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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 关于印发《武进区民政局党委及其班子成员意识形态工作责任清单(试行)》的通知
索 引 号: 014133226/2017-00054
主题分类: 机关事务 体裁分类: 通知 组配分类: 其他
文件编号: 武民委[2017]30号 发布机构: 民政局  
产生日期: 2017-12-26 发布日期: 2017-12-28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 关于印发《武进区民政局党委及其班子成员意识形态工作责任清单(试行)》等相关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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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武进区民政局党委及其班子成员意识形态工作责任清单(试行)》的通知
武民委[2017]30号
 

各党支部:

  现将《武进区民政局党委及其班子成员意识形态工作责任清单(试行)》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抓好落实。

                                                中共常州市武进区民政局委员会

                                                       2017年12月26日

                            武进区民政局党委及其班子成员意识形态工作责任清单(试行)

根据上级党委关于加强意识形态工作的部署和要求,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制定如下责任清单。

 一、局党委意识形态工作主体责任清单

1、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管理权、话语权。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新闻舆论工作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深入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和“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抓好党的十九大精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大力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局党委把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每年至少两次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干部考核,作为评价使用和奖惩的重要依据。

3、切实维护网络意识形态安全,牢牢掌握网络意识形态主动权。建立健全互联网管理体制机制,充实和加强互联网信息管理工作力量。加强民政局“一报一栏一网一微”等宣传平台的建设、管理和运用。

4、加强宣传思想文化队伍建设,充分发挥各类媒体优势,加强宣传阵地建设,不定期开展业务培训,培养造就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湛、作风优良、党和人民放心的宣传队伍。

5、严格追责问责,局党委对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出现意识形态工作主体责任履行不到位的情况,要严肃追究相关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的责任。

  二、局党委书记意识形态工作责任清单

1、党委书记是本部门意识形态工作第一责任人,要旗帜鲜明地站在意识形态工作第一线,带头抓好意识形态工作。

2、领导、组织对意识形态重大问题的处置,对错误思潮和错误言论要敢抓敢管、敢于亮剑,理直气壮地加以批驳。及时做好舆论引导管控和突发公共事件舆情处置工作。

3、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第一时间传达学习党中央和上级党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精神和要求,把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党委年度重点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和推动落实。

4、要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民主生活会和述职报告的重要内容,按受监督和评议。

5、每半年向区委专题汇报一次意识形态工作情况,重大情况第一时间报告。

三、局党委副书记意识形态工作责任清单

1、党委副书记是意识形态工作直接责任人,协助党委书记抓好统筹协调指导工作。

2、协助党委书记加强班子意识形态学习调研,把意识形态工作纳入中心组学习、党员干部培训的重要内容,定期组织专题研讨学习。

3、经常性开展谈心谈话,及时全面掌握本部门本单位干部的意识形态工作现状,针对存在的问题,向局党委提出改进建议措施。

4、牵头开展干部意识形态考核,作为评价使用和奖惩的重要依据。

5、要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民主生活会和述职报告的重要内容,按受监督和评议。

四、其他党委班子成员意识形态工作责任清单

1、党委班子成员根据分工,按照意识形态工作“一岗双责”要求,抓好分管范围的意识形态工作,对职责范围内的意识形态工作负领导责任。

2、根据上级党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部署和要求,及时召开分管范围的意识形态工作会议,传达学习意识形态工作最新精神,结合实际作出具体安排部署。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民主生活会和述职报告的重要内容,按受监督和评议。

3、每年对分管条线意识形态工作至少开展一次督促指导和工作检查。

4、对分管工作出现的重大突发公共事件和网络舆情事件,要第一时间靠前指挥、现场处置、组织发声、妥善处理好各类重大舆情事件。

5、把分管范围的意识形态工作情况和本人履行意识形态工作“一岗双责”情况纳入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材料和年终个人述职报告的重要内容。

6、做好上级党委交办的其他意识形态工作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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