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相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市、区党代会精神,围绕“创新强区、实干富民”发展主题,结合“三大一实干”活动和“两减六治三提升”专项行动要求,切实提升全区交通干线沿线环境面貌,促进“强富美高”新武进建设,根据区政府要求,前黄镇决定从2017-2019年开展普通国省道、高速公路、航道、港口码头、铁路周边洁化绿化美化“五项行动”。为切实加强对交通干线沿线环境综合整治五项行动工作的领导,按照“整体推进、部门指导、属地负责”原则,经研究,决定成立前黄镇交通干线沿线环境综合整治五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领导小组组成人员
组 长:陈 江 镇 长
副组长:蒋 轩 副镇长
杨 磊 镇政法委员
成 员:仇明伟 交管所所长
王建强 镇监察室主任
韩 雯 镇经发科科长
杨 红 镇财政分局局长
姜泽红 镇建管科科长
郭志东 镇城管科科长
徐佳兵 水利站站长
张文龙 镇农技农机站站长
史建兴 前黄市场监督分局局长
丁雪刚 镇环保科科长
濮承力 镇安监科科长
薛 莲 国土所所长
邵 伟 镇生态环境所所长
王恒山 前黄派出所所长
邵志平 寨桥派出所所长
丁红军 前黄交警中队队长
张伟良 镇广电站站长
焦益军 前黄用电站站长
辖区各村委会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前黄交通运输管理所,交管所所长仇明伟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日常工作。
二、成员单位工作职责
各村委:按职责分工负责辖区交通干线沿线环境综合整治五项行动相应工作的组织实施,协调处理综合整治工作中的矛盾。
交管所、农路办:承担综合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配合市、区编制各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和年度目标任务,及时协调推进过程中存在的问题,配合镇财政分局制定综合整治行动奖励政策并监督实施。牵头负责督查交通干线沿线环境综合整治五项行动。牵头负责普通国省道、高速公路、三级航道洁化行动,普通国省道保障交通畅通行动,非法码头专项整治行动,港口粉尘和水污染综合治理行动,提升港容港貌行动。配合做好普通国省道、高速公路、三级航道绿化美化行动,高速公路建(构)筑物出新与清理规范广告设施行动,提高港口绿化水平行动,整改提升沿线环境整治和绿化工作,建立健全环境整治和绿化工作长效管理机制工作。承担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镇纪委(监察室):指导综合整治行动有关监察工作。
镇宣传部门:指导新闻媒体做好综合整治行动中的舆论宣传、对外新闻发布和新闻报道工作,关注社会舆情,进行正面引导,营造良好整治氛围。
镇经发科:按职责分工负责港口化工企业关停并转迁、技改化工项目审批等工作,配合区环保局做好环境严重失信行为联合惩戒相关工作。配合做好非法码头专项整治行动,港口粉尘和水污染综合治理行动。承担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派出所、交警中队:及时处置综合整治行动中阻碍依法执行职务和破坏交通安全设施的违法犯罪行为,打击交通干线沿线各类垃圾非法转移、处置和倾倒行为。配合做好普通国省道、高速公路、三级航道洁化行动,普通国省道保障交通畅通行动,清理规范广告设施行动、非法码头专项整治行动、港口粉尘和水污染综合治理行动。承担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建管科:负责管辖范围内燃气、照明等市政公用基础设施的非法跨越和穿越设施、杆线迁移和地埋改造整治。配合做好普通国省道、高速公路、三级航道洁化行动,三级航道绿化美化行动,高速公路建(构)筑物出新行动,非法码头专项整治行动,港口粉尘综合整治行动,提升港容港貌行动,整改提升客运铁路沿线环境整治和绿化工作,建立健全环境整治和绿化工作长效管理机制工作。承担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城管科:牵头负责交通干线周边广告设施的清理规范、生活垃圾的分类治理;牵头整治交通干线用地控制线和管理范围以外的店外出摊、占道经营、违章广告、违法建设、乱堆放和偷倒乱倒垃圾;指导督促建筑垃圾收集、中转和处置体系建设;牵头负责高速公路沿线建(构)筑物出新和清理规范广告设施行动。配合做好普通国省道、高速公路、三级航道洁化行动,普通国省道保障交通畅通行动,港口粉尘和水污染综合治理行动,美化提升港容港貌行动,铁路周边洁化绿化美化行动。承担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水利站:牵头负责治理黑臭水体专项行动、排入三级航道的雨污混流管网改造,牵头负责交通干线沿线河流湖泊范围的水域、岸坡或水利设施、行道树等以及水利管辖范围内航道绿化美化和环境整治工作。配合做好三级航道洁化绿化行动,非法码头专项整治,港口粉尘和水污染综合整治行动,提高港口绿化水平行动,提升港容港貌行动。承担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农林农机站:牵头负责交通干线沿线两侧绿色通道建设与整治工作。牵头负责普通国省道、高速公路、三级航道绿化美化行动,提高港口绿化水平行动,提升港容港貌行动,承担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市场监督管理分局:负责取缔有固定场所超范围经营、无照经营商户,配合做好普通国省道保障交通畅通行动,非法码头专项整治行动。承担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财政分局:负责建立推进交通干线沿线环境综合整治五项行动的财政政策。在法定职权范围内对综合整治行动涉及区级奖励基金项目的概算执行情况及决算进行审计,并依法检查审计决定执行情况。承担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环保科:负责交通干线沿线建设项目环境管理、交通干线沿线环境违法行为调查处置、港口化工项目环保审批工作。建立环境严重失信行为黑名单制度。配合做好公路沿线污染源及航道两岸污水排放管线迁移、河流水环境和城市饮用水源保护区范围内违法违规码头整治、港口化工企业关停并转迁、危化品安全综合整治等工作。配合做好普通国省道、三级航道洁化行动,三级航道绿化美化行动,非法码头专项整治行动,港口粉尘和水污染综合治理专项行动,提升港容港貌行动。承担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安监科:指导督查交通干线沿线影响运营的安全隐患整治工作。配合清除交通干线非法上跨管廊设施及占用桥下空间堆放易燃、易爆危险品。配合做好普通国省道洁化绿化美化及保障交通畅通行动,高速公路洁化、建(构)筑物出新行动,三级航道洁化行动,非法码头专项整治行动,港口粉尘和水污染综合治理行动。承担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国土所:负责交通干线沿线环境综合整治五项行动的用地服务。配合做好普通国省道、高速公路、三级航道绿化美化行动,普通国省道保障交通畅通行动,非法码头专项整治行动,港口粉尘综合治理行动,提高港口绿化水平行动。承担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前黄镇人民政府
2017年8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