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武进区教育局 常州市武进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常州市武进区财政局
武教发〔2017〕8号 ━━━━━━━━━━━━━━━━━━━━━━━━━━━━━━━━━━━━ 关于推进全区义务教育集团化办学的实施意见
各中小学及有关学校: 实施集团化办学,是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和十八大、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落实武进区教育事业均等化发展三年行动计划的重要举措。为办好老百姓家门口的每一所学校,为每个适龄儿童、少年提供公平、优质的基本公共教育服务,我区将通过义务教育学校委托管理、优质学校办分校、优质学校办九年一贯制学校、优质学校带薄弱学校等方式组建教育集团,进一步加快我区义务教育学校优质均衡发展。现就我区推进义务教育集团化办学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目标 通过试点探索与面上实施,用3-5年时间组建若干个教育集团,实现全区优质教育资源全覆盖,扩大优质教育资源总量,整体提升武进区义务教育优质均衡水平。建立教育集团管理委员会或理事会,充分发挥核心优质学校的示范带头作用,促进集团内办学资源共享,激发集团内办学活力,促进集团内各校区、各学校在主动融合中实现一体化优质发展,进一步放大优质教育资源的示范辐射效应,加快实现办好每一所义务教育学校的目标。 二、基本原则 1.坚持一体化共同发展。区教育局要加强集团化办学的顶层设计与设点布局,明确发展目标,落实领衔校、成员校的相关责任,推动实践创新。教育集团总校、理事长学校应推动集团内各校区、学校在学校管理、教育教学、教师队伍、课程建设、办学资源等方面的深度融合、紧密共享,建设一体共赢的学校发展共同体。 2.坚持融合中主动发展。在强调发挥教育集团总校、理事长学校的示范带动力、集团内各校区、学校一体化共同发展的同时,还要注重激发每一所学校主动发展的活力,尊重每一所学校的办学传统和特色,推动学校间优势互补和发展互促,实现集团内各校区、学校多样特色的协同发展。 3.坚持鼓励分校(联盟分校)独立孵化。鼓励中小学到新建校区、薄弱片区举办分校,加大对分校发展的支持力度,促进新建学校和薄弱学校尽快提升办学水平。对经过3-5年成长期后、管理水平达到一定标准的分校,或者其他集团内的联盟学校,鼓励其脱离母体,独立成长为新优质学校。独立后的分校也可运用孵化方式继续举办分校。 4.坚持多样式逐步推进。推进集团化办学要考虑各片区、各学校的实际情况,以教育发展需求和工作有效性为导向,因地制宜、循序渐进地组建教育集团。在组建教育集团时可试行“双选”和区域平衡遴选等方式确定,不搞“一刀切”,反对“形式主义”。 三、工作举措 1.推进学校管理一体化 教育集团实施总校或理事长学校统筹下的各校区、学校一体化管理工作机制,总校长或理事长全面统筹教育集团的管理工作。 加强集团内各校区、学校党政班子队伍建设。赋予总校长或理事长对校区、学校校级班子人员考核评价权,组建校级班子时教育局要充分尊重总校长或理事长意见;赋予总校长或理事长对校区、学校中层班子组成的协商审议权和对他们工作成效的会同评价权。 总校长或理事长要推动集团内优质管理资源共享,建立集团内学校间管理者的交流换岗机制,应至少经常性地保证1名学校管理者与成员单位交流换岗。要加强集团内学校管理工作的研讨互动,实现各学校间优秀管理经验的分享互促。总校长制教育集团的总校长全面负责集团工作,各执行校长或校长具体负责各校区管理工作,依托集团资源优势,实现学校办学的跨越式发展。理事长制教育集团中,核心学校校长任集团理事长,负责统筹集团工作,各成员学校校长负责各自学校日常管理,服从集团统筹,实现共同发展,共同提升。 总校长或理事长要会同校区执行校长或成员学校校长等学校管理者,不断创新促进集团一体化管理的工作机制;通过建立集团章程,制订集团规划,健全集团管理制度,不断提高一体化管理的工作成效。 2.推进教师队伍一体化 打破教师“一校所有”的格局,探索以集团为基本单位的教师交流模式。集团内各校区或成员学校每年参加交流的教师(含中层干部)比例原则上不少于10%,逐步实现各校区或成员学校骨干教师资源的共享,最大程度地发挥集团内骨干教师的示范引领作用。 积极推进集团内教师聘任、培训培养、职称晋升和绩效考核等方面的一体化运作,促进教师队伍专业水平的整体提升。 3.推进教育教学一体化 推进集团学校实行基本同步的教育教学管理模式,在课程开发实施、教育教学计划制定、教育教学评估、教育教学常规检查、教育教学进度、教研活动、教学质量评价、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等方面协调一致、同步推进,实现优质课程资源和教育教学管理经验共享。 总校或理事长学校要负责或统筹集团的教育教学工作,要定期开展集团教育教学研讨、研修活动,提高各校区或成员学校组织研讨研修活动的水平。 4.推进评价考核一体化 区教育局制定教育集团办学考核评估标准,注重学校发展性评价,既看集团现有整体水平,也看集团的整体纵向进步,还要看集团内每一所学校个体发展情况。 要加强对集团办学情况的动态评价,建立成员学校教代会对集团办学推进成效的学年度评议机制,总结好的做法,研讨新的策略。 四、保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区政府建立由区教育、财政、人社等相关部门参与的协调机制,定期召开有关集团办学工作会议,重点解决集团化办学的疑难问题。 2.完善干部人事政策。有关部门要加强统筹协调,确保各学校在师资配备、职称评审、评先评优、生活待遇等方面给予区域内同类待遇。继续推进教师“区管校用”,实行义务教育学校教师校长交流常态化。 3.建立支持机制。区财政局要加大教育经费保障力度,支持推进全区义务教育集团化办学工作。区教育局要指导教育集团的德育、教研和科研活动,设计基于教育集团发展的各类德育、教研和科研的活动,提升教育集团内学校的内涵发展水平。 4.营造良好氛围。通过举办教育集团办学研讨会、经验交流会和成果展示会,及时总结经验、树立典型。加大集团化办学的宣传力度,通过多种渠道、多种形式在全系统、全社会积极营造支持集团化办学的良好环境。 以上意见,请遵照执行。
常州市武进区教育局 常州市武进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常州市武进区财政局 2017年6月21日
抄送:各镇(开发区、街道)人民政府 常州市武进区教育局党政办公室 2017年6月21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