底数明、措施实,加强优抚对象数据核查及认证工作,优抚对象二代身份证认证率及数据核查率达100%。开展“三关爱”工程,加强对重点优抚对象的生活关爱、健康关爱和精神关爱。高度重视困难退伍转业军人诉求,积极预防和化解矛盾,确保社会稳定。
17、做好退役士兵安置工作。开发退役士兵接收安置信息系统,实现退役士兵网上接收及一站式登记。加强退役士兵技能培训,确保整体参训率达到80%以上,双证获取率达95%,就业率达95%;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条件的退役士兵,由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安置的比例达80%;符合安置政策的军休干部、士官和伤病残退役军人、部队无军籍职工接收安置率达100%。
六、规范专项社会事务管理
18、继续做好区划地名工作。高质量做好全国地名普查扫尾工作,特别是要做好地名定位工作,科学编制地名普查成果转化规划,有力指导地名基础专题研究、文化保护、信息化建设的组织实施。做好平安边界创建工作,完成2017年度界线联检任务,确保边界地区平安稳定。
19、持续深化殡葬改革。出台殡葬布局规划;新建城镇公益性公墓节地生态安葬率达到100%;争取立体式公益性骨灰安放设施逐步实现乡镇全覆盖,节地生态安葬比例达到80%;加快横林殡仪馆、武南殡仪馆功能、环境等方面改造提升;积极推动区级集中守灵殡仪服务中心建设;全面建成投用礼嘉镇中心骨灰寄存堂。
20、进一步做好婚姻登记和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开展婚姻家庭辅导试点,完善收养能力评估机制,扎实开展农村留守儿童“合力监护、相伴成长”专项行动,做好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保护。
21、进一步推进福彩事业的发展。利用多种形式开展公益宣传和促销活动,统筹三大票种协调可持续发展,拓展销售渠道,培育新的增长点,筹集更多的公益金保障民生事业的发展。
22、落实残疾人福利政策。全面落实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缓解其额外生活支出和长期照护支出困难。
七、强化民政综合能力建设
23、加强法治化建设。加强法治化建设,全面梳理行政权力清单,并及时向社会公布,把依法行政的要求贯彻到为民服务的全过程。
24、加强标准化建设。加快在服务性窗口单位开展标准化试点工作,为全面推行标准化探索经验,完善民政目标考核机制,提升民政服务的优质化、品质化。
25、加强队伍建设。加强行政管理人才、专业技术人才、职业技能人才“三支队伍”建设,建立和完善民政人才培养、使用、激励、评价机制,全面提升民政综合服务能力。开展机关新一轮中层干部竞聘上岗,激发干部队伍干事创业活力。
26、加强人文化建设。积极弘扬地名文化、彰显英雄文化、营造慈善文化、宣传婚姻文化等民政文化。重点做好地名文化、英雄文化的整理挖掘工作。
27、加强信息化建设。整合优化低保、优抚、养老、社区等民政业务平台,全面提升信息化水平,确保数据精准、流程规范,让民政服务更加高效便捷。
28、加强安全维稳建设。建立完善安全管理制度,加强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年内无重大安全责任事故发生;完善信访工作流程,落实属地管理,年内无重大集访和非正常上访事件发生。
29、加强宣传报道工作。向各大媒体积极投稿,做好《武进日报·民政专版》组稿工作。及时更新、维护好武进民政网,继续编印《武进民政工作简报》,扩大民政影响力,彰显民政新形象。
八、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
30、持续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深化学、做、改,推动学习教育融入日常,抓在经常。
31、组织开展“三大一实干”活动。围绕贯彻落实省、市、区党代会部署要求,组织开展好以“大讨论、大走访、大转变、实干为民”为主要内容的“三大一实干”活动。
32、开展基层党建深化年活动。认真贯彻《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开好局党委班子民主生活会和党支部组织生活会;按照规定程序和要求,组织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和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活动。着力推动基层组织建设全面进步,进一步抓紧压实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强化《民政局党建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办法》的落实。
33、规范党内政治生活。严格落实遵守《中国共产党章程》、《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民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等党内法规制度,不断增强“四个意识”,瞄准造就一支“想干事、能干事、干成事、不出事”的高素质民政队伍这一目标,加强理想信念教育、业务培训等,提升干部职工的精气神和为民服务能力。完善绩效考核制度,激发干部职工干事创业的热情。
34、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进一步修订完善《民政局廉政风险点及防控措施》,持续用力整治“四风”,把作风建设做深做实。全面开展“赢在创新、干在担当、评在实效”作风建设主题实践活动。
35、进一步加强内部管理。建立健全内部审计工作机制,依法全面履行内审监督职责。进一步提升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能力,防止安全事故、群体性事件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