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社区)、各企事业单位:
按照国务院安委办《关于开展2017年全国“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通知》及省、市、区、安委会关于开展2017年“安全生产月”活动通知的要求,现就开展2017年全镇“安全生产月”活动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党中央、国务院和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等中央领导同志的重要指示精神为指引,围绕“全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主题,结合安全生产大检查,坚持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坚持面向基层、面向企业、面向职工,注重实效,通过开展系列宣传教育活动,进一步树立红线意识,加强安全法治,落实安全责任,普及安全知识,提升全民安全素质,杜绝较大事故发生,努力保持全镇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活动主题
全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三、活动时间
2017年6月1日至6月30日
四、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领导,镇政府成立“安全生产月”活动领导小组。由镇安委会具体组织实施“安全生产月”活动的开展。领导小组由镇长任组长,各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组员由镇安监科、人社科、建管所、派出所、司法所、交管所、文广教体科、水利站、电力所等部门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安监科。各单位各部门要精心组织,落实安全监管相关联席会议制度,指导督促各企事业单位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好各项活动,并确保活动效果。
五、活动内容
1、加大宣传,提高认识。重点开展好常州市企业安全生产诚信体系建设的申报,各企事业单位要广泛开展安全生产教育,充分利用宣传标语、宣传画、黑板报、挂图、光碟、安全标志、培训班、组织职工观看安全宣传影片等多种手段和形式,广泛深入地组织安全生产教育活动,认真做好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和劳动安全卫生技术知识的普及工作,努力提高企业法人代表对安全生产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明确企业安全生产的主体责任,各规模企业要相应成立“安全生产月”活动领导小组,积极有效地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努力提高全民的安全意识和安全素质,从而形成人人关心、支持和重视安全生产的社会氛围。
2、突出重点,稳固基础。各单位要围绕“全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这一主题,联系本单位实际,明确本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重点,抓好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品、特种设备和要害部位的管理,切实做好易燃易爆、有毒有害危险较大物品的生产、贮存、运输、使用等环节的安全管理工作,深入开展隐患排查工作,并制定落实安全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完善安全生产长效管理,进一步稳固安全生产基础。
3、结合各项专项整治,大力推进规模以上工贸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的全覆盖,全面推进小微企业的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工作,督促已通过标准化验收企业严格按照标准化体系要求运行,建立健全安全生产长效管理制度。
4、根据全年应急救援演练计划,结合本镇地理位置,由水利站牵头举行防汛防涝应急救援演练,做好演练的计划、实施和总结,确保汛期期间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5、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和“厂中厂”专项行动。严厉打击危化、金属冶炼、建筑、交通、人员密集场所、烟花爆竹等重点行业和领域内的习惯性违法、违规、违章行为,排查治理各类安全生产隐患。集中开展化工、金属冶炼行业企业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推动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防范和减少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
六、活动要求
在“安全生产月”活动中,各单位要组织开展安全隐患自查自纠,发动职工排查安全隐患,及时解决安全生产方面存在的各种问题,防患于未然,同时配合上级有关部门做好危险化学品、公共聚集场所、建筑施工、特种设备、职业危害、消防等领域的专项整治,镇安委会将在活动期间组织检查活动开展情况。
各村(社区)、各单位领导要高度重视“安全生产月”活动,精心组织,加强督促检查,做好主体责任清单的宣贯工作,把“安全生产月”活动作为整治隐患、切实提高职工安全意识、安全生产安全素质的契机,同时把“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大检查、“厂中厂”专项整治、工贸企业的标准化创建等活动有机结合,相互促进,协调发展,努力营造全社会人人关注安全、珍惜生命的良好氛围,杜绝较大事故的发生。“安全生产月”活动结束后,请各企业将本单位情况形成书面总结材料报镇安委会办公室。
前黄镇人民政府
2017年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