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社区)、各企事业单位:
根据国务院的统一部署要求和省、市、区安委会《关于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镇安委会决定自7月至10月组织开展全镇安全生产大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等中央领导同志有关安全生产的重要批示指示精神为指引,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区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的安排部署,按照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组织开展全面深入的安全生产大检查。以“安全生产执法年”活动为抓手,全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对隐患得不到及时治理、达不到安全生产条件、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企业,坚决停产整顿一批、关闭取缔一批、严肃查处一批,对有关责任人员予以问责曝光,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较大事故,为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营造稳定的安全生产环境。
二、大检查范围、内容和重点
(一)检查范围
安全生产大检查覆盖全镇各地区、各行业领域、所有生产经营单位和人员密集场所。
(二)检查内容
1、企业层面
对照《常州市武进区生产经营单位主体责任清单》,落实企业法定职责。
(1)安全生产管理责任落实情况。重点检查主要负责人履职情况,建立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依法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保障安全投入等情况。
(2)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建立和执行情况。重点检查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实施安全生产管理、操作技能、设备设施和作业现场制度化、标准化、规范化情况;危险化学品、金属冶炼、建筑施工、道路交通运输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知识与管理能力考核合格情况;从业人员安全培训和持证上岗制度落实情况;新建、改建、扩建项目依法履行安全设施与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制度情况。
(3)安全风险管控情况。重点检查安全生产重要设施、装备完好状况和日常管理维护情况;开展安全风险辨识、评估、分级和公告,对存在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重大危险源登记建档、制定和落实管控措施情况。
(4)隐患排查治理情况。重点检查建立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开展隐患自查自改自报,实行整改闭环管理情况;有限空间作业安全操作规程执行情况;汛期安全防范和隐患整改责任措施落实情况。
(5)应急管理情况。重点检查应急组织体系建设情况;建立专(兼)职应急救援队伍或与相关应急救援队伍;编制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组织应急演练,配备必要应急装备,储备应急物资情况。
2、政府层面
对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要求,检查国家和省、市、区各项工作部署落实情况。
(1)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重点检查落实属地管理和部门监管责任,强化安全生产责任措施情况;各村安全生产网格化开展落实情况;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书签订情况。
(2)严格监管执法情况。重点检查夏季“百日执法”行动部署开展情况;“安全生产月”活动开展情况;关闭退出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落后小化工、小钢铁企业等情况;水上交通专项整治情况;依法依规严肃查处事故,严格落实责任追究和整改措施情况。
(3)安全防范制度措施落实情况。重点检查安全生产巡查发现问题和隐患整改落实情况;针对容易造成群死群伤的重点行业领域和高温、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特点,组织开展安全风险辨识、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情况;严格安全准入、强化源头管控情况;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各项责任措施落实情况。
(4)深入开展专项治理情况。重点检查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开展情况;道路交通、建筑施工、交通运输、烟花爆竹、消防、餐饮场所燃气、涉爆粉尘、特种设备、冶金、电力等重点行业领域及人员密集场所安全专项治理情况。
