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中小学及有关学校: 为进一步规范我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的办学行为,紧紧围绕“提升内涵、提高质量”的目标,更好地促进我区学校主动发展和可持续发展,在上年度试行并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经研究,决定在全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继续开展办学水平考核工作。现将《2016-2017学年度武进区义务教育学校办学水平考核办法》(见附件)印发给你们,希各校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2016-2017学年度武进区义务教育学校办学水平考核办法
常州市武进区教育局 2017年1月13日
常州市武进区教育局党政办公室 2017年1月13日印发
下载附件:武教发〔2017〕2号.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