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直属党组织、各中小学及有关学校党组织: 2016年,中央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加强民办学校党的建设工作的意见(试行)》,中央组织部、教育部党组印发了《关于加强中小学校党的建设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两个《意见》)。为进一步加强民办学校、中小学校党建工作,中央组织部、教育部党组近期将就两个《意见》贯彻落实情况开展专项督查。日前,省委教育工委和市委教育工委分别印发了《关于开展民办学校和中小学校党建工作专项督查的通知》,将抽查两个《意见》落实情况,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督查内容 1.学习贯彻两个《意见》,结合实际制定实施意见和办法措施,研究部署推动民办学校、中小学校党建工作,加强指导检查等情况。 2.贯彻落实两个《意见》的主要做法及成效,包括:健全党建工作机构、完善管理体制,扩大党的组织和党的工作覆盖,党组织发挥政治核心作用,加强党组织书记队伍和党员队伍建设,抓好德育和思想政治工作,落实党务工作机构、人员、经费、阵地等情况。 3.贯彻落实中遇到的主要困难和问题,对进一步抓好两个《意见》落实,加强民办学校、中小学校党建工作的打算和建议。 二、督查范围 区委教育工委按照党组织隶属关系对所属民办学校、中小学校进行督查,并采取积极有效方式了解属地民办培训机构相关情况,确保不遗漏、全覆盖。省委、市委教育工委将适时组织专项督查。 三、有关要求 1.全面自查。各学校党组织要对贯彻落实两个《意见》情况抓紧进行自查,总结主要做法和成效,查找存在问题并分析原因,提出解决办法和建议,按民办学校(含民办高校、民办中小学校、民办培训机构)、中小学校分别形成贯彻落实两个《意见》情况的自查报告。对典型案例和创新做法,另形成专门材料。 2.摸清情况。坚持实事求是,采取座谈了解、查阅资料、个别访谈、随机抽查等方式,确保情况真实准确。 3.边查边改。对自查中发现的好做法好经验要及时总结、宣传推广,对存在的不足和问题要认真研究分析,提出改进措施,盯住整改落实,进一步推动两个《意见》落实落地。 请各单位于2017年5月16日前将自查报告、典型案例及创新做法,公办中等职业学校、中小学校党组织及党员情况统计表(附件1),民办中等职业学校、中小学校党组织及党员情况统计表(附件2)等材料纸质稿盖党组织印章后一并报送至区教育局组织人事科1110室。以上材料电子稿发送至。联系人:张敏,电话:67897027。
附件1:公办中等职业学校、中小学校党组织及党员情况统计表 附件2:民办中等职业学校、中小学校党组织及党员情况统计表
中共常州市武进区委教育工作委员会 2017年5月8日
常州市武进区教育局党政办公室 2017年5月8日印发
下载附件:武教委〔2017〕14号.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