一是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涉爆粉尘、冶金领域安全专项治理由安监科牵头负责;
二是建筑施工、餐饮场所燃气领域安全治理由建管所牵头负责;
三是交通运输领域安全专项治理由交通所牵头负责;
四是特种设备领域安全专项治理由市场监督管理分局牵头负责;
五是消防安全领域专项治理由前黄、寨桥派出所牵头负责,重点做好人员密集场所和电气火灾综合治理相关工作;
六是道路交通领域安全专项治理由前黄交警中队牵头;
七是电力行业领域安全专项治理由供电站牵头负责。
其他各相关职能部门配合牵头部门做好安全专项治理工作。各重点行业领域具体检查内容由各有关部门结合实际制定。
(三)检查重点
1、道路交通运输。一是排查不安全的车辆。以“两客一危”、接送学生车辆、货车、农村面包车为重点,全面排查车辆安全性能,是否存在逾期未检验、逾期未报废、车辆非法改装、不符合安全标准等安全隐患。二是排查不合格的驾驶人。以“两客一危”、接送学生车辆驾驶人为重点,全面排查驾驶人安全隐患,是否存在驾驶证逾期未审验、有交通违法未处理、有交通违法记满12分未办理降级换证、取消驾驶资格等情形。三是排查事故多发的危险路段。以高速公路、事故多发的国省道干线公路、农村道路以及通行班线客车、校车的道路为重点,全面深入排查道路安全隐患,特别是急弯陡坡、临水、路基落差大等易发生坠车事故路段缺乏安全提示、防护设施等安全隐患。四是排查隐患突出的运输企业。以客货运企业、危化品运输企业和物流场站为重点,对所有运输企业安全隐患开展深入排查,检查交通安全主体责任是否落实,安全制度是否健全,车辆动态安全监管、驾驶人及从业人员日常教育管理是否严格到位,违法违规装载运输行为是否受到及时教育处理,是否存在实行车辆挂靠的“影子公司”。五是排查各类货运物流配载场站。重点检查有无将危化品由不具备危化品运输资质的货运车辆装载运输。
2、建筑施工。一是施工现场排水。要根据施工总平面图、规划和设计排水方案等,利用自然地形确定合理排水方向;按规定坡度挖好排水沟,设置连续、通畅的排水设施。二是边坡基坑支护。及时清除沟边多余弃土,减轻坡顶压力;雨后及时对坑、槽、沟边坡和固壁支撑结构进行检查,观察边坡有无裂缝、疏松、支撑结构折断、走动等危险征兆;加大对基坑周边的监控,配备足够排水设施。三是脚手架工程。恶劣天气时,停止脚手架搭设和拆除作业,恶劣天气后,检查脚手架是否摇晃、变形,遇有倾斜、下沉、连墙件松脱、节点连接位移和安全网脱落、开绳等现象,并及时处理。四是施工临时用电。确保各种电气设备干燥处放置,总配电箱、分配电箱、开关箱等防雨措施可靠,确保各类临时用电线路无漏电、腐蚀、松动等现象。五是起重机械设备。塔吊、施工电梯等起重机械设备的基础、附着应确保稳固,塔身垂直度应符合要求,各种安全装置应齐全和灵敏可靠,提高设备抗台风、防雷击和防倾覆的性能。六是宿舍、办公室等临时设施。选址安全可靠,避开滑坡、坍塌等灾害地段,大风、大雨前应整修加固,确保不漏、不塌、不倒;大风和大雨后应检查临时设施地基和主体结构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七是落实夏季建筑施工各项防暑降温措施情况,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落实“五个环节”管控措施情况;建筑施工现场各项消防措施落实情况。
3、危险化学品。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实施方案分解落实情况,危险化学品综合治理工作组织落实情况,2017年应完成任务的按计划实施情况。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化工生产装置装备和危险化学品罐区自动化控制专项检查情况。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使用危化品的化工企业、危险化学品经营(仓储)企业涉及易燃液体、剧毒液体等危险化学品装卸作业场所的专项排查整治情况。动火作业制度执行情况。
4、城市燃气。一是燃气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重点检查燃气企业安全生产责任落实情况,包括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建立、企业主体责任和企业主要负责人隐患排查整改责任落实、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开展、重大危险源监控和应急预案建设等。二是城镇燃气供应设施隐患排查情况。全面摸清燃气管线存在的结构性隐患和管线交叉、安全间距、防腐、管道标识以及违章建筑等隐患;排查天然气、液化气储存场站日常管理、站外建(构)筑与设施安全间距、应急物资储备落实、特种设备安全运行情况等。检查一、二级目标反恐怖防范要求落实以及消防设施的配备以及定期检验、维修情况。三是燃气设施附近施工现场监护情况。加强施工现场燃气管道保护,签订安全保护协议并实施现场监护,加大施工损坏燃气管道行为查处情况。四是燃气违法经营行为查处情况。加强建管所、派出所、服务业科、市场监督管理分局、安监科等部门间协调联动,查处出租房用于非法经营燃气行为,严厉打击液化气无证经营、流动经营和向无证单位转供液化气的行为,打击“黑气源”、“黑气站”,维护燃气市场经营秩序。
建管所、派出所、服务业科、市场监督管理分局、安监科等部门联动,认真履行餐饮场所燃气安全监管职责,加强餐饮场所燃气安全管理,开展餐饮场所燃气安全专项整治,督促餐饮企业落实安全主体责任情况等。
