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幼儿园、各幼儿园责任督学: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国教督办函〔2017〕91号)《关于开展幼儿园规范办园行为专项督导检查的紧急通知》要求,依法规范全区各类幼儿园的办园行为,确保广大幼儿的身心健康,经研究,决定立即在全区开展幼儿园规范办园行为专项督导检查,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督查对象 全区公办、民办幼儿园及其它学前教育民办机构。 二、督查内容 《未成年人保护法》《教师法》《幼儿园管理条例》《幼儿园工作规程》执行情况;《幼儿园规范办园行为督导评估办法》落实情况,重点督查幼儿园办园条件达标情况、教师和保育人员资质、师德师风建设、饮食卫生安全、消防安全等情况。 三、督查时间 11月28日至12月1日:按照局会议要求,幼儿园自查、问题整改。 11月30日至12月6日:责任督学督查。 12月7日至12月10日:区级抽查、复核。 12月11日至12月29日:接受市、省级督查,总结汇报,完善工作。 四、督查要求 1. 各幼儿园要高度重视此次专项督查工作,认真组织幼儿教师学习《未成年人保护法》《教师法》《幼儿园管理条例》《幼儿园工作规程》有关内容,对照《未成年人保护法》《教师法》《幼儿园管理条例》《幼儿园工作规程》认真做好自查工作,填好武进区幼儿园办园行为专项督查自查自纠表、武进区幼儿园师德师风及风险点排查专项督查自查自纠表(见附件1),写好自查总结、整改报告。于12月6号前交督导室(邮箱:)。 2.各幼儿园责任督学要立即行动,作为近期工作重点,开展专项督导工作。要制定督查方案,确定督查重点,采取听取汇报、现场查看、查阅资料、问卷调查等多种形式开展督查。督查完成后,于12月6号前将责任区幼儿园督查情况总结及武进区幼儿园师德师风及风险点排查专项督查情况记载表、武进区幼儿园办园行为专项督查情况记载表(见附件2),由责任督学签字后,交督导室。 3. 此次督查按照拉网式工作要求,实行全覆盖,全面排查,不留死角。针对督查出来的问题,建立问题台账管理工作机制。能立即整改到位的,立即整改;对不能立即整改的问题,要做到专项梳理问题,专项问题研究,拟出切实可行的解决措施和方法,加以整改落实。 4. 严格督查要求,对幼儿园伤害幼儿等事件,发现一起,坚决查处一起;对因管理不到位造成重大事故或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依法追究有关责任人责任。 以上通知,希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1:武进区幼儿园办园行为专项督查自查自纠表、师德师风及风险点排查专项督查自查自纠表 附件2:武进区幼儿园办园行为专项督查情况记载表、师德师风及风险点排查专项督查情况记载表
常州市武进区教育局 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
2017年12月1日
常州市武进区教育局党政办公室 2017年12月1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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