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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 2017年度民政局预算公开
索 引 号: 014133226/2017-00044
主题分类: 财政 体裁分类: 其他 组配分类: 其他
文件编号: 发布机构: 民政局  
产生日期: 2017-02-10 发布日期: 2017-02-10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 2017年民政局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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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度民政局预算公开
 

2017年度民政局预算公开

一、主要职能

(1)拟订全区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和政策,起草有关民政工作的地方性政策和规定草案,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指导全区民政工作的改革与发展。

(2)拟订全区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管理办法,起草有关地方性政策和规定草案;承担依法对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进行登记管理和执法监察责任。

(3)拟订全区优抚政策、标准和办法,承担由民政部门管理的伤残人员伤残抚恤管理工作,承担追认革命烈士的审核报批、革命烈士褒扬和烈士纪念建筑物(烈士陵园)的管理工作。

(4)拟订全区双拥工作计划和政策;承担区拥军优属、拥政爱民工作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指导、协调基层单位开展双拥活动;协调军政军民关系,调处军地之间出现的矛盾和纠纷。

(5)负责退役士兵、复员干部、军队离退休干部和军队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接收安置工作;组织指导全区退役士兵职业技能培训工作;组织协调移交地方安置的军队离退休干部休养所的服务管理工作。

(6)拟订全区救灾工作规程和应急预案,负责组织、协调救灾和指导灾区的生产自救工作,组织自然灾害救助应急体系建设,负责组织核查、掌握和报告灾情,接收、管理和分配救灾款物并监督使用,组织、指导救灾捐赠。承担区减灾委员会具体工作。

(7)拟订全区社会救助规划、政策和标准,完善城乡社会救助体系;负责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医疗救助、临时救助、生活无着人员救助和无固定收入的重度残疾人生活救助工作,指导“五保户”社会救济和敬老院建设工作;指导老年人、孤儿和残疾人等特殊群体权益保障工作;组织实施低收入家庭认定工作。

(8)拟订全区社会福利事业发展规划、社会福利机构管理办法和社会福利企业扶持政策;负责社会福利企业的年检、申办和变更登记;指导残疾人就业安置工作,协助落实残疾人按比例就业工作。

(9)拟订促进慈善事业发展的政策,组织、指导社会捐助和对区外的社会捐赠和对口支援工作。

(10)拟订全区行政区划和行政区域界线、地名管理办法和意见,起草有关地方性政策和规定草案;承担行政区划、行政区域和地名管理工作。

(11)拟订加强和改进基层政权建设的意见和建议;指导全区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的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工作;指导村(居)民开展自治示范活动和撤村建居工作;推进基层民主政治建设。

(12)拟订全区婚姻登记管理、殡葬管理、儿童收养和城区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的救助工作政策;推进婚姻和殡葬改革,指导婚姻、殡葬、收养、救助服务机构管理工作。

(13)拟订全区福利彩票发行工作政策和实施办法,组织指导全区福利彩票发行管理工作,管理区福利彩票公益金。

(14)负责组织、人事、民政部门接收异地安置管理退休人员和无军籍职工的管理。

(15)负责区民政系统干部职工教育培训和局直属单位离退休干部管理工作。

(16)会同区有关部门按规定拟定社会工作发展规划、政策和职业规范,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和相关志愿者队伍建设。

(17)负责全区民政事业费、专项资金和预算外资金的管理工作;负责直属事业单位基建投资、固定资产管理和统计工作;监督民政事业费的使用管理,指导局直属事业单位财务管理。

(18)负责有关民政业务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工作,受理来信来访;负责民政工作对外合作和外事活动。

(19)拟订全区老龄工作政策,起草有关地方性政策和规定草案,并协助组织实施,承担区老龄工作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20)指导和实施区域范围内的公墓的管理督查。

(21)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7年度部门主要工作任务及目标

2017年,武进区民政局将围绕“迈上新台阶,建设新武进”的目标,按照“现代民政示范区”标准常抓不懈,继续发扬攻坚克难、开拓创新的吃苦精神,结合经济社会新常态这个大形势、大环境、大逻辑,以标准化思维谋划民政工作,充分发挥民政在社会事业中的骨干作用,努力做到“八个好”,即:把好现代民政的向、兜好民生保障的底、打好养老服务的仗、织好社会治理的网、表好拥军优属的情、理好社会事务的账、筹好提升事业的资、建好人才队伍的基。

(一)进一步提升社会保障能力。完善应急处置机制,健全防灾减灾综合协调体系,切实提升全区防灾减灾水平。加强对全区低保、五保对象拉网式排查、入户调查核对认证和提标扩面工作。紧抓“救急难”工作机制,提升临时救助水平。做好困境儿童保护工作,加强孤儿基本生活保障,确保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二)进一步健全养老服务体系。积极探索城乡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创新服务方式。建立适应市场经济要求的运行机制,稳步推进公办养老机构改革。强化服务监管,促进全区民办养老机构的规范运作。改造和新建敬老院护理型床位,完善养老服务教育培训制度,不断提升养老服务队伍专业化水平,满足老年人多元化养老需求。加强与卫生等部门交流合作,因地制宜,打造武进特色医养融合新模式。

