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开发区、街道)、全区各殡葬服务机构:
为深入贯彻《民政部关于做好2017年清明节祭扫工作的通知》(民函〔2017〕39号)文件精神,就做好我区清明节期间群众安全保障和祭扫服务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强化安全意识,有效落实责任
各地及各殡葬服务机构要以“平安清明”为目标,坚持“安全第一”和“属地管理”的原则,牢固树立安全意识、责任意识,成立相应的清明祭扫安全工作机构,对清明祭扫安全保障工作做到早安排、早部署、早落实,确保清明节期间群众祭扫安全有序。要进一步建立健全应急机制,制订切实可行的清明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加强安全投入、安全培训和应急演练,加强祭扫高峰期和人员密集期的安全管理,在重点区域建立预警机制和限流分流机制,加强祭扫场所火源管控,严密防范踩踏、火灾等安全事故发生。各地要在清明节前对辖区内的公墓、塔陵、骨灰堂进行一次全面的安全检查,深入检查消防安全、交通安全、设施安全、服务安全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对发现的问题要立即整改,对存在的重大事故隐患必须消除隐患并提出预防对策,落实各项防范措施。
二、强化服务意识,提升服务质量
各殡葬服务机构要牢固树立“民政为民、民政爱民”的工作理念,切实增强服务意识,加强作风建设,努力提供优质祭扫服务。要安排好相关服务人员做好祭扫期间的接待、引导、服务工作;安排好祭扫路线、停车场并设置指示牌;文明祭扫等规定和相关制度全部上墙公示。要加强现场管理工作,针对祭扫期间车辆多的特点,协调公安、城管等部门加强对现场车辆的指挥工作,防止交通事故的发生;同时要安排专职人员对祭扫人群进行引导,防止出现拥堵情况而引发矛盾;坚决劝阻和制止在祭扫活动场所燃放炮竹、焚烧冥币、纸扎品等封建迷信活动。要根据各自的实际情况,严密部署,加强服务和管理,建立错时、错峰祭扫措施和应急预案,防止各类事故的发生,确保清明期间祭祀活动安全、有序地进行。
三、强化宣传引导,倡导文明新风
各地及各殡葬服务机构要积极开展“文明祭扫,平安清明”主题宣传活动,引导群众树立移风易俗新风尚,过一个健康文明的清明节。要加强对焚烧纸钱、祭品等不文明祭扫行为的管控,主动为群众文明低碳祭扫创造条件。要采取多种方式,充分发挥微信、微博等新兴媒介优势,积极倡导鲜花祭扫、网上祭扫等文明低碳的现代祭扫方式,党员干部要带头文明低碳祭扫,引导群众采取植树、献花等绿色的祭扫形式,坚决抵制封建迷信活动和祭扫陋习,倡导文明祭扫的新风尚。
常州市武进区民政局
2017年3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