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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 关于公布武进区第七批中小学学科带头人和骨干教师名单的通知
索 引 号: 014133082/2017-00237
主题分类: 教育 体裁分类: 通知 组配分类: 业务工作
文件编号: 武教管〔2017〕19号 发布机构: 教育局  
产生日期: 2017-12-18 发布日期: 2017-12-18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 公布武进区第七批中小学学科带头人和骨干教师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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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武进区第七批中小学学科带头人和骨干教师名单的通知
武教管〔2017〕19号
 

各中小学、幼儿园及有关学校:

为加强我区优秀教师队伍建设,加快教师队伍专业发展步伐,充分发挥区级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在“提高质量、提升内涵”中的积极作用,根据武进区教育局《关于评选武进区第七批中小学学科带头人和骨干教师的通知》(武教管〔2017〕16号)精神,在个人申报、学校推荐、区教育局组织教育教学理论考试和材料审核的基础上,经评委会综合评定,熊志熠等45名教师被评为武进区第七批中小学学科带头人,潘懿宁等160名教师被评为武进区第七批中小学骨干教师(名单详见附件1)。

第七批区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自发文公布之月起须履行相应职责(具体考核细则详见附件2),连续考核三年,每年由教育局统一部署,学校负责考核。考核合格的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每人每年分别享受1500元和1000元的教科研津贴奖励。民办学校自行确定奖励办法。被评为第七批区中小学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的人员,如三年内被评为常州市学科带头人或骨干教师,考核合格享受标准高的教科研津贴,不得重复享受。

各有关学校要做好区学科带头人和骨干教师的日常管理和年度考核工作,为他们提供必要的舞台和条件,充分发挥他们在教育教学工作中的示范、指导、引领作用,激发他们追求更高专业发展目标,不断加强师德修养,提高教育教学、教科研水平,为深化我区教育教学改革作出更大的贡献。


附件1:武进区第七批中小学学科带头人和骨干教师名单

附件2:武进区中小学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年度考核细则(暂行)




常州市武进区教育局

2017年12月18日




常州市武进区教育局党政办公室     2017年12月18日印发 

下载附件:武教管〔2017〕19号.r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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