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中小学、幼儿园及有关学校: 根据区综治办、法治办的统一部署和要求(具体见附件),为深入推进平安法治化建设,稳步提高群众对平安和法治建设的知晓率、参与度和满意度,决定在全区教育系统部署开展平安法治建设年度宣传工作,并继续在 3 月份开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宣传月”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希各校结合3月份中小学生安全主题教育月活动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一、明确宣传重点 在宣传区综治办、法治办统一明确的宣传内容基础上,结合教育系统实际,确定本校宣传重点。 1.宣传政法机关、综治部门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全力促进平安校园建设,不断推进校园周边综合治理工作,维护学校和谐稳定的情况。 2.宣传学校主动参与校园及周边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深化推进平安校园建设活动的经验做法。 3.宣传学校内部安全管理制度和措施落实到位以及在矛盾纠纷化解、安全管理创新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 4.宣传法律法规和治安诈骗防范知识,增强师生的法律观念和防范意识。 5.宣传交通安全、食品卫生、防火、防电、防溺水等安全知识,提高师生的安全意识。 二、丰富宣传形式 宣传活动由各校组织,在配合搞好校园周边社区、村宣传的同时,要结合本校实际,把此次宣传活动与全年宣传工作相结合,做到内容丰富、形式多样、范围广泛。 1.广泛开展各种活动,营造宣传氛围。要利用横幅标语、板报、电子屏、橱窗、家校互动以及文艺活动等形式进行广泛宣传,运用班会、专题会议和开展法律教育、法律咨询等活动进行重点宣传,邀请法治副校长、社区民警和消防部门专家来校作专题讲座,努力营造人人知晓、个个参与的良好氛围。 2.发挥新闻媒体作用,提升宣传实效。各校要围绕宣传工作重点,利用学校现有宣传力量,利用微信、微博等新媒体,立足校园,延伸到家长和周边社区,积极开展综治和平安校园建设的宣传工作。其中对重大的宣传活动要精心策划,主动邀请区级新闻媒体进行集中宣传,努力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扩大宣传效应。 3.有效整合资源,增强宣传工作合力。各校要积极联系当地政府及相关部门,结合学雷锋、庆“三八”等活动,围绕校园周边综治情况,与学校周边的村、社区及相邻学校,开展联合宣传活动。动员家长志愿者开展护学活动宣传,营造校园周边平安建设舆论氛围,确保校园周边安全。 三、有关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平安法治和综治宣传工作是政法综治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各校要高度重视宣传活动,切实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要紧紧结合学校实际,抓紧制定年度平安法治建设宣传工作计划和“宣传月”工作方案,细化宣传工作内容,明确工作重点和要求,确保宣传活动取得实效。 2.重视宣传联动。各校要主动加强与宣传部门、新闻单位等相关部门联系沟通,取得支持与配合。在搞好校内宣传的同时,要承担学校服务社会的职能,主动联系当地政府着重在校园周边开展综治宣传活动,将宣传活动由学生向家长、社区延伸,积极传播平安法治文化,努力营造“平安法治建设人人参与、平安法治成果人人共享”的浓厚氛围。 3.认真总结推广。各校要对综治“宣传月”活动进行认真总结,及时推广好的做法,努力做好全年平安法治建设和综治宣传工作。同时各校要将总结以纸质稿形式于3月28日前报教育局党政办9005室,联系电话:67897019,传真:86318566。
附件:区综治办 区法治办关于开展2017年度平安法治建设宣传暨综治“宣传月”活动的通知
常州市武进区教育局 2017年3月9日
常州市武进区教育局党政办公室 2017年3月9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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