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中小学、幼儿园及有关学校: 为认真落实《关于开展江苏省平安校园建设示范县(市、区)创建工作的通知》(常教安〔2015〕2号)精神,按照市教育、综治、公安部门《关于做好2017年常州市平安校园创建工作的通知》的部署和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现就做好2017年平安校园深化创建工作作如下工作部署,请各校认真贯彻落实。 一、平安校园深化建设工作 全区学校、幼儿园要按照省、市、区关于深化平安校园建设、创建江苏省平安校园示范县(市、区)的统一部署和要求,根据区教育局《关于开展江苏省平安校园建设示范区创建工作的通知》(武教办〔2015〕12号)和《武进区关于深化平安校园建设的意见》(见附件1)的具体要求,将平安校园深化建设列入年度工作和经费预算,成立组织,制定方案,坚持问题导向,逐一对照《江苏省平安校园建设示范县(市、区)考核标准(学校考核表)》(见附件2),找准问题及不足,研究制定针对性整改方案和措施,落实人力、物力、财力,限时整改到位。持续加强平安校园深化建设各项工作,着力提升校园安全管理水平。 二、市级平安校园创建工作 (一)申报范围 全区各中小学、幼儿园及有关学校。一是没有创建成市级平安校园的学校和幼儿园;二是已获评“常州市平安校园”但合并分设、异地重建、原址翻建的学校和幼儿园需重新申报;三是在一个教育集团内但有不同校址的学校和幼儿园需按校址独立申报。各学校和幼儿园必须在获得区级平安校园的基础上,经学校和幼儿园创建自评,然后在区教育、综治、公安部门统一组织考核验收同意后申报。 (二)创建考核 1.2017年拟申报创建“常州市平安校园”的学校和幼儿园对照《(2017)中小学(幼儿园)“常州市平安校园”创建考核验收细则》(见附件4)开展自评。认真查找安全隐患并切实整改,细致规范地做好台账。自评中扣分的原因要作出说明。自评合格(90分)后可向区教育部门申报。 2.区教育部门会同综治、公安部门将对申报创建平安校园的学校和幼儿园做好工作指导,对申报市级平安校园的学校严格考核验收并评定得分。凡要创建市级平安校园的学校和幼儿园必须在2017年3月10日前向区教育局进行预申报,区教育局汇总后将及时向市教育局进行报告。请申报学校和幼儿园于9月5日前向区教育局提交相关申报材料,对申报表内容填写不完整的不予受理,逾期的也不再受理;区教育局将会同区综治、公安部门组成专项检查考核组,于9月6日开始对申报各校统一进行区级检查考核,汇总情况后于9月20日前正式向市教育局提请复查验收。 3.2017年11月至12月,市教育局会同市综治办、市公安局对申报学校进行考核认定。考核验收通过的,授予“常州市平安校园”称号。 (三)“常州市平安校园”考核验收实行奖励积分制度。本年度校园安全稳定工作被县(市、区)级以上主管部门表彰奖励,工作经验在县(市、区)级以上会议进行大会交流或简报宣传、在市级以上媒体(自媒体除外)进行宣传推广的,酌情奖励加分,奖励加分最多不超过5分。 (四)“常州市平安校园”创建实行“一票否决”制度。凡本年度内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常州市平安校园”申报资格: 1.发生杀人、抢劫、强奸、纵火、爆炸、投毒和系列入室盗窃等重特大刑事案件的。 2.发生师生员工集体罢课、罢教、罢工、罢餐、非法集会、游行示威、集体越级上访的。 3.发生集体食物中毒、校舍倒塌、火灾、重大传染病、拥挤踩踏等重大治安灾害及安全责任事故的。 4.出现非法“组党”结社以及邪教、非法宗教组织或有害气功组织的。 5.校内治安秩序混乱,出现黑恶势力、流氓团伙或发生暴力恐怖事件的。 6.因学校管理不善造成安全责任事故,被媒体曝光产生较大负面影响的。 7.校舍(2000年后建成的)未取得消防验收合格证书的。 8.师生对校园安全满意率低于80%的。 