5、人员密集场所。公共娱乐场所、客运场站、宾馆饭店、商场市场、养老机构、劳动密集型企业等人员密集场所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情况。火灾隐患自查自改、消防安全培训、灭火和应急疏散演练情况。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和自防自救情况。开展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综合治理情况等。
6、电气火灾。深入开展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强化电器产品使用管理领域火灾隐患排查整治情况。加强建设工程电气设计、施工环节监管,强化电器产品源头质量管控情况。推广安装电气火灾监控系统情况。
7、内河水上。危险品运输企业安全制度建立和执行、从业人员教育培训情况。有关部门履行水上游览经营活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情况,旅游经营者安全管理机构设置情况,各类安全管理人员履职情况。水上水下施工项目许可合规情况。
8、冶金工贸。高温熔融金属领域。重点检查中频电炉、电器柜等设备设施情况。高温熔融金属等方面事故防范情况。
9、涉爆粉尘领域。强化作业场所超过30人粉尘企业的隐患治理,对铝镁金属粉尘涉爆企业专项整治工作进行“回头看”情况,开展专家会诊式检查情况。
10、涉氨制冷领域和有限空间作业方面。对采用氨直接蒸发制冷空调系统和快速冻结装置未单独设置的企业整改工作开展“回头看”情况。冶金等工贸行业企业有限空间作业条件确认工作开展情况。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条件的确认工作情况。
11、特种设备。一是加强涉危化品企业特种设备的安全检查。督促使用单位依法落实定期检验制度,加强夏季安全生产现场巡查,强化职工岗位培训和安全教育,确保作业人员持证上岗。二是突出商场等重点场所电梯使用的现场检查。督促电梯使用单位切实落实安全技术规范要求,加强对电梯运行的日常巡查,强化电梯钥匙等管理制度的落实。要求电梯日常维护保养单位切实做好电梯维护保养工作,重点检查和调试电梯制动器、门锁等重点部件,密切跟踪设备运行情况,确保电梯处于安全运行状态。三是加强气瓶充装单位的现场检查。针对近期我省连续发生餐饮经营等相关场所燃气泄漏燃爆事故,督促气瓶充装单位严格实行气瓶条码管理,认真做好气瓶充装前检查和充装复检工作,防止因瓶体﹑阀门缺陷导致气体泄漏;针对夏季气候条件,尤其要做好储运设备的降温和适量充装工作,防止曝晒和超量充装引起爆炸。四是加强露天使用的起重机械、大型游乐设施等设备使用单位的监督检查。督促使用单位完善防雷设施,防止安全装置失效引发突发性事故。
12、农业农村安全。农村设施。粮食和“菜篮子”产品安全生产,温室大棚、危旧畜禽舍、水电线路、通风降温等设施地排险加固情况。农业企业安全生产经营,涉氨制冷企业液氨使用专项治理情况,加大液氨采购、运输、储存和使用环节检查。饲料和饲料添加剂企业生产车间粉尘防控措施落实情况,易燃、易爆和其它危险品贮存、保管及使用情况。农资生产企业、农资市场和门店、兽药生产企业生物安全生产措施的落实情况。沼气工程、秸秆气化站等施工维护及工程运行安全,秸秆堆场的消防安全。加强对兽医实验室、农产品质检机构设施安全检查。
农业机械。加强变型拖拉机源头管理,执行“上线检测、一年双检、逾检注销”规定情况。变型拖拉机报废和淘汰制度落实情况,在交通情况复杂、流量大的区域和路段,对变型拖拉机禁行、限行措施落实情况。加大对变型拖拉机路面动态监管,严厉查处变型拖拉机假牌、套牌、无牌、逾期未检验、拼装、改装和变型拖拉机驾驶人无证驾驶、酒后驾驶、超速、超载、违法载人等违法行为。农忙汛期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烘干机等重点机械作业及事故应急处置情况。
13、水利。强化在建水利工程安全检查,落实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和安全技术措施情况。强化水利运行工程安全检查,各类水利工程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管理规章制度落实情况,大坝、泵站、水闸、堤防等重点设施和部位的安全巡查和监测情况。强化农村水利工程安全检查。农田水利、水土保持、高效节水灌溉、农村饮水安全等工程安全管理和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农村水电站及其配套电网的安全监督情况。
14、烟花爆竹。零售网点:是否存在“下店上宅”、“前店后宅”等与居民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现象;是否与人员密集场所和重点建筑物安全距离不足;是否集中连片经营或在超市内销售;是否销售超标、违禁、专业燃放类和来源不明的产品;是否在许可证注明的经营场所外存放烟花爆竹;是否有超许可证注明限量存放烟花爆竹等行为;销售人员是否经过安全培训等。
15、电力。认真排查重要输变电设施薄弱环节和隐患,加强发电设备运行管理情况。“电力建设工程施工安全年”活动开展情况,农网改造升级、规模以上火电基建和燃煤发电机组节能改造工程施工安全专项检查,坍塌、高处坠落、触电、物体打击、机械伤害、起重伤害、中毒与窒息伤害、火灾等事故隐患排查情况,业务外包队伍安全管理情况。配合开展电力行业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情况。新能源发电机组大规模集中接入电网安全检查,全面排查新能源机组建设施工、涉网安全等方面存在的安全隐患。
