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武进区教育局 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
武教督委办〔2017〕1号 ━━━━━━━━━━━━━━━━━━━━━━━━━━━━━━━━━━━━━━━ 关于开展新一轮全区中小学素质教育督导考核工作的通知
各中小学及有关学校: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教育督导考核条例》,全面实施素质教育,促进我区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现就新一轮全区中小学校素质教育督导考核工作通知如下: 一、督导考核对象与周期 全区所有普通中小学校(含民办普通学校)。从2017年开始,用四年时间开展新一轮素质教育督导考核工作。 二、督导考核内容 《江苏省中小学校素质教育督导考核标准》(小学、初中、普通高中),以及市、区对指标进了补充和调整的有关内容,详见附件2-4。 三、督导考核工作具体步骤 1.本轮计划从2017年起至2020年止,督导考核面覆盖区域内所有中小学。 (时间安排详见附件5) 2.依据《江苏省中小学校素质教育督导考核实施细则》第十一条规定,各校要健全学校自评制度,做好学年自评工作,将自评表及自评报告存档备查。接受素质教育督导考核的当年,将自评表及自评报告经公示后报武进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邮箱:wjdd1203@163.com),同时提供学校实施素质教育的特色经验或创新案例。普通高中自评报告(书面盖章件与电子稿)同时报常州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团办公室(邮箱:)。四星级普通高中需按照省厅要求在每年进行自评并将自评报告(书面盖章件与电子稿)于9月20日前报常州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团办公室,同时报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团办公室。 四、督导考核分工 1.根据《江苏省中小学校素质教育督导考核实施细则》第六条、第七条、第八条规定,四年内,武进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负责对区域内义务教育学校至少进行一次督导考核,其中,常州市抽查小学、初中各2所。 2.普通高中素质教育督导考核与职中综合督导评估由常州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团办公室负责实施。考核时间另行通知。 五、督导考核工作要求 1.认真学习,高度重视。省教育厅和省政府教育督导团印发的《江苏省中小学校素质教育督导考核实施细则》(附件1)以及各学段学校的考核标准(包括市、区添加指标),是当前以及今后一个时期全区中小学校管理和发展的指导性文件,是促进中小学校规范办学行为,提升内涵,提高质量,全面实施素质教育的主要手段。各校要将工作重心转移到促进教育公平、培养学生核心素养上,将实施素质教育作为对学校评估的重要指标和价值判断,激发学校注重内涵发展,推动学校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各中小学要认真学习,并切实用文件精神指导学校的管理工作,做到知晓熟悉标准,自觉执行标准。要围绕《江苏省中小学校素质教育督导考核标准》,结合本校实际,认真制订学校素质教育发展规划,做到年度素质教育目标明确,推进措施扎实,要用《江苏省中小学校素质教育督导考核标准》引领学校开展各项工作,切实规范办学行为,深入实施素质教育,努力提高素质教育实效。 2.对照标准,做好自评。各校要高度重视,组织好学校素质教育督导考核自评工作,成立素质教育督导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对照《江苏省中小学校素质教育督导考核标准》的各项指标逐项分析得失,认真撰写自评报告,明确任务,限时完成,切实做好相关工作。《江苏省中小学校素质教育督导考核标准》更加注重对学校实施素质教育,内涵发展建设的评估与考核,硬件建设并未作为重点突出内容,但各校均要根据江苏省普通高中星级评估方案《江苏省普通高中星级评估标准(三星、四星、五星级)》以及《江苏省义务教育学校现代化办学标准》,加强对高中及义务教育学校的硬件建设和投入,硬件建设距离省标较大的,应暂缓素质教育督导考核。 六、督导考核结果的运用 1.依据《江苏省中小学校素质教育督导考核实施细则》第九条,督导考核结果将纳入学校办学水平考核,作为学校有关评优评先、表彰奖励和行政确认的重要前置条件。 2.素质教育督导考核结果以书面形式向政府报告,并向社会公布。
附件1:省教育厅省政府教育督导团关于印发《江苏省中小学校素质教育督导考核实施细则》和《江苏省中小学校素质教育督导考核标准》的通知 附件2:小学素质教育督导考核标准(解读) 附件3:初中素质教育督导考核标准(解读) 附件4:中小学校素质教育督导考核标准(普通高中) 附件5:武进区新一轮素质教育督导评估计划安排表(2017-2020)
常州市武进区教育局 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 2017年1月23日
常州市武进区教育局党政办公室 2017年1月23日印发
下载附件:武教督委办〔2017〕1号.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