三、认真开展平安校园创建“回头看”工作 按市教育等相关部门的统一部署,区教育局会同区公安、综治部门将成立专项检查考核组,指导督促全区已经获得“省级平安校园”称号的学校做好“回头看”准备工作,并按取得“江苏省平安校园”称号的年份先后顺序抽取10所学校(具体名单见附件6),于4月上旬开展“回头看”检查考核工作,于4月15日前将“回头看”结果报市教育局,同时推荐5所学校迎接市教育等相关部门的专项检查考核。市教育、综治、公安部门将成立创建工作“回头看”小组,并从推荐名单中抽取2所学校于5月份开展“回头看”检查考核工作,“回头看”检查考核方式、标准与2017年“常州市平安校园”创建考核验收同。 “回头看”工作已纳入市教育局对区教育局的综治考核内容,希已获得“江苏省平安校园”“常州市平安校园”称号的各校要继续巩固创建活动成果,认真总结本校平安建设主要成就,找出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并努力整改到位,不断提高创建标准和工作要求,充分发挥示范带动作用。对获得“江苏省平安校园”“常州市平安校园”称号后,因管理松懈,防范不力,不再符合创建标准或发生影响校园安全稳定突出问题的,市创建工作“回头看”小组经查证后,将取消其“常州市平安校园”称号。对发生可防性案件的,将由公安部门发放整改通知书。对不整改或对不按整改通知要求回复的,同样取消“常州市平安校园”称号。“回头看”结束后,市教育局、市综治办、市公安局将对有关情况予以通报。 四、相关工作要求 (一)全区学校要高度重视,建立健全组织机构,落实各项工作措施,充分调动广大师生员工的参与热情,积极开展平安校园深化建设工作。要以平安校园创建工作为抓手,夯实安全稳定工作基础,积极预防和减少各类案件、事件、事故的发生,营造良好的教育教学环境,为创建平安建设示范县(市、区)创造有利条件,巩固平安校园创建成果。 (二)各有关学校要认真对照创建标准,积极开展区、市级平安校园创建工作,要积极做好自评申报工作。区教育、综治、公安部门将认真组织申报学校和幼儿园的考核验收工作,做到严格标准,规范程序,以评促建,宁缺勿滥。原则上2017年申报创建市级平安校园的学校数量不超过8所。 (三)认真开展平安校园创建工作“回头看”工作。“回头看”工作是市、区教育、综治、公安部门推进平安校园持续深化建设的新举措。为此,全区学校要高度重视,特别是被抽到的10所学校,要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对照标准,加强组织实施工作,力争以更高的创建水平迎接区、市的复查验收。 (四)各学校和幼儿园对申报材料要认真审核,严格标准要求: 1.申报学校和幼儿园名称须与印章一致。 2.申报表内容务必填完整;学校和幼儿园自评得分不达100分的,请在“创建工作开展情况”和“(2017)中小学(幼儿园)“常州市平安校园”创建考核验收细则自评表”中说明扣分情况。 3.在报送申报材料时,请各申报学校和幼儿园创建申报表(见附件3)、申报学校校舍(2000年后建成的)消防验收合格证书复印件、“(2017)中小学(幼儿园)“常州市平安校园”创建考核验收细则”自评表、平安校园创建工作开展情况四份材料一并报送,同时提供电子稿。 4.有关学校“回头看”上报材料:(1)2017年平安校园回头看情况表(见附件5);(2)近两年来的平安校园建设工作总结(说明自查扣分情况);(3)“回头看”自查得分表(注明扣分情况)。 联系人:蒋建峰,电话:67897019,电子信箱:wjeduaq@163.com。
附件1:武进区关于深化平安校园建设的意见 附件2:江苏省平安校园建设示范县(市、区)考核标准(学校考核表) 附件3:2017年“常州市平安校园”创建申报表 附件4:(2017)中小学(幼儿园)“常州市平安校园”创建考核验收细则 附件5:2017年平安校园回头看情况表 附件6:2017年平安校园创建“回头看”工作检查考核的学校和幼儿园名单
常州市武进区教育局 2017年3月1日
常州市武进区教育局党政办公室 2017年3月1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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