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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 关于进一步明确前黄镇“河长制”实施方案的通知
索 引 号: 014133592/2017-00060
主题分类: 水利、水务 体裁分类: 通知 组配分类: 其他
文件编号: 前政发[2017]38号 发布机构: 前黄镇  
产生日期: 2017-07-13 发布日期: 2017-08-05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 全面推行河长制,是落实绿色发展理念、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内在要求,是解决复杂水问题、维护河湖健康生命的有效举措,是完善河湖水治理体系、保障水安全的制度创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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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明确前黄镇“河长制”实施方案的通知
前政发[2017]38号
 

 

各村(社区)、各单位:

全面推行河长制,是落实绿色发展理念、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内在要求,是解决复杂水问题、维护河湖健康生命的有效举措,是完善河湖水治理体系、保障水安全的制度创新。为进一步加强全镇河湖管理与保护,健全河湖管理保护长效机制,根据国务院、省、市、区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的实施意见和《贯彻“263”专项行动要求推进生态提质三年行动计划》要求,紧密结合前黄实际,现就在全镇全面推行河长制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特别是视察江苏重要讲话精神,按照省第十三次党代会、市第十二次党代会、区委十二届二次全体(扩大)会议的部署要求,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认真践行新时期治水方针,以保护水资源、防治水污染、治理水环境、修复水生态为主要任务,在全镇河道湖泊全面推行河长制,着力构建责任明确、协调有序、监管严格、保护有力的河湖管理保护机制,统筹推进河湖功能管理、资源保护和生态环境治理,坚决打赢治水攻坚战,切实维护河湖健康生命,实现永续利用,为全镇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奠定坚实基础。

(二)基本原则

——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

——坚持党政主导、部门联动。

——坚持因河施策、系统治理。

——坚持依法管理、长效管护。

——坚持强化监督、严格考核。

(三)目标任务

按照“建立管护机构、明确管护责任、落实管护经费、统一管护标准、严格管护考核”的要求,在全镇全面推行“河长制”,实现区级、镇级、村级河道“河长制”全覆盖。到2017年,基本解决河道垃圾和黑臭问题,河道环境面貌显著改观,力争达到区级、镇级、村级河道范围内污水无直排、水域无障碍、堤岸无损毁、河底无淤积、河面无垃圾、绿化无破坏、沿河无违章“七无”目标。到2018年,全面消除黑河、臭河、垃圾河,全镇跨行政区域河流交接断面水质稳定达标,河道的主要水污染物排放总量明显下降,地表水环境质量明显改善。

二、组织形式

(一)河长制建立范围。在全镇范围内全面推行河长制,实现区镇村河道、湖泊河长制管理全覆盖。

(二)总体构架。建立区、镇、村三级河长体系。

(三)河长组织体系。我镇共有95条区、镇、村河道。其中区、镇级河道43条,由镇党政班子成员担任河长,52条村级河道由各村书记担任河长。(详情见表)

(四)河长制办公室组成。镇河长制办公室为常设机构,和镇生态办、镇“263”办公室合署办公,承担全镇河长制工作日常事务。

(五)工作职责。区、镇、村三级总河长是本行政区域内推行河长制的第一责任人,负责辖区内河长制的组织领导,协调解决河长制推行过程中的重大问题,并牵头组织督促检查、绩效考核和问责追究。

三、主要任务

河长是挂钩联系河流区域综合治理的第一责任人,组织领导相应河道的管理、保护、治理工作。

(一)组织开展现场巡查。由河长牵头组织开展定期现场巡查,重点对非法侵占河湖水域岸线和航道、围垦河湖、盗采沙石资源、破坏河湖及航道工程设施、违法取水排污、违法捕捞及电毒炸鱼等突出问题进行排查,针对巡查中发现的问题,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和巡查建议。

    (二)全面摸排污染源头。按照“一河一档”原则,由河长牵头组织全面摸排影响河道水环境的主要问题,分析认定污染源头。

(三)制定综合治理办法。按照“一河一策”原则,由河长牵头组织编制河流综合治理清单,制定年度工作目标任务,提出时间表和路线图。

(四)组织实施年度工作。根据全镇年度工作目标任务。由河长牵头抓好工作部署,分解任务,明确责任,根据序时进度抓好工作推进。

(五)协调解决问题困难。统筹河道内上下游、左右岸、干支流的综合治理,协调处理河流水环境整治工程项目建设相关问题。

(六)接受群众举报投诉。接受群众关于所涉河道问题的举报投诉,形成记录,并将问题办理情况及时反馈。

(七)做好年度履职总结。对全年工作进行总结,形成河长年度履职报告,并向上级进行述职。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村(社区)要把全面推行河长制作为生态提质三年行动计划的重要举措,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狠抓责任落实,确保取得实效。

(二)健全工作机制。坚持因河制宜,实施“一河一策”,制定河长巡查及会议、信息报送、检查考核等配套制度,建立部门联动机制。

(三)落实经费保障。保障河湖管理保护项目经费及河长制工作经费的落实。加强审计监督,规范河湖管理资金使用。

(四)严格考核问责。实行生态环境损害责任终身追究制,对造成生态环境损害的,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五)强化宣传监督。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向社会广泛宣传介绍河长制推行情况,向社会公告河长名单,在河湖岸边显著位置规范设置河长制公示牌,接受社会监督。

 

 

 

前黄镇人民政府

                                            2017年7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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