(三)进一步完善社会治理体系。大力推进社区治理创新,积极配合做好村(居)委会换届选举工作和“政社互动”工作,严格落实“工作进社区”准入制。深入推进“四级联动平台”应用,不断提高城乡社区信息化工作水平。持续发挥社会组织培育发展服务中心的孵化作用,分期分类对本土社会组织进行孵化培育、专业培训,引导本土社会组织完善运行机制、提升专业服务水平。继续做好社会组织规范化评估升格工作。

(四)进一步优化专项事务管理。规范地名、路名命名,做好平安边界创建工作,加快我区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工作进度,完善地名信息库建设。争创省级双拥模范区“八连冠”。认真做好符合岗位安置条件的转业士官安置工作,严格落实优抚安置相关政策。推动公共服务职能购买转移,不断提高公共服务水平。深化殡葬改革,推进镇级中心骨灰寄存堂建设,继续实施殡葬惠民政策。不断提高婚姻登记服务水平,切实做好福彩销售相关工作。

三、部门机构设置和所属单位情况

区民政局设9个内设机构:

(1)办公室(政策法规科)

(2)组织人事和社会工作科(纪检监察室)

(3)优抚安置科(双拥办)

(4)社会救助和救灾科

(5)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科

(6)社会事务和福利生产科(区划地名办)

(7)社会组织管理科(行政服务科)

(8)财务审计科

(9)社会福利(老龄)科

下属基层预算单位:常州市武进区民政局低保办公室、常州市武进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常州市武进区军队离休退休干部休养所、常州市武进区福利彩票管理中心、常州市武进区烈士陵园管理中心、常州市武进区殡葬管理所、常州市武进区老年活动中心、常州市武进区社会组织培育发展服务中心、常州市武进区综合福利院。

四、民政局收支预算编制的相关依据及测算分析情况

本单位以《预算法》的相关规定,以及区财政关于部门预算编制的政策和要求为基础,根据单位人员结构和单位开展工作情况来制订预算金额。部门收支预算是通过对各科室下一年度工作安排及新增工作情况,结合本单位实际,以“统筹兼顾、保障重点、量入为出、勤俭节约”为原则,依据民政部门职能和2017年度主要工作任务、目标等编制而成。

五、2017年度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收支预算表中包含了武进区民政局机关、常州市武进区民政局低保办公室、常州市武进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常州市武进区军队离休退休干部休养所、常州市武进区福利彩票管理中心、常州市武进区烈士陵园管理中心、常州市武进区殡葬管理所、常州市武进区老年活动中心、常州市武进区社会组织培育发展服务中心、常州市武进区综合福利院。

(一)收入预算

1、财政拨款7561.78万元。

2、一般公共预算4507.57万元。

3、财政专户管理资金1888.8万元。

(二)支出预算

1、按功能科目分类,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638.25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40.48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30.51万元、其他支出3541.34万元。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638.25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及事业单位在政府对社会保障与就业方面的基本支出和专项支出。

(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40.48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及事业单位职工医疗保障支出。

(3)住房保障支出230.51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及事业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新职工补贴以及发放的提租补贴支出。

(4)其他支出3541.34万元,主要用于社会福利和社会救助的彩票公益金支出、用于其他社会公益事业的彩票公益金支出(包括尊老金发放、居家养老建设和运行补贴、养老机构建设和运行补贴、五保供养补贴)。

2、按经济科目分类,包括基本支出1394.82,其中:人员经费1301.5万元,包括基本工资、津贴、离退休费、社会保障费等;公用经费93.32万元,主要用于单位日常办公、业务活动方面的经常性开支,包括公务接待、办公费、会议费等。项目支出8055.76万元,主要包括民政管理事务支出、用于各类优抚对象和优抚事业单位的支出、用于退役士兵的安置和军队移交政府的离退休人员安置及管理机构的支出、社会福利事务支出、用于自然灾害生活救助方面的支出、最低生活保障、临时救助、特困人员供养、自然灾害生活救助外,用于城乡生活困难居民生活救助的其他支出、其他政府支出等。

(三)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

2016年度民政部门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3054.21万元,主要用于社会福利和社会救助的彩票公益金支出、用于其他社会公益事业的彩票公益金支出(包括尊老金发放、居家养老建设和运行补贴、养老机构建设和运行补贴、五保供养补贴)。

六、 “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17年“三公”等经费预算41.68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2.8万元,会议费13.9万元,培训费24.98万元。

 “三公”经费是指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租用费、燃料费、 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是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会议费指单位按规定召开会议直接发生的住宿费、伙食费、会场费用、交通费、办公用品费、材料印刷费、医药费等支出;培训费是指单位按规定开展培训直接发生的住宿费、伙食费、培训场地费、讲课费、培训资料费、交通费、其他费用等支出。

 

下载附件:2017年预算公开汇总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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