各村、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在抓好以上重点行业领域检查的同时,结合各自实际,紧盯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全面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要注重推进安全生产与职业健康一体化监管执法,确保大检查工作取得实效。
三、工作步骤
从2017年7月至10月,集中4个月时间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全面部署,广泛动员,自查自改。(7月)
1、动员部署。各村、各有关部门要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大检查的主要任务、重点内容和工作要求,落实责任、细化措施,层层动员部署,广泛宣传发动。
2、自查自改。各村、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大检查部署要求,组织力量对照政府层面检查内容深入开展自查自改。
3、隐患排查。各类企业要组织对生产经营建设全过程及每个部位、每个环节、每个岗位全面排查安全风险点和隐患,制定风险防控措施,建立安全隐患清单和整改清单,落实安全隐患整改责任、措施、资金、时限、预案,彻底整改隐患。隐患清单和整改落实情况在企业内部公布,并报送镇安委会和行业管理部门。
(二)深入检查,严格执法,集中整治。(8月至9月中旬)
1、对表检查。各村、各有关部门要结合实际制定检查表,详细列明检查事项、具体内容和检查标准,在企业自查自改的基础上,组织检查组深入企业开展对表检,对高危行业领域企业要做到检查全覆盖。
2、隐患整治。对大检查发现的每一项事故隐患,要严格落实整改责任,制定整改措施,立即整改。对重大事故隐患实行挂牌督办,确保整改到位。
3、区安委会将在大检查期间集中曝光一批重大事故隐患和严重违法违规行为,公布一批实施联合惩戒和“黑名单”管理企业,公告一批依法关闭取缔的违法违规和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
(三)实地督查,统筹推动,巩固提高。(9月下旬至10月)
镇安委会将在大检查期间采取突击检查、随机抽查等多种方式,深入开展检查。对安全生产任务重、重点行业领域和高风险企业进行重点检查,对停产整顿、关闭取缔企业进行跟踪复查。
同时结合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对各村开展大检查各项任务措施落实情况进行综合考评,考评结果作为2017年年终安全生产工作考核的内容。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根据各级安委会通知要求,镇政府成立大检查活动领导小组,由镇安委会主任任组长,各分管副镇长任副组长,镇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主要领导为成员。镇安委会办公室负责大检查的具体组织协调。各村、各有关部门要结合本地区、本行业领域实际情况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单位主要负责人要亲自部署安排,靠前指挥,分管负责人要集中力量,亲力亲为,企业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职责,确保全镇安全生产大检查取得实效。
(二)严格督查检查。各村、各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大检查活动要求,突出重点行业领域和薄弱环节,坚持问题导向,做到边检查边整改、以督查促整改,真正找到制约安全生产的问题和症结。企业要全面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切实履行法定职责,深入开展隐患治理,对一时无法彻底整改的安全隐患,要明确专人盯守,严管严控,落实临时安全措施,确保万无一失。
(三)加强舆论宣传。各村、各部门要充分发挥各类媒体作用,采取多种形式,对安全生产大检查进行广泛宣传发动,形成强大宣传声势,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教育引导广大企业和干部职工进一步增强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主动性和自觉性。要建立举报奖励机制,动员企业职工和社会群众举报各类事故隐患和违法违规行为。
(四)严肃追责问责。各村、各部门要加大工作推进力度,大检查的每一项工作都要有人去管、去盯、去促、去干,确保见到实效。对自查自改不认真、隐患整治不彻底、大检查责任不落实、组织不得力、执法不严格的,严肃追究企业和相关部门负责人的责任。因责任和措施落实不到位导致事故发生的,要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严肃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自8月份起,每周向镇安委会办公室报送一次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进展情况,每月25日前将开展大检查情况和集中整治等阶段性情况报送镇安委会办公室。
各村、各有关部门要及时分析大检查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制定并落实整改措施, 10月20日前将大检查总结报告报送镇安委会办公室。
镇安委办联系人:陈莹莹,联系电话:86510732
邮箱
前黄镇人民政府
2017年7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