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中小学、幼儿园及有关学校: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开展教育系统电气火灾综合治理自查检查的通知》及省、市教育部门的有关部署要求,全区各校要对照自查检查要点和检查表,认真开展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内容 1、开展电气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各校要牢固树立“隐患就是事故”的观念,对学校现有电器产品和电气线路安全状况进行全面摸排,重点查看是否存在电气线路敷设不规范、用电负荷超额、电源插座数量不足、电气线路老化、电器产品老化以及未设短路保护装置、私拉乱接电线、使用无证、“三无”电器产品等问题;是否存在未配备专业电工或电工等专业技术人员未持证上岗、未按规定定期检测、维护保养电气线路和设备等问题。 2、突出重点领域电气综合治理。各校要结合实际,加强对学生宿舍、食堂、教学楼、礼堂、幼儿午睡室等重点人员密集场所,实验实训基地、实验室和实验用品仓库等重点危化品区域,校园施工现场、各类校办企业、学校老旧房屋、出租房屋等重点单位,电梯、锅炉、压力容器等重点特种设备的电气综合整治。针对师生宿舍、办公室及其他场所,存在学生及教职工违规使用大功率电器、电动自行车充电、电器电路老化、改装电动自行车等安全隐患,采取有效措施,切实整治到位,防止安全风险隐患失控引发事故。 3、加强学校电气安全使用管理。各校要严格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打牢责任链条,织密责任网络,切实加强全校及二级单位、校内重大危险源、人员密集场所及其他消防重点部位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建立完善学校用电安全日常管理制度,定期开展安全用电巡查,提高学校发现和消除电气火灾隐患的能力。规范学校电器产品采购使用管理,严禁采购使用无证或伪造、冒用认证证书、无厂名、厂址等来源不明和不合格电器产品。 4、开展电气安全宣传教育。各校要采取各种有效措施,通过各种形式和各类媒介,开展校园电气火灾防范专题教育,宣传电气火灾事故教训,普及安全用电常识。要将电气安全知识作为全体师生、员工安全教育的重要内容,号召师生员工购买使用正规企业生产的合格电器产品。 二、工作要求 各校要高度重视电气火灾综合治理,按照职责规定做好电器产品使用管理领域综合治理的相关工作。同时要切实负起安全主体责任,结合实际制定方案、细化整治目标和整治措施,确定重点领域和重点环节,务求治理实效。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和问题,要建立整治台账,制定整治方案、明确整改时限、落实整治责任、实现闭环管理;并制定事故应急预案和安全措施,加强防范管理。各校要积极协调当地政府及有关部门,争取技术支持。区教育局也将加强与公安、消防、住建、安监、市场监督、电力等部门的协同配合,加强对电器火灾综合治理的督促、指导,形成工作合力,确保安全。 请各校于2017年9月25日前报送电气综合治理阶段性工作小结,同时上报《电气火灾综合治理自查检查表》(附件2);从2018年起,每年12月25日前报送全年工作情况总结;每年6月25前,报送当年上半年工作小结(以上材料以电子文本形式报送);2020年3月25日前报送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工作总结(纸质版、电子版)。 各校自查检查出的电气火灾隐患及整改情况,请同时填写在《学校安全隐患自查整改表》(附件3)中,每月上报。 区教育局将对各校工作开展情况适时组织检查。联系电话:67897019,电子信箱:694057497@qq.com。
附件1:电气火灾综合治理自查检查要点(相关部分) 附件2:电气火灾综合治理自查检查表 附件3:学校安全隐患自查整改表
常州市武进区教育局 2017年8月2日
常州市武进区教育局党政办公室 2017年8月2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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